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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史风云

东吴授领兵制真相辨析

国人著述三国兵制,多强调吴兵制的特殊性,有世袭领兵的说法。我倾向于Rafe de Crespigny的看法,对此存疑。主要依据为:1。 授兵领兵之说,出于韦昭,是吴人自己的说法,相对于魏蜀,实际执行情况有多少特殊性,还需比较研究;2。 就已知原始史料来看,所有非前敌攻坚型 (即爪牙的严格本意)的武将,以周瑜鲁肃朱桓等为代表,死后儿子只是袭爵,并未有领兵的说法;3。 严格意义的爪牙,俗话就是肉搏型小脑发达过大脑的,有儿子袭爵领兵的说法,但也有不领兵的。

肉搏爪牙按常例授兵,都督型的儒将视其家世权位按特例授兵,人数依官职高低分4005001000200030005000,最高至1万不等。周瑜原受的应该是5000兵,鲁肃接手时自然有亡佚的,故4000余。肃领瑜兵4000,蒙领肃兵万余,吕蒙的原部却未见有载移交给了陆逊,这里连部属都无领兵,还谈什么世袭领兵制度?

循弟胤,初拜兴业都尉,妻以宗女,授兵千人,屯公安。黄龙元年,封都乡侯,后以罪徒庐陵郡

周瑜的小儿子最初混得还好,而这里的授兵,是国家另外授予的,不是领他爹原有的兵。最后犯了罪。

再说甘宁的儿子,他犯罪之前有没有袭爵领兵,还是他爹生前就已经犯罪了,不详。他是否也可能是最终才犯了罪,而在潘璋并其父军的时候还遵纪守法着只不过陈寿没有资料详说呢?

追论普功,封子咨为亭侯及权践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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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论盖功,赐子柄爵关内侯

子综袭侯领兵

子壹封宣城侯,领兵拒刘备有功,还赴南郡,与魏交战,临陈卒。壹无子,弟休领兵,后有罪失业

子邵以骑都尉领兵黄武中卒。

子楷,袭爵领兵

12虎臣的子嗣记录情况表明,凡是袭爵领兵的,陈寿必注领兵。由此可见:程普黄盖的儿子有爵,无兵;陈武的儿子,由孙权另授兵;韩当蒋钦周泰徐盛凌统的儿子皆领兵。潘璋甘宁的逆子不好说,其他人可能只有女儿。。。

陈武39太史慈41,如无晚婚晚育政策,儿子15岁左右没有问题。凌统15岁领兵,因为是块打手的料,并不是每个儿子都象爹的。

程普死于周瑜之后。按照孙权追认烈士如陈武般的慷慨,践祚后完全可以优待程黄后人。程普明摆着有起码2000兵马,儿子没间接继承,必有他故,比如从文。太史享最终还是武职,跟他爹的建昌都尉类似。校尉绝对是武职,区别只是动手或动口能力强弱,不能因为某人有过文职经历,就否定他当的校尉将军等就不算武职了。越骑校尉不是光杆司令,问题是太史享的这一营兵并非世袭私产,而是国家常规编制。

董袭无后,丁奉晚景不妙,潘璋甘宁有逆子,程黄儿子不领兵,陈武太史慈暂存疑;领兵者,韩蒋周陈凌徐耳,总数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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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世兵做为家业,还不够大树根深的定论,就已知例外而言,可以确定起码受两项制约:1。 儿子没领兵的本事,或痴呆残疾,或从文… 2。 不屑子孙犯罪。此两种情况下,世兵收归国有再分配。没有家业的说法,如果兵为私有,形同私产,那么好好的遵纪守法的儿子们,凭什么继承不到私产?就算是痴呆,干你国家X事?甘宁的儿子犯罪,在他爹死前还是死后也有疑问,那么甘宁尸骨未寒,本兵就给潘璋领去了,事件原委也应存疑

吴志卷首有名有姓的臣属合计50- 60,排除其中一大把由于文职或者不得善终而无子孙领兵的,没份领兵的沙场功臣尚有如下:

呂蒙子霸襲爵,与守冢三百家,复田五十頃。霸卒,兄琮襲候。琮卒,弟睦嗣。

陸胤(衡阳督军都尉,安南校尉,安南将军,西陵督,封都亭侯)卒,子式嗣。為柴桑督、揚武將軍

賀齊性奢綺,尤好軍事后四年卒,子達及弟景皆有令名,為佳將

呂岱(岱为督军校尉,与将军蒋钦等将兵讨之,遂擒合、狼,五县平定,拜昭信中郎将建安二十年,督孙茂等十将从取长沙三郡斩首获生凡万余人。迁安南将军,假节,封都乡侯进拜镇南将军迁上大将军孙亮即位,拜大司马)年九十六卒,子凱嗣

周魴斩式首及其支党,迁丹杨西部都尉以鲂为鄱阳太守,与胡综戮力攻讨,遂生禽绮,送诣武昌,加昭义校尉加裨将军,赐爵关内侯) … 子處,亦有文武材干,天紀中為東觀今、無難督

呂范長子先卒,次子据嗣。据字世議。以父任為郎,后范寢疾,拜副軍校尉,佐領軍事。范卒,遷安軍中郎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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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朱,诸葛家都是大族兼从戎事,子孙继承的多半应为其族本来就有的部曲,而非国家另行的授兵。反之,步骘、潘濬、钟离牧领兵的记录是特例。

试推证东吴授兵领兵的具体操作:

1。 文臣无兵,如:张昭顾雍张纮严畯阚泽程秉薛综虞翻,张温,陆瑁,吾粲,是仪,徐详胡综

2。 带兵打仗的分两类:爪牙型的(小脑),都督型的(大脑)。最名副其实的袭爵领兵,发生在爪牙身上,在东吴就是所谓的十二江表虎臣。由于爪牙实战的需要,普遍予以授兵;这些兵本为国有,但也可以做为本兵传给下一代;12人中实际兑现了领兵的,韩蒋周陈凌徐6位而已。

爪牙类:程普、韩当、蒋钦、周泰、陈武、董袭、甘宁、凌统、徐盛、潘璋、丁奉11人为爪牙授兵领兵常例。加上黄盖,太史慈两号打手,爪牙中没有世袭领兵的为程黄太史即3/13,无疑问。(董,甘,潘,丁有合理原因)

儒将类:周瑜、鲁肃、吕蒙,骆统,全琮、钟离牧、潘濬,吕范8人,加上吕岱 周鲂 贺齐三人,没有世袭领兵的有二周三吕鲁骆贺潘9人,9/11=82%,全琮钟离牧为第二类孤证。其中部属继任领兵不同于世袭领兵,无所谓私产。大脑发达过小脑的军人,没有子孙领兵的常例。老子统率的是国家战时配给部队,用完了就归公了,本人按常例并没有类似特授予爪牙的本兵,所以绝大多数例证是儿子领不到兵。

3。 大姓豪族,此类计有张昭,孙瑜、孙皎,诸葛瑾、步骘,朱治朱然、朱桓、朱据、陆逊、陆抗陆凯陆绩12人。即大户权臣授兵领兵,或领原家族部曲。即使算上陆胤,也不出常例。这伙土豪各拥部曲,包括周瑜鲁肃之辈小有基业也是可能的。部曲是真正的家业,国家管不着。至于某人原任内的兵马,那是国家财产,不能过继子孙的。否则周鲁吕陆动辄麾下数万大军,全给了儿子那孙家还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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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名臣凡60左右,有袭爵领兵之实者,区区20,其中爪牙领兵为常例,儒将为特例。

总结:东吴的指挥型将领,没有可以父死子继的私兵;爪牙型将领,有此特权,但非必然。程黄的儿子可能不适合子承父业,因此拿不到兵。进一步可以推想:领兵制即使存在,国家仍然对领兵有最终控制。没有一个兵是家臣自己的,国家有权支配。东吴爪牙实质上拥有的也就是常年的使用权,在实际操作中,与魏蜀的爪牙没有本质分别。张嶷被封官后受兵,与吴将的情况一样:吴人也是袭爵封个校尉都尉之后才受兵,名正言顺。

爪牙与指挥型将领带兵的区别在于:前者以勇力建功,必须和士兵拧成一团臭味相投,陷阵时爪牙身先士卒,可以说普通的士卒rank and file就是爪牙的生命;指挥型将领间接统兵,与士兵较少最贴身的接触,吕蒙虽然能刀盾舞,量其毕竟不是甘宁凌统的对手,所以不归虎臣之列。战事过后,从理论来说指挥型将领的战时职务应立刻作废,只不过三国战争不断,儒将的军职也很少间断。需要注意的是:武将做为官职的共性,和因人而异的个性。古人是很清楚这种大脑和小脑的分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