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新教创始人——东乡族马万福
马万福(1849—1934),中国伊斯兰教伊赫瓦尼派创始人、经学大师。经名努哈。东乡族。甘肃省东乡县果园村人,故又称马果园或果园哈吉。出身贫寒,其祖父、父亲均是清真寺经堂小学阿訇。马万福自幼受家庭熏陶,初具宗教知识和阿拉伯文基础。先在红崖、瓦里加和北庄拱北清真寺受教习经,后在著名经师瓦里加阿訇和老消亭阿訇门下学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经典。
1875年马万福学业成就,成为北庄门宦有影响的青年阿訇。先后在果园、红崖和巴苏池等清真寺任教长,讲经宣教,受到教众的赞誉。1886年,他同瓦里加阿訇、举人马会三等去麦加朝觐,后留居麦加4年,寻师求教,在瓦哈比派学者海里巴·艾布·盖勒创办的“海力希巴学校”学习《古兰经》、圣训、教法,并与瓦哈比派的活动家奥斯曼和赛利姆交流探讨学术,深受启发,萌发了改革中国伊斯兰教的思想。1892年经海路回国,途经湖北老河口时,应当地穆斯林邀请,在清真寺讲学。1893年回到甘肃河州,在若妥清真寺讲学,并与一些著名阿訇、哈吉共同研讨瓦哈比派教义。他们依据从麦加带回的经典,如瓦哈比派创始人阿卜杜勒·瓦哈卜的《疑难揭示》(kashfal-mushkilit)和阿路西的《古兰经义精华》(tafsirruhal-ma'ani)等经籍,讲经宣教,培养宗教人材,积极宣传伊赫瓦尼的革新主张,受到一些穆斯林的拥护,也引起各门宦派别的反对。1895年,马万福因支持“河湟事变”受牵连,逃到甘肃静宁南关清真寺,后又疏通马安良勾销罪案,于1897年返回河州漠泥沟何家清真寺开学。他继续宣传其宗教改革主张,触及门宦派别所奉行的学说与礼仪,遭到强烈反对。1908年马万福被迫离开河州,到陕西安康清真大寺开学。1911年辛亥革命后,他重返河州,仍遭门宦的反对与军阀马安良的威逼,于1914年经河西到新疆哈密继续宣传他的主张。1916年被新疆督军杨增新逮捕,旋被押解兰州,途经永登县境时,被宁海镇守使马麒派兵劫往西宁,待如上宾。从此马万福在马麒兄弟的支持下,以西宁东关清真大寺为中心讲经宣教,在河湟地区大力宣扬伊赫瓦尼派的主张。
在近20年的时间里,他的学生遍及全国不少地区,对传播和发展伊赫瓦尼派起了重要作用。1934年殁于西宁。其宗教思想与主张,源自瓦哈比派的学说。他提出“凭经立教”、“遵经革俗”主张,强调一切宗教功修、宗教礼仪,都必须严格遵行《古兰经》和圣训。在解释经训典籍与处理社会问题、日常行为时,遵循逊尼派哈乃斐学派教法律例。他既反对崇拜教主、拱北的某些作法;也反对内地一些穆斯林因受汉俗影响而形成的非伊斯兰教礼仪。他曾同伊赫瓦尼派部分阿訇共同择录《宗教学科的复兴》、《戛最》、《伊尔沙德》、《凯拉姆》及教法等8部经典的内容,扼要编撰了一本《布哈里咱德》经,系统阐述了伊赫瓦尼派的主张。他的“果园十条”,主要是他改革当时一些不符合教法的陈规陋习的主张,被认为起到了简化宗教仪式、减轻教众负担的作用。马万福宗教知识渊博,经学水平较高,能系统地讲授古兰经学、圣训学、认主学、教法学以及波斯文经典,纵论伊斯兰教各派学说,探究其沿革与得失。他讲经有条有理,深入浅出,受到门徒和教众的欢迎。各地前来求教者无不倾心相从,使伊赫瓦尼派得以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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