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原来光棍也有不少,那么他们是怎么解决的呢?祖辈的办法很厉害,现代人却用不了!
古代执行的是一夫多妻制,然而他们同样有现代人的现状,那就是光棍的人不少,那么他们是怎么解决的呢?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祖辈的办法很厉害,现代人却用不了!
在我们现代男女比例失衡的今天,据外文媒体估计,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到4000万,这意味着平均五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将有数千万的男子无妻可娶,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光棍”。而不少网友呼吁,要是生在古代该有多好。但小编在这里告诉你,在古代怎么可能没有光棍。古代男女地位差距和古代婚姻制度上的差别,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导致古代光棍比现在还多,导致很多一般百姓的男子要十分讨好老婆。
金庸武侠小说《鹿鼎记》中的男主角韦小宝。韦小宝拥有七位老婆,被现代不少网友誉为男神一般的存在。但是在古代这并不一定是虚假撰写。据记载在古代法律中曾有记录“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所以在古代很多官府会当女子成年后强制其出嫁,不然连同父母都要受到惩罚。在男子昌盛的时代,女子被迫出嫁,导致不少的光棍。为什么在古代要求少女早嫁呢?原因就是光棍多,再加上权贵的三妻四妾。以及限制寡妇再嫁,和女子三从四德要守嫁的习俗,导致光棍数量急剧增加,所以古代官府要求少女早早嫁人。
当然,这并不是一直存在的现象。在历史记载中,唐太宗和唐高宗期间曾出现男多女少十分突出的现象。而在唐朝中后期又出现了女多男少的奇葩现象。在古代,古人对于人口的统计并不准确,而且在古代一般连年征战,征战的年代一般多出现饥荒、瘟疫等自然灾害。外加医疗条件和古代人生存需要。所以性别比例在和平年代和战争年的的比例是完全不同的。
这也说明了古代男女数量也是不平等的,那这就造成了许多的光棍,那么他们是怎么解决的呢?
首先就是官府强制性的婚配,要是光棍实在是太严重的话,官府就会介入,鼓励大家早婚,早在越王勾践时期,就为了让大家能娶上媳妇,规定十五岁以上的女子,要是不婚配的话就会惩罚,要是结婚了,还会有奖励。
很多朝代都有这样的制度,汉朝时期的时候,年满十五岁的女子,还没有嫁人的话,就会被征收单身税,这个制度是刘邦制定的,后来汉惠帝登基了之后,更是把税钱整个翻了五倍,一直到清朝,都有官府介入婚姻问题的现象。
虽然古代对于女子来说,非常的严苛,但实际上在理学兴起之前,寡妇是可以再嫁的,甚至政府还会鼓励,寡妇再嫁这个事情,唐太宗就曾经做出过规定。
其实大家娶不上媳妇,最重要的问题还是没有钱,结婚就需要花费不少,但是那些贫困人家,娶个媳妇几乎是要倾家荡产了,不然根本娶不上媳妇,在宋朝的时候,就有一种非常棒的福利,帮助光棍娶妻。
宋朝有官府出资,或者是鼓励当地的富裕人家,帮助穷困的人家娶妻,这样一来那些穷人,也就娶得起老婆了,这种制度在宋朝是非常普遍的,所以宋朝时期的光棍,要比其他时期的少一些。
甚至在一些朝代,为了让穷人娶上老婆,那些富人们的妾室数量,也是要被限制的,基本上所有的朝代,对于娶妾都是有规定的,有些身份的人,能娶一个妾室,要是卿大夫的话,能娶两个妾室,有特殊贡献度的人最多只能娶八个。
朱元璋是有名的草根皇帝,他就出身贫民,知道穷苦人娶亲的难处,为了平摊婚姻资源,特意发布规定,亲王级别的人最多娶十个女子,剩下的就更少了,一级一级降下去。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极为不人道的方法,就是典妻。
众所周知,由于古代权贵阶层垄断了土地和教育资源,导致大量普通百姓没有获得知识和财富的途径,因此变得赤贫。这种情况也使得社会的贫富差距极大,有钱人可以三妻四妾,而穷人可能会一辈子没有老婆。
为此,很多穷人开始“租赁老婆”。当然,租赁来的老婆也是穷人的家的妻子,他们也是迫于生计才把妻子的出租,然后换取一定的生活费。
这种情况再封建社会普遍存在,被人们称之为“典妻”。典妻在汉代已经产生,《汉书·贾捐之传》中记载;
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由此可见,汉代的穷人迫于无奈,已经开始卖妻卖子。
随着时代的发展,民间的典妻行为逐渐形成了完整的流程。一般情况下,租赁双方会签订合同,租期大致为3至5年,价格则根据女人的年龄、相貌,以及典租的时间长短而定。
清朝时期,由于清军入关,大量八旗子弟抢夺妇女,民间的典妻之风更甚。在所谓的康乾盛世时也是如此,在汪景祺所著的《西征随笔》中有这样的记载;
然督抚藩臬,皆满洲人为之。此辈不谙吏制,贪暴成性。三十年来,有司民以奉仁官。取之闾左者,十倍正供,桁杨桎梏,至卖儿贴妇以偿。
民国时期,毛主席在《兴国调查》中也曾说过清朝的情况;地主富农不仅有妻,而且还有若干个妾,而中农的的百分之十,贫农和手工业者的百分之三十,雇农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没有妻子的。贫困的生活也使得典妻现象普遍存在。
当然,除了典妻这种情况,还有一妻多夫的现象。
关于一妻多夫,大部分时候是几个穷人,或者是兄弟几人共同娶一个妻子。明代陆容的《菽园杂记》中曾记载,浙江舟山群岛上有一些贫困的渔民,他们大部分都是一家兄弟几人共同娶一个妻子。而妻子所生的孩子,也由兄弟几人共同抚养。
古代朝廷和官府的方法
古代官府针对光棍现象,想出了很多强制性的措施。比如强制早婚早育,或者是强迫女子出嫁。一些极端的时候,甚至还会强迫尼姑还俗嫁人。
汉代时,刘邦确立了人头税;
人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汉仪注》
此税一出,很多人家迫不及待的把自己家中已经15岁的女儿嫁了出去。后来,刘邦的老婆吕雉又在这一基础上增加了女性的“单身税”,规定15岁以上女子没有嫁人的收取600钱。
当然,除了这种做法,还有官媒指定,由官府强行将女子婚配。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晋书》
另外,古代官府还会鼓励寡妇再嫁,或者是一定程度上限制富人纳妾。比如,明朝的律法规定,百姓四十岁以上无子者才能纳妾,否则杖四十。
最后说说强迫尼姑还俗嫁人。
实际上,古代朝廷对和尚、尼姑的管理并不健全,因此很多时候寺庙便成为了藏污纳垢之所。南北朝时期,北齐皇帝高湛的皇后甚至还把高湛的龙床搬到了相轮寺之内,与主持昙献媾和。这也是很多有为的帝王灭佛的原因之一。
和尚不检点,很多尼姑也是如此。为此,历史上很多朝代也曾限制女人出家,或者强迫一些生活不检点的尼姑还俗嫁人,在这一方面限制尼姑最多的就是明朝。
明太祖朱元璋曾经下令,百姓家的女子不满40岁,不可以出家,后来建文帝朱允炆甚至把条件上升到了59岁。并且在《大明律》中规定,女子私自出家,杖责一百,责令还俗嫁人。嘉靖时期,条件放宽,虽然免除杖责,但依旧需要还俗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