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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帝师张居正,辅佐皇帝十年,让他成一代明君,死后却遭到清算

在我国历史上有许多著名的大臣,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明朝帝师张居正,辅佐皇帝十年,让他成一代明君,死后却遭到清算。

张居正是一个怎样的人?

张居正自小就天资聪颖,很小的时候就成了荆州府远近闻名的神童,说到神童,就会想到《伤仲永》,但是和仲永不同的是,张居正从小到大一直没有放弃学习,十三岁时便参加了乡试,但是湖广巡抚顾璘希望张居正能够多加磨炼,以便日后成大器,于是便阻挠了张居正从而使他乡试落榜。两年后他重新参加乡试并顺利通过,在顾璘的教导下,在二十三岁的时候一举及第,并开始了他的官宦生涯。

在张居正的为官生涯中,可以说是劳心劳力的为大明干了许多实事,尤其是政策上的改革,到了老年得了痔疮,古代说是因为操劳过度患上的顽疾,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说张居正是为明朝操劳过度累死的了。可这样的功臣一直被长大后的万历皇帝所忌惮,在他死后的第一年,被抄家。

1572年,穆宗崩,年仅十多岁的神宗继位,担任首辅的张居正可以在政治舞台上大展身手,很快他就提出了改革政治的方案,力图国家富强,增强实力,一直到皇帝长大,张居正一直在为治国而“鞠躬尽瘁”,万历五年,多年未见的老父亲去世,按照惯例,张居正是要回家守孝的,但朝廷正值改革关键时刻,皇帝还未亲政,想要让张居正把控朝政,两难抉择之下,张居正选择留在朝堂。

但他的这一决定引起了满朝文武大臣的非议,古代人的孝道观念根深蒂固,如今父亲去世这样的人生大事,张居正都不亲自回去尽孝,而只是穿着素服办公,在士大夫眼中看来,这是不能容忍的,造成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神宗只是下旨禁止非议张居正,诛无赦,如此非议停止了,但在文人的心中,张居正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孝的。

万历十年,张居正病逝,神宗为之辍朝,赠上柱国,谥“文忠”,但神宗真的感激张居正吗?不一定,张居正掌权十年,神宗身为皇帝,虽是能力不足,无法管理朝政,但身为天子的他心中面对张居正的独掌大权定然是不舒服的,甚至是跟张居正站在了对立面上。

张居正去世的第四天,御史雷士帧等七名言官弹劾潘晟,此人是张居正生前引荐的,如今他被皇帝命令致仕,已经死去的张居正也难逃清算,神宗于是下令抄家,并削尽其宫秩,迫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

曾经神宗赞同张居正的改革,但张居正死后,朝中保守派势力再次发展,神宗也依着他们对张居正的弹劾,抄了张居正的家,就连张居正也险遭开棺鞭尸,他在朝中培养的多年势力也极尽被除尽。张居正为整治国家尽心尽力,为百姓谋取利益,这样一来,总会触犯到贵族阶级和一些官员的利益,可更让人寒心的是,辅佐了十年的皇帝竟然没有力保他,而是任由守旧派在朝堂上放肆。

当然,张居正在朝十年,他也曾犯过错误,有时候无法看清贪图名利之辈,在他还为当政之时,他鼎力支持清官海瑞打击豪强,可等到他成为首辅之后,却没有重用海瑞,张居正可以选出能干的技术人才,但他却无法看清人心,选上来的人不谋正事,他身边的两个副手张四维、申时行,日后都成了两个败坏政治的家伙。

无论怎么说,张居正是明朝中后期少有的贤明臣子了,力求国家富强,奈何朝廷已经腐败不堪,根本无法挽救,他被称为“救时宰相”,张居正实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确实富有新意。

在政治方面。1570年,隆庆六年,明穆宗驾崩,年仅十多岁的神宗继位。当时还是首辅的拱因为经常的口无遮拦惹得万历的生母李太后的不满,再加上秉笔太监冯宝对高拱也不满,经常向李太后进谗言,最终,李太后以“专政擅权”之罪将高拱发配回原籍。于是,张居正担任了首辅。张居正这个首辅一干就是十年。这十年做了很多的事情。

1573年(万历元年)十一月,张居正上疏实行“考成法”,明确职责。奏书中有以下两条:

1 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册,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内阁。

2 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须登出一件,反之必须如实申报,否则以违罪处罚;六科亦可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最后内阁同样亦依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推行考成法,确实带来了明显的成效,张居正当政期间,裁革的冗员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张居正立限考成的三本账,严格控制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对于那些缺乏办事效率的冗官,一律裁撤。同时,张居正有广泛增添人才,题跋拥护改革、政绩卓越的官员,委以重任。

军事上,张居正用戚继光镇守蓟门,李成梁镇守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敌台”三千多座,加强北方的防备。在经济方面,张居正清查赋税,实行“一条鞭法”。

张居正在首辅任职的这十年,做了的事情还有很多,此处不再一一列举。就连顺治都遮掩评价张居正:“彼时主少国疑,使君不朝纲独握,则道旁筑室,谁秉其成?亦未可以揽权罪居正。”

赵先生认为,从历史大局看,张居正新政是继商鞅秦始皇以及隋唐之际革新之后直至近代前夜影响最为深远、最为成功的改革。在我国封建社火后期赋役制度的演变中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张居正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没有办法改变明朝财税制度深层次的弊病。一方面,开国之初广泛的小自耕农经济在中叶以后便被不可遏止的地权集中浪潮所吞噬,土地集中导致了越来越多的流民,产生大量佃农,地主凭借土地垄断对佃农进行过度盘剥。另一方面,明初按地权分散状态设计的赋役制度日益失效,官府不断膨胀的财政需求和无法遏制的非法征敛成为民间社会的不堪承受的重负,晚明的财税改革已经无力医治这一深入制度骨髓的恶疾,国家机器的败坏已无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