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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曹冲称象的故事说明了什么,他最后的结局又是怎么样的?

三国时期有许多著名的神童,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曹冲称象的故事说明了什么,他最后的结局又是怎么样的?

曹冲称象的故事说明年龄不在大小,关键是遇事要善于观察,开动脑筋想办法,小孩也能办大事。

《曹冲称象》:

冲少聪察,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时孙权曾致大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太祖大悦,即施行焉。

这就是千古传诵,妇孺皆知的曹冲称象的故事。

但是以舟称物的办法并不是曹冲创造的。《苻子》上记载:战国时期,北方人贡献给燕昭王一只大野猪,叫养奚若。燕昭王派人饲养它,养了15年。这只大野猪长得象个墳头一样大。它的四只脚都支撑不住身体了。燕昭王非常惊异。他命衡官用大秤称它有多重,秤杆折断了十次,称不了大野猪的重量。于是,燕昭王命“水官浮舟而量之。”苻子,名郎,字元达,东晋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人,氏族,他所著的《苻子》五卷早已失传,遗文散见于后人的著述中。上面引用的那个故事就保存在南宋人吴曾写的《能改斋漫录》里。吴曾在援引《苻子》之后,指出:“以舟量物,自燕昭时已有此法,不始于邓哀王。”清代学者邵晋涵也赞成吴曾的这种说法。

以舟称物运用的是浮力原理。提起浮力原理,人们自然会想起古希腊的著名学者阿基米德。相传公元前3世纪,在现今意大利西西里岛上有个叙拉古王国。有一回,国王希罗请工匠为他制作王冠。王冠制成了,精美绝伦。希罗十分高兴。他称了一下,王冠的重量跟原来给工匠的黄金分毫不差。他怀疑工匠用同样重的白银偷换走一部分黄金,可是想不出检验的办法。希罗请阿基米德帮助,条件是不许损坏王冠。阿基米德知道只要求出王冠的比重,就能断定它到底是否是纯金的。但王冠形状不规则,上面又雕满凹凸不平的花纹,虽然阿基米德精通数学,却找不到计算王冠体积的公式。他冥思苦想了许多天,一筹莫展。这天,他去洗澡。当他跨入盛满水的浴缸时,水溢出来。他突然领悟到物体浸入水中会排出同样体积的水。他终于找到了解决王冠问题的办法。这就是阿基米德发现浮力定律的故事。

阿基米德生于公元前281年,在公元前212年被罗马人杀死。他活了七十岁。阿基米德运用浮力原理为叙拉古国王希罗鉴定黄金王冠的事情发生在他的晚年,尽管我们不知道燕昭王运用浮力原理以船称豕的事情发生的确切时间,但燕昭王死于公元前272年,他以船称豕的下限不能晚于这年,而这时阿基米德才9岁。因此,燕昭王对浮力原理的认识和运用要比阿基米德早几十年。

但在中国,燕昭王还不是认识浮力原理的第一人,第一个揭示浮力原理的应当是墨翟。墨翟是战国初期的著名学者,鲁国人。他开创了墨家学派,著有《墨经》一书。《墨经》包括《经上》、《经下》和《经说上》、《经说下》四篇。《经说》是《经》的注解,是《经》的附属品。《墨经》里有两段论述浮力原理的文字:

第一段——“荆之大,其沉浅,说在具。”(《墨经·经下》)

第二段——“沉,荆之贝也。则沉浅,非荆浅也,若易五之一。”(《墨经·经说下》)。

这两段文字相互关联,其中“荆”,应作“刑”,刑与形通,意思是“形体”、“物体”、“说在具”的“具”,通俱,意思是“相同”;“荆之贝也”的“贝”、有误,应为“具”。《墨经》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就不受重视,很少有人钻研它。《墨经》、本来多古字,辗转抄录,流传2000多年,误衍脱窜之处不少,是不足为怪的。

这第一段文字的意思是:“物体很大,在水中沉下去的部分很浅,道理在于物体的重量与它所受到的浮力相等,平衡了。”

这第二段文字的意思是:“把物体放进水中,物体在水中平衡了。即使它沉下去的部分很浅,并不是它本身矮浅,(而是物体的重量跟它所受浮力相比较的结果),就如同市场上商品交易,根据比价,一件商品可以换五件别的商品一样。”

弄懂了上述《墨经》中的两段文字,我们就会发现墨翟对浮力原理的认识比较深刻。墨翟全面地考察了物体在水中受力的情况。他既看到了物体有受浮力的一面,又看到了物体还有受重力的另一面。浮力是竖直向上的;重力是竖直向下的。重力即物体的重量。物体的沉浮就取决于这两个力的互相作用。墨翟虽然没有明确地指出:浸在液体里的物体所受浮力的大小等于它排开液体的重量,但我们统观上述两段文字,表现他已经懂得浮体沉浸在水中的部分(就是它所排开的液体)和浮体的关系。这跟希腊阿基米德所建立的浮力原理相符合。

或许有人怀疑墨翟对浮力原理能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吗?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自然科学理论的发现总是以社会生产实践为基础的。从船舶制造业来看,目前已知中国有七八千年的历史。在长江下游发现的新石器时期的河姆渡文化遗址,距今已有7000多年了。那里出土有陶舟和木浆。3000多年前甲骨文中的“舟”字。象纵横两向构件组合而成。这个象形字说明当时中国已经能造木板船了,”也许还发明了水密仓壁。《左传》上记载:鲁昭公二十四年(公元前518年),“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那么,春秋时期楚已有水军,能够制造战船了。在战国中期的墓葬中曾发现过游艇的遗迹,联拼船板使用了大量的铁箍。那时,中国制造的船舶结构坚固,联拼紧密,水密性很强。总之,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船舶制造业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当时人们要制造各种类型、各种用途的船舶,就必须考虑船舶的载重能力,水密仓壁的目的就是提高船舶的浮力。船舶生产需要人们研究浮力原理。墨翟身为学者,又是匠人,擅长木工制作,曾为制止楚国攻打宋国去游说楚王,到过船舶制造业发达的江南。他对浮力原理有比较深刻地研究自然是无庸置疑的。正是在墨翟揭示了浮力原理之后,浮力原理在古代中国得到广泛的应用。燕昭王以舟物称豕是应用浮力原理解决实分问题的最早记载。而曹冲称象从科学史的继承性上讲是效法燕昭王,从曹冲本人讲则是他智力的萌发。在他们之后还有宋代怀丙和尚使用大船凭借浮力打捞沉入河底的铁牛的故事。

曹冲不但聪明过人,而且还宽厚仁慈,一次曹操坐骑的马鞍放在仓库中,不慎被老鼠咬坏,负责管理仓库的库吏大惊失色,自认必死。当时“军国多事,用刑严重”,曹冲知道后对库吏说到,让我好好想三天,三天后你就可以放心回家了。

于是曹冲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在自己的衣服上用刀制造模仿老鼠咬过的痕迹,然后一脸愁容去见父亲。曹操问他因何事失意,曹冲说:“世俗以为鼠齿衣者,其主不利。今单衣见齿,是以忧戚。”曹操赶紧安慰爱子:“此妄言耳,无所苦也”。过了一会儿库吏前来报告曹操,那幅马鞍被老鼠咬坏,曹操听后笑着说,连我儿子的单衣都被咬坏,何况马鞍,根本没有追究的意思,于是便不了了之了。

据说,曹冲见到即将被行刑者,总要上去询问是否冤枉,是否处理过重?如是,他就要想方设法为之救命或减刑,每当见到那些勤奋而能干的功力,因小过失或错误啊,触犯法律,他都要亲自到曹操那里去说情,请求父王宽大,曹操曾多次当着群臣的面称赞曹冲的德行,常常就露出选立曹冲,作为接班人的意向。

但不料,天意难测。建安十三年(208年),年仅13岁的曹冲突患大病而亡,凑巧的是也正是这一年,南征荆州的曹魏大军也应出现大面积瘟疫,于赤壁撤退而还,曹冲是否随军南下而染上疾病,史书中并未记载。

曹冲英年早逝是因为自己得病,跟他的兄弟曹丕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一点史书上记载得很清楚嘛:

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

很显然,曹冲就是病死的嘛,在三国时代,医学条件落后,生个病早夭,再正常不过。曹冲还在世的时候,深得父亲的喜欢。曹冲从小就聪明伶俐,固有曹冲称象的历史故事记载,那时的曹冲就已经初露锋芒了。

陈寿在《三国志》里面,对其评价颇高。

“少聪察岐嶷,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

五六岁就有成年人的智商,这简直就是神童嘛。然而当他十三岁时,却生了一场大病,不治身亡!之所以历史会有曹丕害死弟弟这样的阴谋论出现,无非是因为《三国志》里面的这样一段记载:

“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

话说曹冲死后,曹操非常伤心,曹丕就安慰父亲。而曹操此时却说,这虽然是我的不幸,但却是你的幸运。意思就是曹冲之死,于你曹丕有益。后来曹丕称帝之后,也说过类似的话,他曾言:

“若使仓舒在,我亦无天下。”

这个仓舒就是曹冲,若是他还活着,我曹丕得不了天下。

以上的这些都为我们提供曹丕杀人的动机,很显然,曹丕是为了防止曹冲成年后与自己争夺继承资格,而害死了自己的兄弟。但是,这仅仅是推理得出的结论,完全没有事实的依据,而且从当时的情形来看。曹丕并没有杀曹冲的理由。

因为曹冲的身份尴尬,并不足以对曹丕造成太大的威胁。

曹冲是曹操与环夫人所生的孩子,而这个环夫人是妾室,所以曹冲只是庶出。相较而言,曹丕则是嫡出,其乃是由曹操继配夫人卞夫人,也就是后来的武宣卞皇后所生,是妥妥的嫡子。除了曹丕,其还有曹彰曹植、曹熊三子。

在古代的嫡长子继承制中,按照立嫡立长不立贤的规矩,曹冲根本无法进入到这场储位之争中来。这也是为何后来的继承者斗争是围绕着曹丕和曹植之间进行,至少你得是嫡子才有资格。

后来曹丕与曹植争世子之位时,曹操曾经就继承人的问题,问过贾诩,贾诩非常隐含的对曹操说:我在想袁绍刘表的故事。贾诩的意思很明确,因为袁绍和刘表在立继承人时,都没有立嫡长子,而是立为自已喜欢的儿子为继承人,结果就导致封地上一片混乱,袁绍的儿子内斗导致丢失河北四州,刘表的儿子与反目成仇,贾诩就是想告诉曹操,立继承人要立嫡长子,才不会导致动乱。

不仅贾诩,曹魏内部有相当多的大臣都认为立继承人要立嫡长子,曹操就算真的想立曹冲为继承人,恐怕有相当大的阻力,桓阶、吴质、司马懿等人都支持曹丕,还有不少暗中支持的大臣。

这种嫡长子继承制是国封建社会几千年形成的传统,不是轻易能更改的,曹操一样更改不了,除此之外,曹丕是曹操所有儿子中,综合能力最强的,曹操选的是一国之君,考察的是综合能力,而不仅仅是聪明,论起聪明来,曹植肯定比曹丕聪明,但曹植不是搞政治的料,仅仅是个文学家。

相反,曹丕文武双全,既是文学家,又通晓武艺,骑马射箭样样精通,而且为人沉稳,曹操非常喜欢曹冲,但曹操绝对是一个冷静成熟的政治家,不会因为自已的喜好而立曹冲,曹操的理智一定会战胜喜好。

曹植不就是例子,曹操喜欢曹植胜过曹丕,但最后还不是一样立曹丕为继承人,这就是理智。

当然,不排除曹冲惊才艳艳,打动了曹操的可能性。但当时的曹冲只有十三岁,还是一个小孩儿,且不说其庶子身份,毫无背景。就从年龄上来讲,他也根本对曹丕造不成威胁。一个少年,将来长大会如何,并不好说。

况且当时曹丕还有这曹植这样的对手,他没有理由去冒险搞事情,来为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风险。

不过,虽然排除了曹丕的嫌疑。还有一个人有着杀害曹冲的嫌疑。

此人名叫周不疑,乃是荆州神童,才智不输当时的曹冲,他曾献计帮助曹操攻下柳城:

曹操攻柳城不下,图画形势,为难计策,周不疑进十计,攻城即下也

当时曹操对着孩子颇为器重,有心让其与儿子曹冲结交,毕竟都是神童,估计能处到一块儿去。但是后来曹冲不幸早亡,曹操便对周不疑没那么待见了,后来甚至借故将其刺杀。

关于曹操为何要杀周不疑,常规解释是曹操触景生情,每当看见周不疑的时候就想起曹冲来,心里很难受,这个显然有些牵强。还有一点更深度的解读就是曹操忌惮周不疑的才能,担心曹丕日后驾驭不住,为其扫清障碍。

当然,如果周不疑是暗害曹冲的嫌疑人那就更好解释了。而且周不疑有他的杀人动机。这个周不疑乃是荆州士族子弟,舅舅刘先,为荆州牧刘表别驾,曹操破荆州之后,周不疑自然是对曹操没什么好感。当年曹操想把女儿嫁给他,他都拒绝了。

所以周不疑有害死曹冲的嫌疑,不管是不是他害死的,但只要有这个嫌疑就足以让给曹操杀他了。

当然了,这也仅仅只是推断。目前关于曹冲之死,正史公论还是病逝一说,其他的都是野史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