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科多简介—雍正时期重臣,佟国维第三子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隆科多被授为一等侍卫,又被提拔为銮仪使,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帝临终,隆科多被召到御前,成为顾命大臣。 雍正二年(1724年),隆科多兼领理藩院的事务。充任纂修《圣祖实录》《大清会典》的总裁,并且监修《明史》。不久又被赏赐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以隆科多结党营私、私藏玉牒为由,公布其四十一条大罪,将隆科多永远禁锢。雍正六年(1728年),隆科多死于幽禁禁所。
隆科多为康熙,雍正两朝皇权争夺中关键的人物,官至吏部尚书,一等公。
人物生平
早年任职
隆科多是一等公佟国维第三子,孝懿仁皇后的弟弟。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就被授为一等侍卫,又被提拔为銮仪使,兼正蓝旗蒙古副都统。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因为属下违法,康熙帝责备隆科多没有实心办事,故而罢免其副都统、銮仪使的职务,仍在一等侍卫上行走。康熙五十年(1711年),被授为步军统领,掌握京师警卫武力。
隆科多出任步军统领后,康熙通过朱批告诫他:“你只须行为端正,勤谨为之。此任得到好名声难,得坏名声易。你的兄弟子侄及家人之言,断不可取。这些人初次靠办一两件好事,换取你的信任,之后必定对你欺诈哄骗。先前的步军统领费扬古、凯音步、托合齐等,都曾为此所累,玷辱声名。须时刻防范。慎之!勉之!”字里行间中透漏出康熙对隆科多的关爱之情。但是康熙也同时指出,隆科多必须同自己的家人以及朋友保持距离,不参与结党才可以保住步军统领的位子。朱批中的告诫之语也让隆科多如头上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作事时时谨慎。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被提升为理籓院尚书,仍署理步军统领。不仅专门委派他秘密监视被圈禁的废太子爱新觉罗·胤礽和大阿哥爱新觉罗·胤禔,随时密奏二人的有关消息,还让他秘密监视京师内的宗室王公和部院重臣的动向。这个时候的隆科多尽职尽责,表现出色,康熙皇帝生前曾多加赞赏。
襄助世宗
康熙帝晚年,诸子争夺储贰,四皇子爱新觉罗·胤禛与诸兄弟维持和气,与年羹尧和隆科多交往密切。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康熙帝临终,隆科多被召到御前,接受顾命。他参预雍正帝(清世宗)夺权。孟森《清世宗入承大统考实》中,考察了皇四子胤禛继位前后的清廷政局,胤禛与隆科多、年羹尧的关系,指出:圣祖并非寿终正寝,“圣祖传位于四阿哥(胤禛)之遗诏。已证明为戌刻圣祖崩后始入受传者(即胤禛)之耳,为不近情。”世宗“在京所得传位之末命,皆出于隆科多”,但世宗“修《实录》已知受遗诏于隆科多之口为大嫌疑”。从世宗雍正七年十月戊申的一道上谕,可见“以遗诏中‘十’字改作‘于’字之故,并非久后野人之语,实是当时宫廷中宣布之言”;“就其所言,亦足证圣祖继统简在允禵之说”为不虚。而《清圣祖实录》为世宗所修,故所载圣祖遗诏、世宗为己继位所做的辩解、世宗对包括允禵在内的诸皇子的攻击,“或出世宗之意,不敢信为圣祖真面目”。“世宗之立,内得力于隆科多,外得力于年羹尧,确为实事”。
炙手可热
雍正帝即位之后,因为隆科多拥戴有功,所以命他与大学士马齐总理事务,并且承袭一等公的爵位,被授为吏部尚书。很快就因为总理事务办得好,加封为一等阿达哈哈番,并令他的长子岳兴阿承袭。而他的次子玉柱,从侍卫的身份被授为銮仪使。当时隆科多极其受雍正帝的宠信,称呼他舅舅而不称呼其名。雍正帝即位之初清廷铨选官吏,隆科多可以不经奏请,任意挑选,当时被称为“佟选”。
雍正元年(1723年),隆科多与川陕总督年羹尧一起被加封为太保。雍正二年(1724年),隆科多兼领理籓院的事务。充任纂修《圣祖实录》、《大清会典》的总裁,并且监修《明史》。不久又与年羹尧一起被赏赐双眼花翎、四团龙补服、黄带、紫辔。
恃宠获罪
雍正三年(1725年),隆科多被撤掉了步军统领的职务。次子玉柱因为品行恶劣,被夺职罢官,交由隆科多管束。时值年羹尧获罪,雍正帝以都统范时捷疏劾欺罔贪婪诸状,及妄劾道员金南瑛等,并下吏部议处。上谕曰:“前以隆科多、年羹尧颇著勤劳,予以异数,乃交结专擅,诸事欺隐。”命授缴所赐四团龙补服,并不得复用双眼花翎、黄带、紫辔。及议上,以时捷劾,请罢羹尧任;以妄劾南瑛,请严加治罪。上以前议徇庇,后议复过当,责隆科多有意扰乱,削太保及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职,命往阿兰善等处修城垦地,谕曰:“朕御极之初,隆科多、年羹尧皆寄以心腹,毫无猜防。孰知朕视为一德,彼竟有二心,招权纳贿,擅作威福,欺罔悖负,朕岂能姑息养奸耶?向日明珠、索额图结党行私,圣祖解其要职,置之闲散,何尝更加信用?隆科多、年羹尧若不知恐惧,痛改前非,欲如明珠等,万不能也!殊典不可再邀,覆辙不可屡蹈,各宜警惧,毋自干诛灭。”
雍正四年(1726年),隆科多家仆牛伦挟势索贿,事发,逮下法司,鞫得隆科多收受年羹尧、总督赵世显、满保,巡抚甘国璧、苏克济行贿。谳上,雍正帝命斩牛伦,罢免隆科多的尚书职务,令他料理阿尔泰等路的边疆事务。不久命他前去勘察中国与俄罗斯的边界。起初,隆科多与阿灵阿、揆叙结党营私,与年羹尧交结。等雍正帝尽发阿灵阿、揆叙及年羹尧罪状,宣示中外,而受隆科多引荐的侍郎查嗣庭又被诛,雍正帝诘问隆科多,隆科多不以实对。
雍正五年(1727年),隆科多与沙俄谈判边境问题,即将成功,但由于结党营私,并私藏玉牒,雍正帝抓到罪证立即谴其回京逮捕、抄家;十月,定隆科多四十一条大罪,幽禁于畅春园。长子岳兴阿撤职、次子玉柱发配黑龙江。
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隆科多死于禁所。
历史评价
• 《清史稿》:雍正初,隆科多以贵戚,年羹尧以战多,内外夹辅为重臣。乃不旋踵,幽囚诛夷,亡也忽诸。当其贵盛侈汰,隆科多恃元舅之亲,受顾命之重;羹尧自代充昷为大将军,师所向有功。方且凭藉权势,无复顾忌,即於覆灭而不自怵。臣罔作威福,古圣所诫,可不谨欤!
• 雍正帝:朕御极之初,隆科多、年羹尧皆寄以心腹,毫无猜防。孰知朕视为一德,彼竟有二心,招权纳贿,擅作威福,欺罔悖负,朕岂能姑息养奸耶?
家族成员
祖辈
• 祖父:佟图赖(1606—1658年),汉军镶黄旗人,封一等公,领汉军正蓝旗旗主,为康熙帝外公。
父辈
• 父亲:佟国维(?—1719)。
• 伯父:佟国纲(?-1690)。
• 姑母:孝康章皇后(1640-1663),康熙帝生母。
姐弟
• 姐姐:孝懿仁皇后、悫惠皇贵妃。
• 弟弟:庆复等。
儿子
岳兴阿
轶事典故
有传闻说,隆科多的嫡子岳兴阿,因母亲被残害死于非命,痛恨乃父及其宠妾,待到隆科多罪行暴露,遂落井下石,“乃请清查家财入官,遂刑讯伊父爱妾,以报私恨。”时人不知就里,甚有议岳兴阿不孝,“残逆如此”。
传闻基本属实,但就现有资料所证实,刑讯隆科多爱妾的却并非岳兴阿,而是隆科多的堂兄弟夸岱,夸岱为佟国纲的第三子,鄂伦岱及法海之弟。夸岱与隆科多为平辈之人,而隆科多的爱妾毕竟是他们家族的成员,中国人向来主张家丑不可外扬,故而雍正择其审理此案,在人选上是比较恰当的。至于岳兴阿有无借机报复,我们无从得知,不过伊父爱妾在名分上究属其庶母,皇帝定然不会指派这个差事给他,但私下里有无请托堂叔伯为自己出气,则很难有所定论。
说起隆科多的这位爱妾,那可着实不简单。她本人当时已并不年轻,据现有资料显示她与隆科多相守至少超过三十年,二人感情甚笃,隆科多对她的痴迷绝非如一般人想象的那样能用“美色惑之”就解释得清的。
隆科多妻妾之间的关系却差到了极点,一如传闻中所述,隆科多的元配确实是“死于非命”,不过其惨状却很难为外人道,夸岱之形容亦不过六个字而已——“致元配若人彘”,但这寥寥数字就足以骇人听闻了。隆科多对自己的小妾极为骄纵,也就养成了四儿颐指气使、目中无人的性格,隆科多令四儿随班命妇出入禁门,“车前对马叱人避道,毫无忌惮”,显得十分跋扈专横。
史籍记载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五·列传八十二》
影视形象
年份
电视剧/电影
饰演者
1980
《大内群英》
鲍汉琳
1991
《雍正皇帝》
文卜东
1995
《九王夺位》
罗烈
1997
《大刺客之吕四娘》
郭德信
1997
《江湖奇侠传》
铁梦秋
1998
《雍正小蝶年羹尧》
谢屏楠
1999
《雍正王朝》
蔡鸿翔
2000
《李卫当官》
魏德山
2003
《皇太子秘史》
宗峰岩
2011
《步步惊心》
赵家林
2011
《宫锁心玉》
沈保平
2011
《甄嬛传》
张毅
2013
《食为奴》
黄柏文黄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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