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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之后为什么不是金朝 南宋皇帝给金朝诏书

宋朝之后为什么不是金朝

唐宋元明清的说法,本来就是概括性,不要较真。

事实上,唐朝灭亡五十多年以后,才是宋朝,在这五十多年时间里,中原地区换了五个王朝,也就是五代。

事实上,本人在辽宁,我们辽宁,是没有经历过宋代的,唐代之后没多久,我这边就属于辽代地盘,之后金灭辽,接管本地,从始至终,就没经历过宋朝。

而之所以有唐宋元明清这个说法,主要两方面:

第一,这五个王朝,都比较大,其规模上,要大于五代,因此略掉五代;

第二,被后世视为正统。虽然南宋一度向金国称臣,但是,元世祖忽必烈灭南宋的时候,专门要求南宋谢道清皇太后颁布让国诏书,宣布把南宋的政权,“禅让”给元朝,这也就意味着,元朝承认正统地位。

而南宋既然被后来的正统元朝认作正统,金朝当然就有些靠边站了。

七大恨原文是什么

“七大恨”原文——后金反明的檄文 大金国主臣努尔哈赤诏告于皇天后

土曰: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此恨一也;

明虽起衅,我尚修好,设碑立誓,凡满汉人等,无越疆土,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顾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此恨二也;

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逾疆场,肆其攘夺,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胁取十人,杀之边境,此恨三也;

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此恨四也;

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留获,遣兵驱逐,此恨五也;

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遗书诟言,肆行凌辱,此恨六也;

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挡之,胁我还其国,己以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之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岂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今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此恨七也!欺凌实甚,情所难堪,因此七恨之故,是以征之。

南宋是金的附属国吗

不是。

当时金宋之间是君臣之国,金宋往来的外交文书称“诏书”、“奉表”,宋朝的文书“大宋去大字,皇帝去皇字,书用君臣之礼,有再拜等语“。使节互相谈话,只能称金宋为“上国”、“下国”,不能称“金朝”、“宋朝”。

我认为是,因为宋朝与金国达成了条约,宋朝向金称臣,而且每年还要向金纳贡,这个时候的南宋已经成为了金国的附属国家。

南宋成为金朝的附属国

北宋后金朝向南宋发动了旨在彻底灭亡宋朝的渡江战役主要有两次,却均未实现统一南北的战略目标。第一次是为惩罚和消灭赵氏政权。

北宋康王赵构逃过劫难,跑到南方称帝建国,违背了金朝希望南方的汉人政权应由自己指定皇帝的初衷,以“推戴赵构,妄称兴复”为罪名发动了旨在灭亡南宋的跨越长江之战。

在宋将韩世忠﹑岳飞等军队的阻截下,金兵受到重创。接下来的10年间,金﹑宋围绕江淮之地展开反复争夺,战斗艰苦而激烈。后来金朝通过南宋宰相秦桧杀害了主张北伐的南宋重要将领岳飞,宋廷接受称臣﹑赔款的议和条件,于1142年签署和约,史称“绍兴和议”(也称“皇统和议”)。南宋成为金朝的附属国,金朝被视为当时中国的中央政权,西夏﹑高丽等国均对其臣服。

不是,金国和南宋没有一点关系。金国和蒙元、满清等国一样,都是属于异族入侵,金国原本是东北一带由女真族建立的政权,后来为了达到开疆拓土的目的,一直南下大举进攻当时的北宋,并将徽钦二帝掳走至其国内,北宋由此灭亡。

后来其宗室康王赵构在南方建立了南宋小朝廷,维持着半壁江山,苟且偷安

淳熙中范至能使北译文

原文:

淳熙中,范至能使北,孝宗令口奏金主,谓河南乃宋朝陵寝所在,愿反侵地。至能奏曰:“兹事至重,须与宰相商量,臣乞以圣意谕之,议定乃行。”上首肯,既而宰相力以为未可,而圣意坚不回。至能遂自为一书,述圣语。至虏庭,纳之袖中。既跪进国书,伏地不起。时金主乃葛王也,性宽慈,传宣问使人何故不起。至能徐出袖中书,奏曰:“臣来时,大宋皇帝别有圣旨,难载国书,令臣口奏。臣今谨以书述,乞赐圣览。”书既上,殿上观者皆失色。至能犹伏地。再传宣曰:“书词已见,使人可就馆。”至能再拜而退。虏中群臣咸不平议羁留使人而虏主不可。至能将回,又奏曰:“口奏之事,乞于国书中明报,仍先宣示,庶使臣不堕欺罔之罪。”虏主许之。报书云:“口奏之说,殊骇观听,事须审处,邦乃孚休。”既还,上甚嘉其不辱命。由是超擢,以至大用。

(选自南宋罗大经《鹤林玉露》)

(注释)①范石湖:即范成大(公元1126—1193年),字至能(致能),自号此山居士,又号石湖居士,世称范石湖。

译文:

隆兴年间,范成大出使金国,宋孝宗命令他口头奏请金主。说河南是宋朝埋葬先帝的地方,希望能把侵略的地方归还。范成大上奏说:“这件事很重大,必须与宰相商量,我请求将皇帝的意思一起写在国书中再去。”皇帝开始答应了,不久宰相坚决认为不可,而皇帝的意思坚决不写。到金国燕山行宫后,范成大秘密地草拟奏章,具体论述接受国书的仪式,把它放入怀中。范成大跪着进献国书,伏在地上不起来。当时金主是葛王,性情宽厚仁慈,问他为什么不起来。范成大慢慢从袖子里拿出了国书,奏说:“我来时,大宋的皇帝另有圣旨,难以写进国书,让我口奏。我现在用书面来讲述,请求金主看一看。”国书呈上,宫殿上的大臣们都失了色。范成大仍然伏地不起。金主再次说:“国书已经看过了,可以到馆驿休息。”范成大拜了两拜退下了。金国的群臣都愤愤不平,议论着扣留范成大,而金主没有允许。范成大将要回去,又奏说:“口奏的事情,在国书中已经很明确,仍要先宣告,希望自己没有欺瞒之罪。”金主答应了他。回信说:“口奏之说,看了听了特别使人震惊,事情必须审慎处理,国家才能信誉美好。”(范成大)回来以后,皇上对他不辱使命大加赞赏。因此重用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