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延,谋杀诸葛亮的军事接班人(12):人心难测,行迹可“疑”
陈寿对于魏延事件使用“反证法”,过去有人看出来吗?我看好像有一个人看出来了,谁?比陈寿晚生约六十年的常璩。但各人的政治态度,思想方法不同,导致常璩对魏延事件的看法与陈寿大不相同。常璩在《华阳国志》中所写的魏延事件如下:
“秋八月,亮疾病,卒于军,……先是征西大将军魏延与长史杨仪素不和,亮既恃延勇猛,又惜仪筹划,不能偏有所废,常恨恨之,为作《甘戚论》。二子不感。延常举刃拟仪。仪涕泪交流。惟护军费祎和解中闲间,终亮之世,尽其器用。仪欲案亮成规,将丧引退,使延断后,姜维次之。延怒,举军先归南郑。各相表反。留府长史蒋琬、侍中董允保仪疑延。延逆欲击仪。仪遣平北将军马岱讨灭延。延自以武干,常求将数万别行,依韩信故事。亮不许。以亮为怯。及仪将退,使费祎造延。延曰:‘公虽亡,吾见在,当率众击贼。岂可以一人亡,废国家大事乎。’使祎报。仪不可。故欲讨仪。仪率诸军还成都。……初,亮密表后主,以‘仪性狷狭,若臣不幸,可以蒋琬代臣。’于是以琬为尚书令,总统国事。以仪为中军师,司马费祎为后军师。
……军师杨仪,自以年宦在琬前,虽同为参军、长史,己常征伐勤苦,更处琬下,怨望。书谓费祎曰:‘公亡际,吾当举众降魏,处世宁当落度如此耶?’祎表其言。废徙汉嘉。仪又上书激切,遂行仪重辟。”
咋一看,常璩的记述与陈寿的大致相同。细细再看不对了,与陈寿文章“嚼”出来的“味道”大不相同。《魏延传》里的矛盾、漏洞、暗示的词句、资料一个都没有!难道这又是“偶然”的?
看这一段:“仪欲案亮成规,将丧引退,使延断后,姜维次之。”而《魏延传》是:“亮病困,密与长史杨仪,司马费祎,护军姜维等作身殁之后退军节度,令魏延断后,姜维次之;若延不从命,军便自发。常璩不取诸葛亮不合逻辑的行为、语言,而让杨仪直接掌权要“使延断后”,“为贤者讳”?。杨仪不这么露骨,而是让别人特别是魏延“作证”他掌权。
“延怒,举军先归南郑。各相表反”。常璩把魏延烧栈道这么重要的“证据”搞没了,是漏掉了,还是觉得实在不合理?后有郦道元在所著《水经注》里,就褒斜栈道顺便说了一句:“后诸葛亮死于五丈原,魏延先退而焚之,谓是道也”。显然是采纳了《魏延传》的说法。 由于不经意,郦道元立刻出错。而常璩是已知其谬,“槎山通道”不可能,所以不愿采纳?
“留府长史蒋琬、侍中董允保仪疑延”。给后主留面子,后主不出面。“咸保”太过分,有一伙的嫌疑,受骗的嫌疑?用“保”。“仪遣平北将军马岱讨灭延”,王平这个“首功大赢家”不出场了。不是王平的军事主谋、“无当飞军”的主力突击,马岱有何能力“讨灭延”?
“延自以武干,常求将数万别行,依韩信故事。亮不许。以亮为怯”,“及仪将退,使费祎造延。延曰:‘公虽亡,吾见在,当率众击贼。岂可以一人亡,废国家大事乎’”。把这两段句子剪辑排版链接在一起,妙啊!具有未来电影剧本蒙太奇的功效:魏延逞能,本来就要脱离诸葛亮“求将数万别行”,诸葛亮一死,正好“松绑”,必然要蛮干!因果关系“清清楚楚”。而杨仪没这么编排其论,“添油加醋”不够顺理成章,故事不“真实”喽。
没有《魏延传》的“初,蒋琬率宿卫诸营赴难北行,行数十里,延死问至,乃旋”,谁知朝廷蒙在鼓里,又怎么推断杨仪发牢骚的根据?“书谓费祎曰:‘公亡际,吾当举众降魏,处世宁当落度如此耶?’”。杨仪的牢骚话少了“令人追悔不可复及”一句,破绽少多了。“又上书激切”和“复上书诽谤”含意大不相同。怎么陈寿的书里安排的矛盾、漏洞,常璩一条都不取,弄得干干净净,“严密性”、“公正性”高得多,无法寻找漏洞,看来常璩先生也“咸保仪疑延”?
对于常璩先生写作魏延事件的手法,我的认知是,常璩看出了陈寿在“暗度陈仓”、“反写”魏延事件,但由于与陈寿的政治观点不同,要为蜀国朝廷的错判隐讳,他不愿保存一点对揭示魏延事件真相的有用资料在他所写的史书里。或许他不如陈寿了解实情,以为蜀国朝廷的判决是准确的?又或许他不理解陈寿的苦衷,反感陈寿的“恶搞”:你知道就直说,要么就别说。
再来谈谈《魏略》的作者鱼豢先生。裴松之不是说他“恶搞”:“此盖敌国传闻之言,不得与本传争审”么?在我看来,本传已经和《魏略》“同扭合舞”了,不过一个是正说,一个是反说,裴老先生蒙在鼓里罢。赞一句裴老先生:《魏略》早已佚失,不是你求真心切,把《魏略》所写魏延案件弄到桌面上来比对,《三国志》的“反证”则难以剖解。这一段历史案件,也就只好听才华横溢(真有才)的杨仪独家讲故事了。
[page]《魏略》的作者鱼豢是魏国人,他又是如何接近史实真相的呢?首先,魏延被谋杀事件本身是个规模巨大的政治、军事事件,蜀国众多高级官员和数万军人参与其中。魏延军绝大部分生存下来,也有数千人。这些人被诬跟着魏延谋反投敌是决不会服气的,杨仪等人不可能封住这么多人的嘴。如此众多的魏延兵将和家人,与被杀兵将家人到处诉苦喊冤,传播面大、一致性高、合理性强,这是街坊邻居的闲谈巷议、传接多次而“走形”的小道消息不能比的。
其次,作为敌国的重大政治、军事情报,魏国的游动、潜伏的间谍们能不展开探查行动吗?孙子兵法有“用间篇”,战争双方在敌国布置间谍是军事常识。探求敌国情报是间谍们的正常工作,也是争得立功受赏的机会。对于敌国重大政治军事情报,当然是必查必报。由于牵涉到国家对策,更要求准确无误,误报将遭到惩罚。而魏延事件的规模大,知情人多,调查并非难事。
还有,魏国那个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追击蜀军时曾被蜀军假装反击吓跑了,后来又追上去:“关中多蒺藜,帝使军士二千人著软材平底木屐前行,蒺藜悉著屐,然后马步俱进。追到赤岸”《晋书·帝记一》。赤岸在褒斜栈道向南五分之三处,说明追了大半路程,其侦侯更要前出几十至上百里地,栈道几乎走完。魏囯的军队也是魏延案件发生前蜀军行动的见证者,蜀国军队撤退时栈道烧没烧毁,魏国军队能不知道?修补栈道比清除蒺藜要困难得多,追击遇到的困难并没有烧毁栈道一说。魏国军队的当事人多,见证一致性强,蜀国对魏延事件的官方错误宣传,当然瞒不过魏国的情报人员。既然魏国的情报来源广、准确性高、又有本国人证言,鱼豢据此种种资料写出的魏延事件,自然能接近史实。
再从作者身份上看,作为敌国人的鱼豢,根据魏国的资料实写蜀国的政治事件,并无现实环境制约的心理障碍。倒是吴国作为盟国,其史官则会取蜀国官方结论为国史资料而不管事实真相与否,不然将引起蜀国君臣的不满。如果《魏略》所用资料是魏国针对蜀国的诏令、檄文、宣传,则会加上许多污蔑、夸张等不实之词与不合逻辑的叙述,这里也未有所见。因而从具体情况分析,《魏略》对魏延案件的叙述并非来自小道消息,或裴松之所谓“敌国传闻之言”,而是来自具有间谍网调查的敌国重大政治军事情报。
本文到此结束。就三国时期魏延被谋杀的历史疑案,我对种种旧说(凡与本文主要论点不合者)下达挑战书;同时期待着所有史学家和历史爱好者们的挑战、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