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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史风云

晚清预备立宪失败的六大原因:没有形成广泛共识

100多年前,在庚子国变之后,差点亡国灭种的清王朝,开始了从制度层面向西方学习的步伐,开始了清末新政,发展到后来,成为了“预备立宪运动”。清廷试图通过预备立宪运动,建立近现代政体,实现国家的现代化。然而,在1911年突然爆发的武昌兵变,引爆全国各省(特别是汉地十八省)的独立风潮。终于在1912年,预备立宪运动戛然而止,而大清帝国(chinese empire)以及延绵千年的君主制度也最终走入了历史。

清政府预备立宪失败的原因

今天回望这段历史,对于今日中国共产党主导的改革有着深刻的借鉴意义。而清朝如何为了免于皇室倾覆进行改革而改革却又导致皇室倾覆,值得后世政治学家与历史学家进行探讨。笔者以为,大清帝国政府在六个方面(包括主观与客观)的疏忽与失误,导致了预备立宪运动的失败,也让近现代的立宪君主帝国最终没有在中华大地上建立。

第一,在中央缺乏控制力的情况下进行改革,中央对改革的控制程度不足。晚清帝国时代爆发的太平天国运动,虽然被扑灭,但是地方实力派趁机纷纷增强实力,形成后来民国时期军阀的滥觞。从太平天国被剿灭时开始,地方实力派就开始成为清朝政治舞台的重要角色,中央的势力其实日渐式微。但庚子国变期间发生在东南数省的《东南互保章程》,则表明了地方实力派其实可以拒不接受中央的调遣。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其实已经严重弱化。另外,从军事上来看,清廷虽然启动了军事现代化进程、编练新军,但是大量新式武装部队仍然掌握在地方实力派手中,这成为了对抗中央政府的重要筹码。清廷在这种情况下仓促启动预备立宪,一旦中间横生枝节,则中央难以控制。最后的辛亥革命期间的事件(如地方大员变节投向革命)就说明了这一点。

第二,没有形成广泛的改革共识,没有结成预备立宪的统一战线。清廷启动的改革进程,严重缺乏共识因素,也是导致预备立宪功败垂成的重要原因。中央与地方之间缺乏改革共识,例如在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上,中央政府与众多满汉督抚存在矛盾,前者要求中央集权,后者要求地方分权,这样的内耗明显削弱了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政府与社会之间也缺乏共识,政府主张建立德国、日本式的二元君主立宪体制,而社会精英阶层(立宪派)则主张建立英国式的议会制君主立宪体制,从改革的一开始,双方就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上未达成共识,为后来的分道扬镳埋下了伏笔。

第三,当局失去强有力支持者,旧体制的人员没有得到适当安置。从改革的力度、速度来看,清朝末年的预备立宪运动不可谓不迅疾。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清政府忽视了对于旧体制人员的安抚,导致旧体制人员在政治形势发生巨变时没有站出来力挺政府。在中国千年的官僚集权政治中,士大夫阶层通过科举考试跻身官僚集团是重要的上升通道。士大夫阶层由此成为帝国体制的重要支持因素。然而在预备立宪的过程中,科举制度的彻底废除导致士大夫阶层彻底丧失了进身庙堂的可能性。而清廷又没有对这个阶层进行适当的安抚和补偿。所以一旦革命爆发,昔日王朝末年为江山死节的士大夫阶层(虽然仍然有一部分官僚选择了为清王朝殉难)就不会挺身而出了。

第四,忽视了中国的多族群的特殊国情。在20世纪初,醇亲王载沣代表皇帝和大清帝国赴德国为德国驻华公使克林德被清军杀害一事表示道歉,期间醇亲王载沣携中国代表团考察了德国的政治、工业等情况。后来,以镇国公载泽为首的五大臣考察团出国、云游各州,也考察了日本、德国等二元制君主立宪国。这些事件都对清帝国立宪的政治走向产生了影响。德日两国均是“大权操诸于君上”的立宪国家。因此清王朝在立宪时,也选择了将权力集中于皇帝和亲贵。然而,改革的实践者们忘掉了:当时的中国虽然是征服民族——满洲进行统治,但国家的大多数人民仍然为汉人。这样一来,集权于皇族的宪政化改革(特别明显的就是“皇族内阁”的出笼)会被汉人视作为满洲亲贵阶层通过立宪来强化其统治的行动。因而引起汉人的反弹特别是汉人官僚的离心离德。这些忽视中国国情的改革举措,反倒成为了革命的催化剂。

第五,改革主导者的政治素质不符合改革的要求(特指摄政王载沣)。清廷的预备立宪,起初是慈禧太后、庆亲王、袁世凯、张之洞、刘坤一等一干人的意见。但掌握改革的主导权是慈禧太后无疑。在慈禧太后薨逝之后,改革的主导权交到了宣统帝的生父——摄政醇亲王手中。这位年轻的亲贵对政治虽然有所了解,但是对于保证大清帝国万世一系的统治和皇权尊严并没有太为浓烈的兴趣。在面对国会请愿运动时,他多次代表政府方面出面让步,允诺给予更大的政治权利并将政治改革时间表提前实行。在面对风起云涌的革命浪潮时,他在种种压力之下未能有效团结皇族与亲皇室的势力,并没有保持与野心家集团——袁世凯集团的坚定斗争,却辞去了海陆军大元帅一职,退归藩邸,淡出政治舞台。种种迹象表明,载沣是一个才子,但却不是一个执政的能人,更不能担当改革的重责大任。相比之下,日本明治天皇在面对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时,采取铁血手段进行弹压,并根据既定意志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排除一切干扰,这才是一个强有力的改革者所应当作为的。

第六, 革命党人的奋斗。当然,清帝国预备立宪的最终失败与爱新觉罗家族对中国统治的覆亡,离不开革命党人的努力和奋斗。从兴中会成立开始起,革命党人就不断为推翻清朝统治而不懈努力。这是促成清朝瓦解的外部因素。但笔者以为,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上述五点才是清帝国灭亡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