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历史网 > 古代野史

古代野史

什么是焚书坑儒?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相是什么?

秦始皇著名的政治家、战略家、改革家,首位完成华夏大一统的铁腕政治人物。他做过太多历史留名的大事件了,其中就有焚书坑儒。那么什么是焚书坑儒?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相是什么?

焚书坑儒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 “焚书坑”及“坑儒谷”遗址 坑杀。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

但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真相真的是这样吗?

皇帝,却在历史上有着很多的负面标签,后世眼中他暴虐无道,好大喜功,不恤民力,是一个独夫民贼的暴君形象。造成这些评价的事实依据也有很多,其中最常被人用来批评他的暴虐的当属“焚书坑儒”这一说法了。事实上焚书坑儒并不是我们一直理解的那样烧尽天下书籍,杀尽天下学士。严格来说应该叫“焚诗书,坑术士”。秦统一天下以后,秦始皇听取了李斯的建议,放弃了沿用千年的分封制而代之以郡县制。

秦始皇三十四年,有一个叫淳于越的齐人博士在廷议上反对郡县制,他主张学习以前的夏商周实行分封,李斯反对淳于越的说法,秦始皇并没有采纳淳于越的建议。众所周知,郡县制一直为后世沿袭,两者孰优孰劣,高下立判。而这件事引起了代表法家思想的丞相李斯的重视,他认为任由各家思想在民间发展而不加以制约不利于中央集权的统治,因此李斯建议秦始皇焚烧民间百姓私藏的诗,书。

但是焚书并不是要烧尽天下所有的书籍,实际上是保留官府藏书而只毁民间私藏的,这其实就是禁止了私学。最离奇的当属于“坑儒”这一说法了。秦始皇曾六次东巡,而在其中一次东巡至今天的山东地界时,得知了修仙一说。在先秦时期,山东齐地的百姓富裕,商业发达,又靠近大海,因此鬼神修仙之说盛行,或有渔民出海捕鱼见到海市蜃楼之类的景象便会误以为是仙家景观,这更加深了他们的迷信。

从此,秦始皇对修仙一说甚为痴迷,他希望能够得到仙丹灵药从而长生不老。于是,各种所谓的神人异士便聚集到了他的身边,这些术士利用秦始皇对求仙的渴望骗吃骗喝倒是自在,其中最有名的要数大名鼎鼎的徐福了。徐福出海一去不返让秦始皇大为懊恼,而在这时,有两个叫侯生和卢生的术士炼丹不成且在私下里偷偷说始皇的坏话而被人举报,这二人不敢面对秦始皇的怒火于是携巨款潜逃了。暴怒的秦始皇下令抓捕了当时在咸阳城的术士四百六十人,将他们全部处死了。

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并没有一个儒生被坑杀,而且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这就相当于秦始皇杀了四百六十个欺骗他财产和感情的诈骗犯罢了。这件事在司马迁的《史记·秦始皇本纪》和《史记·儒林列传》中都有详细的记载,而东汉的王充在他的《论衡》中也是讲的“焚诗书,坑术士”。而我们现在常用的坑儒一说在历史上第一次有文献记载的是东汉有一个叫卫宏的人在为《古文尚书》作序时才首次提出了秦始皇坑杀儒生的说法,自此坑杀儒生的说法越来越流行,从唐朝以后人们再说起这件事,便真的认为秦始皇是坑杀了天下儒生而坑杀的理由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就为秦始皇完全塑造了一个心理变态的暴君形象,这种错误的说法至今仍然流行。就像一口大黑锅一样,千年来一直扣在秦始皇背上,这对于这位伟大的历史人物来说实在是有些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