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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古代正妻的地位如此之高,为什么也不敢欺负一种小妾?还要看她脸色行事

在我国古代封建社会流行一夫多妻制,每个男人都可以三妻四妾,我们都知道正妻的地位要高于妾室,然而她再高也不敢欺负一种小妾,而且还要看她脸色行事,这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

这三妻四妾真正的解读是一发妻、两个平妻然后才是四小妾,换个形容方式就是一个主管带着两个副手在加上四个使唤服侍的,家内之事都由这个主管带着下面这几个操办,所以这个发妻也就是正妻是在这个家庭里除了男性以外地位最高的,这个男主人接下来不管有几个女人都归这个正妻管,而后面再纳的小妾地位也就比奴婢高点,一切都以服侍男主人和正妻、平妻为己任 ,连自己生的孩子也必须认正妻为嫡母,而自己只能叫庶母。

正常情况下,小妾的生活都不会太容易,除非是深得男主人宠爱,因为人都是会吃醋的,自己的丈夫有这么多老婆,这个正妻心里肯定是不愿意的,但碍于当时封建文化的关系,反对不了丈夫,所以这些气只能撒在这些小妾身上(平妻还是有一定地位的)。

可以说小妾在任何方方面面都是比不过正妻的。

而且正妻的地位还有所保护,在大家的印象当中,古代的男人一纸休书,就可以换老婆了。在真实的历史上,除非正妻犯了七出之条,否则的话,男人不能休妻。就算是正妻犯了七出之条,丈夫要休妻,还不能犯“三不出”之条。

三不出之条的第一条,就是“有所娶,无所归,不出”。当初是丈夫三媒六聘,送了《通婚书》把妻子娶回家的。如果男人要休妻,必须取得娘家人同意,有娘家人接收才行。要让娘家同意接收,男人就必须把嫁妆还给娘家,还必须安排好妻子后半生的生活,就要贴补一笔田产、财物。如此一来,休妻比娶妻还贵,很多男人根本就离不起婚。

三不出之条的第二条,就是“与更丧三年者,不出”。正妻伺候公公婆婆,给公公婆婆养老送终,并且为公公婆婆守孝三年。丈夫无论用什么借口,都不能休妻。古人认为,正妻不是公公婆婆养大的,她尽了孝顺公公婆婆的责任,就是最大的孝道。这样的儿媳妇,无论犯了什么错,都没有被扫地出门的理由。

三不出之条的第三条,就是“娶时贫贱出时贵,不出”。正妻在丈夫贫贱的时候,嫁给了丈夫,跟丈夫过了苦日子。有朝一日丈夫发达了,想换个年轻漂亮的老婆了。对不起,《唐律疏议》白纸黑字写着“娶时贫贱出时贵,不出”。对于唐朝逆袭的男人来说,只要正妻还活着,想换老婆是不可能换老婆的,一辈子都不可能换老婆。

《唐律疏议》虽然规定了“三不出”之条,但是也充分考虑了丈夫的利益,在“三不出”后面加了一条尾巴。一旦丈夫发现妻子与别的男人那啥,“三不出”的保护就失效。

在唐朝,交换了《通婚书》和《答婚书》的夫妻,只要女方不与别的男人那啥,基本上就能稳坐正妻嫡母的位置,即便是犯了大错被休了,也能得到保障后半生衣食无忧的钱财。唐朝的《通婚书》,对于正妻权利的保护,比现在的《结婚证》有力多了。

相比之下小妾却凄惨多了。

小妾大部分出身不高,要么是因为家里贫困,但姿色还可以,被哪个有钱的老爷买走了,要么就是正室妻子身边的丫鬟,时间久了也就成了小妾。小妾的地位是很低的,要时常遭受正室妻子的白眼,老爷宠幸小妾,小妾才会有地位,这样遭到正室妻子排挤,所以小妾夹在两个人中间,确实很难生存。小妾最大的作用就是为老爷生孩子,这也是为什么有钱人纳那么多小妾的原因。

另外小妾是不可以进入男子的家谱中去的,只有正妻可以,正妻在死后可以和自己丈夫同穴,小妾不可以,从来不会承认小妾在家中的地位。在小妾嫁入夫家的时候还会经历一个特别奇葩的习俗,那就在丈夫和小妾结婚的当天晚上,小妾要在正妻的房中守一晚,并不是结婚之后就可以和自己的丈夫洞房,你还不够资格。小妾会在一旁观看自己丈夫和其正房同房的过程,在这学习经验,留着备用,主要是满足自己丈夫的需求。

可是与妻妾相比,姬的地位就更低了,可以说是简直毫无地位可言。男子娶姬连程序都不需要走,随随便便就可以带回家来供自己享乐。而姬大多是战败的女俘虏,或者是主人从街上随便便买回来的。虽说她们的地位比干重活的婢女要好一点,可是她们也要默默承受巨大的痛苦。她们更多是为了供客人享乐,需要承受肉体上的巨大痛苦;她们甚至是赌博的筹码。

在封建家庭里,长辈身边的婢女很有地位,如果她们被赐给少爷当小妾,少奶奶(嫡妻)是不管招惹她们的,还要保持恭敬。当然这份恭敬不是因为她们是小妾,而是因为她们是公婆所赐,原来是公婆身边的婢女。而这种小妾一般年纪偏大,甚止比嫡妻和丈夫的年纪都大,她们很会就会因年老色衰而失宠,在家里不过吃闲饭而已。只要公婆病故,这种公婆所赐的小妾就要看嫡妻的脸色行事了,虽然嫡妻还对她保持以前的尊重。

那么对此你怎么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