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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佛教寺院仪式与仪式音乐

“西藏佛教寺院仪式音乐”之“西藏”,首先是地理范围的限定。西藏这一称谓本身也只是在清朝时才出现。现在西藏的行政地理范围基本上沿袭了民国时期给西藏划定的行政区域范围。而现在西藏这一地理范围,同时也是国际三大佛教流派(北传佛教、南传佛教、藏传佛教)之一的藏传佛教及藏传佛教音乐起源、形成、发展、传播和得到弘扬、完善、体系化的中心地区。因而本文中的西藏不仅仅是地域范围的概念,它同时具有藏传佛教和藏传佛教音乐系统化原型模式所在地的意义,这一地区的寺院佛教音乐也正是西藏佛教寺院仪式音乐研究限定的范围。

西藏除了是藏传佛教的发源地和中心区之外,同时也是藏传佛教庞大的教理体系、完整严密的修习次第、修持方法、仪式仪轨、佛教本土化、民族化的地域特征等形成、完善、繁盛的主要区域。藏传佛教(包括藏传佛教音乐)是在西藏地区形成、体系化以后,凭借这一成熟、发达的佛教文化强势传播到所有藏族地区和藏文化系统的周边民族和地区,并且传播到广大、众多的蒙古文化系统各部族和民族中。因而有关西藏佛教寺院音乐的研究,不仅对于整体藏传佛教音乐的研究具有本原模式的意义,而且对于藏传佛教音乐文化体系的形成,跨地域、跨民族、跨文化传播、衍化、发展等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用。

一、西藏佛教寺院仪式

西藏佛教寺院仪式活动与各教派的信仰修习紧密联系在一起,按照仪式活动是信仰体系的外显部分,信仰(及宗教思想或观念)与宗教行为互为表里,互为作用这样一种观点,各教派的教义(或教理),即信仰及修习的内容决定了仪式的形式与特点,仪式行为又作用于信仰的修习和成就的实现。因而信仰、修习的内容及其崇拜修供的对象在仪式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寺院仪式是以特定的佛、菩萨、本尊、神灵为其修供、崇拜对象的,仪式修供、崇拜对象即皈依、礼拜、迎请、赞颂、发愿、供奉、祭祀、祈请、恭送的佛和神灵体系。“按照最古老的佛教教义,按照释迦牟尼的说法,佛教是反对偶像崇拜,不承认天地之间有神灵的”,那么后来为何佛教又出现了对佛的崇拜和众多的佛、菩萨、神灵,其缘由在于释迦牟尼逝世五百年之后,佛教第四次结集完成了对经、律、论的注释。此后,参加结集的僧人们,公开宣扬并提倡三世十方有无数佛,此后把佛逐渐神化,形成佛、菩萨、神灵体系。佛教传到西藏时,大乘教派密宗已经兴盛起来,西藏佛教除了具有与南传佛教和北传佛教相同的佛、菩萨、神之外,还有密宗所特有的大量的佛、菩萨、本尊佛、神的变化身和他们在雪域高原西藏现实世界中活的变化身——活佛,以及众多的具有地域化特点的从本土宗教本教神灵转化的佛教护法神灵,形成庞大的西藏佛教佛、菩萨、神灵系统,成为寺院仪式修供、崇拜的对象。

西藏佛教认为,“佛教追求的目标分三个层次,低级目标是人天欢乐,中级目标是脱离轮回之苦,最高目标是达到大彻大悟智慧功德圆满的佛陀境界。人天(包括阿修罗即非天)为六道轮回中的三善道,比三恶道(畜生、饿鬼、地狱)处于相对快乐的境界,转生人间天间是普通人追求的目标。但人天仍处于六道轮回之中,要摆脱六道轮回之苦,还得继续修习佛法。佛教的终归意义和目的在于通过显密宗的修持、习研,通过长期的增进而达到成就佛业,即通过僧人不断努力修持、供奉、习练,获得自身佛果,得到彻底解脱而成为佛。按照大乘佛教教义,自身修成佛后还要普度众生,还要救助、引导众生到达佛境。三个目标的层次之间并非截然分开,而是有互为因果的关联。以仪式内容为分类标准的西藏佛教寺院仪式分层结构内在的根源就在于仪式所追求的目标的不同。

根据以西藏佛教寺院仪式的修供对象佛、菩萨、神灵的身份意义以及佛法修习各阶段的目的等仪式所含佛法内容构成的分类标准,可将西藏佛教寺院纷繁众多的仪式活动分成内道层(核心层)、中道层(中间层)、外道层(外围层)三部分:

1.内道层仪式(修供仪式)

这一类仪式包含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是:僧人不断努力修持、供奉、习练,获得自身佛果,即得到彻底觉悟而成为佛,并以无限慈悲心普度众生。内向性的修持、习研、体验佛法是西藏佛教寺院佛事活动的最为主要、核心的内容,以此为主要内容的仪式也就成为西藏佛教寺院最为主要的仪式。内道层仪式的修持、供奉、观想、崇拜对象为佛、菩萨、本尊及由佛、菩萨、本尊变化的护法神。

2.中道层仪式(含礼拜、供祭仪式和穰灾祈福仪式)

仪式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是:(1)礼拜、供养,巩固、增强信仰,增强实现成就的有效性。(2)驱魔、除灾、治病、祛除瘟疫等。礼拜、供祭、禳灾祈福并非佛法的终归目的,而是为了愉悦、祈求、安抚佛、菩萨、神灵,使之能得到他们的加持、引渡、宽容而有利于巩固信仰、增强信念、除灾安康、摆脱轮回等。相对于最主要、核心的内道层仪式,这部分仪式处于围绕核心层的中间层次。这一层仪式的第一部分礼拜、供祭仪式的崇拜、祭祀、供养、祈愿的对象为佛、菩萨及出世间护法神,也有部分世间护法神。第二部分禳灾祈福仪式是以除灾祛病、增寿福益为主要目的,其仪式具有浓烈的本土特色,其供养、祈请、安抚的对象主要是由西藏苯教神灵转变过来的佛教护法神及本土各类守护神。

3.外道层仪式(礼仪仪式)

外道层仪式的主要内容和意义是:迎送、宴请、庆典等。这类仪式涉及的内容与寺院佛事活动无更多直接的关系,是属于寺院具有世俗礼仪特点的仪式,它更多地体现出寺院与世俗外界政治、社会方面的联系、交往活动的等级与规模等。礼仪仪式处于西藏佛教寺院仪式系统的外层。

 二、西藏佛教寺院仪式音乐

西藏佛教寺院所有类型的仪式无不在音乐声中进行,仪式过程自始至终被浓厚的音声氛围所笼罩,仪式音乐是仪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仪式音乐的基本构成与特点

西藏佛教寺院仪式音乐基本涵盖了整个寺院佛教音乐,其音乐由俱声乐(声乐)、缘起乐(器乐)、舞乐(羌姆神舞音乐、卡尔乐)、乐谱、说唱音乐(喇嘛玛呢说唱)等部分构成(喇嘛玛呢说唱部分因篇幅等原因在本文中未作论述)。一直以来,音乐学界把卡尔乐和喇嘛玛呢说唱分别列入西藏宫廷音乐和民间音乐的范畴,其实从这两类艺术形式的历史和实际分布情况来看远非如此,卡尔乐早期属于西藏西部周边伊斯兰国家和地区的歌舞音乐形式,通过藏族血统的克什米尔拉达克和巴尔蒂斯坦传入西藏西部阿里地区、日喀则和拉萨、昌都等地,分别成为民间、宫廷、寺院共有的歌舞音乐形式,并在长期的传承、实践中形成各自的特点。喇嘛玛呢说唱同样流传在西藏卫藏地区的宁玛派寺院和民间,最初是由寺院通过云游僧人传布到民间。

西藏佛教寺院音乐从总体上体现出声乐(诵经音乐)、器乐分离与高度器乐化发展以及音乐形式的丰富性、多样性、系统性等特点。

2.仪式分层与仪式音乐之间的对应关系

西藏佛教寺院仪式与仪式音乐之间存在极为密切的内在关联,仪式分层与仪式音乐之间同样显现出某种对应的关系。在信仰体系和仪式行为的作用和影响下,仪式音乐也体现出仪式分层结构特征,在音乐的形态和音响方面明显显示出对信仰系统和仪式类型的归属性。对应上述西藏佛教寺院仪式三个类型,仪式音乐体现出三个大致的分层结构类型:(1)内道层修供仪式音乐;(2)中道层供祭、赞颂、禳灾祈福仪式音乐;(3)外道层礼仪仪式音乐。三个道层中的音乐,按其寺院器乐音乐的声响性——音乐性,诵经音乐的语言性——诵唱性的两极变量形式,在仪式中体现出相应的作用和功效。

作者:格桑曲杰,藏族,中央音乐学院文学(音乐学)博士,西藏民族艺术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