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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道教慈善文化层次

中国古代对于人生价值的衡量,有“三不朽”的说法: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套用这种说法,道教慈善文化也可粗略分为两个层次。对于整个国家人民带来福利,是高层次;对于具体的个人和团体带来福利,是低层次。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是是高层次,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是是低层次。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高低,只是“便宜说法”,只是指对象广狭和精神物质的区别,并没有价值上的高低之分。汶川地震,大量的是金钱和物质的支援,也要不少心理上的治疗和帮助;有的企业捐款上亿,固然值得尊敬和钦佩,但是一个残疾孩子、一个老年乞丐把乞讨的收入投入捐款箱,更加让人心头一颤,感动得流泪;这两者是无法比较高低的。这里倒要用上久违的《毛主席语录》了,《纪念白求恩》结尾说“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从事道教慈善文化,也应该秉持“这点精神”。丘处机不远万里去中亚大雪山觐见成吉思汗,一言止杀,救了多少生灵,固然是大慈善;作为道教信仰者、一个普通人、一个老百姓,只要做力所能及、给他人带来福利的事,同样也是实践了慈善文化。我们现在倡导和践行道教慈善文化,必须从高低两个层次同时考虑和着手,不可偏废。当然方便践行和容易见效,可以从低层次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