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传入我国的历史
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伊斯兰教,约于公元七世纪中叶开始由阿拉伯传入中国。经过长期的传播、发展和演变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回顾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历史,我们看到是中国和阿拉伯的使者、宗教家和商人架起了中、阿两大地区间经济、文化和宗教交流的桥梁,是他们把这一具有世界影响的宗教移植和传播到了中国;同时也把古老的中国文明带到了阿拉伯、伊斯兰世界。因此当我们阅读中国和阿拉伯历史的时候,我们会深深的感到:中、阿友谊源远流长,伊斯兰文化在中国历史悠久,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取得了成功。
据中国史书记载,唐宋两朝是伊斯兰教在中国内地开始传播的时期。然而促成这一伟大历史事件形成的是闻名世界的“丝绸之路”。早已存在于中西方之间的“丝绸之路”是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重要载体,是它缩短了中西方的距离;是它把东西方文化加以联系,还是它在把古老的中国文明介绍到西方的同时,也把伊斯兰教的哲学思想和西方的文明带到了中国,为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中国传统文化增添了新的内容。
唐代是我国历史上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它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它与阿拉伯国家的友好交往也呈现了一个高峰,据《旧唐书》记载: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阿拉伯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遣使来唐朝贡;我国史学界一般以此年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标志年。我国史书上还记载,自永徽二年(651)至贞元十四年(798)年间阿拉伯来华使节达39次之多。阿拉伯、波斯穆斯林来华经商或旅游者更是络绎不绝。频繁的友好交往和经贸往来,一方面促进了中国和阿拉伯、波斯地区间业已存在的传统友谊,另一方面也为把伊斯兰教带到中国,使之在这里传播和发展创造了条件。阿拉伯、波斯的商人和旅游者往来中国的路线是:从陆路来的自波斯经我国的新疆沿丝绸之路到达内地长安和洛阳等地;从海上来的则由波斯湾出发绕马来半岛到达我国东南沿海各商阜城市。我国史书还记载了阿拉伯、波斯商人在长安及沿海各地经营和生活的情况。他们在唐、宋王朝的许可下,生活在广州、扬州、泉州、杭州和长安、开封、洛阳等地,被称之为“蕃客”或“土生蕃客”;他们按照自己的信仰和风俗习惯过着平静的侨民生活,在那里兴建清真寺和墓地,不少人久居不归,与当地居民通婚,繁衍后代,逐渐形成了早期中国穆斯林群体。他们坚守伊斯兰教信仰和文化,为了不与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其他宗教发生冲撞,特别是便于过宗教生活,他们相对聚居,自成社会,不向外传教,尽力与中国的经济文化环境相协调、相适应,从而获得了较为宽松的生存空间;历史上扬州和杭州等地曾居住着数十万阿拉伯人,沿海地区著名的四大清真寺就是这一时期中亚穆斯林在我国生活的物证,他们在坚守自己的信仰他们还不断地把中国以四大发明为代表的先进科技带入阿拉伯并介绍给西方,成为中世纪的科学文化使者。
元明两代是伊斯兰教在中国广泛传播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宋朝末年,强大的蒙古汗国征服了中亚和西亚信仰伊斯兰教的各个国家和民族后,又于1258年灭亡了阿拉伯帝国阿拔斯王朝,他们把在战争中俘虏的阿拉伯人和波斯人编入蒙古各部的“探马赤军”,来华参加蒙古征服和统一中国的战争。被签发或迁徙东来的阿拉伯人中有军士、工匠,也有一些宗教学者和社会上层,总人数约几十万之众;他们随蒙古军队来到中国各地,史书上称他们是“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屯聚牧养”,特别是当蒙古军胜利后建立了强大的元朝,中国出现了政治经济发展的新时期。此时中西交通大开,两地的经济贸易往来频繁,国家关系友好,给伊斯兰教东传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元朝时中亚、阿拉伯商人大量来华,他们和唐宋时期来华的大食、波斯人的后代都是穆斯林,此时他们被中国人统称为“回回”或“木速蛮”(musliman)成为元代色目人中的重要成分。这些从中亚来的穆斯林此时已“乐居中土,皆以中原为家”,“不复回首故国也。”因此《明史?撒马尔罕传》中说:“元时回回遍天下”。著名的西方旅行家马可波罗和摩洛哥穆斯林旅行家伊本?白图泰在他们的游记中提到了元时回回人遍及全国各地清真寺处处可见的事实。今天我国东南沿海的主要城市和西安、北京,京杭古运河沿岸都曾是中亚穆斯林云集之地,至今这里仍保存着许多那个时期遗留下的古老的清真寺和阿拉伯先民的墓地。在政治、经济、文化和通婚等因素的影响下,元代蒙古族、汉族和维吾尔族人归信伊斯兰教的不在少数。他们在历史上都被称为“回回”人。大量的史料证明:元时伊斯兰教在中国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历史还证明,元代的回回地位仅次于蒙古人,他们在国家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均占有重要位置,他们中的优秀者还跻身于元代统治者之中,由于元时对穆斯林的宽容政策,穆斯林在这个时期对国家的贡献也十分巨大,他们在天文、历法、医药、建筑等领域里成就最为突出。著名的《永乐敕谕》就是明成祖颁布的更为明确的保护伊斯兰教的诏令,此后明太监、穆斯林航海家郑和奉命率队七下西洋,并派人来到伊斯兰教的圣地麦加,绘制了“天房图”。这些都足以证明元代中国伊斯兰教的模式已基本确立,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群体也已形成,以清真寺为中心的穆斯林聚居区已出现在广大的城市和乡村,元代中国伊斯兰文化体系已初具规模。
元末明初回族已形成,并成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重要载体之一。我国学术界认为,明末清初是中国伊斯兰教的成熟时期。此时伊斯兰教也已为回回民族以外的几个少数民族所接受。回族穆斯林作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成员,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使伊斯兰教和伊斯兰文化在穆斯林中得到传播和发展,必须解决伊斯兰教人才缺乏的问题,这一时期的中国穆斯林的先贤们开始注重和发展伊斯兰教育。明嘉靖年间陕西回族穆斯林学者、教育家胡登洲先生(1522-1597)倡导的伊斯兰经堂教育的出现,对中原和西北的广大地区影响深广,使伊斯兰教宗教教育和伊斯兰文化在中国获得较大的发展。经堂教育是以清真寺为中心,在清真寺传习伊斯兰教经典、培养宗教人才的学校和专门的教育制度的统称。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这种教育体制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出现了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较为完整的教学体系。与经堂教育几乎同时出现了以南京和云南为中心的汉文译著活动,历史上称这一时期是中国伊斯兰学术文化的开创和奠基阶段,活跃在这一时期的穆斯林学者王岱舆(约1560-1660间)、马注(1640-1711)、刘智(约1655-1745)、金天柱(1736-1795)、马复初(1794-1874)等人被尊称为“学通四教”、“中阿兼通”的“回儒”,他们以儒诠经,著述和翻译了大量伊斯兰教经籍,他们用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方法解释伊斯兰教教义,从而形成了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哲学体系,他们的辛勤耕耘促进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进程。由于此时中国通往中亚和西方的道路十分畅通,中亚、西亚的苏非派传教士来到我国西北地区传播苏非教义,更有一些国内穆斯林从国外学成归来,也带来了苏非派关于现实虚幻,净化灵魂,人主合一的思想主张,门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出现在中国穆斯林社会,并在以后的若干年里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我国西北地区先后出现过33个大大小小的门宦,从某种意义上说,门宦的形成极大的丰富了中国伊斯兰教的形式和内容。
新疆地区各族人民群众接受伊斯兰教的时间大约在10-11世纪前后。这一地区的群众接受伊斯兰教的方式与内地有所不同,这种方式不是在有了广泛的穆斯林群体后推进伊斯兰教传播的,而是首先在王朝贵族、达官显贵们归信了伊斯兰教后,在其臣民中传教,突出了伊斯兰教政教合一的特点。在历史上新疆各族穆斯林同内地穆斯林一道反抗清朝政府的剥削压迫和民族歧视,在生产和生活中也创造了具有浓郁的新疆各民族特点的文化艺术,极大的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化和中国伊斯兰文化。特别在近现代历史上,新疆各族穆斯林也受到“教育救国”口号的影响,与回族穆斯林共同创办新式经堂教育,他们也为宏扬伊斯兰传统文化作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中国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得到了宪法、法律和政策的保障。目前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十个,他们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人口总数约2000万。我国穆斯林人口分布情况历来是“大分散,小集中”,全国有清真寺34000多座,阿訇、毛拉45000多人。我国穆斯林在信仰上属于逊尼派,在教法上遵从哈乃斐学派。此外,自明末清初以来,中亚、西亚的苏菲主义教义不断传入我国西北地区,后逐渐形成门宦教派(在新疆称之为依禅)。各门宦教派都以一宗教领袖为中心,管理清真寺教务,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存在模式,为中国伊斯兰教教派活动增添了新的内容。尽管他们属于不同的教派和门宦,但是他们能够在平等、团结的环境中分别从事各自的宗教文化生活,带领各族穆斯林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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