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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密

重农抑商对当代的启示有哪些 政策形成的根源在什么地方

对当代的启示

(一)重视“三农”问题

两千多年过去,中国仍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还是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村生产力不发达,异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农村空心化等国情,解决“三农”问题是党和政府工作重中之重。十八大提出“新四化”、“四化同步”思想,城镇化是中国经济未来增长点,农业现代化是新型城镇化基础,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依法维护、保障农民权益,有效转移农村人口。

(二)依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十八大指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从法律体制上建立能保证每个市场竞争主体人格平等、独立,公平竞争、同等保护的制度环境。金融危机后国家加强对经济宏观调控“国进民退”,资本与政治权力容易滋生权贵经济,扭曲市场机制,破坏社会公正。

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提供服务。转型期中国商人“原罪”问题是改革开放“双轨制”体制下法律制度不健全催生“制度性原罪”,为洗脱“原罪”,商人设法求得官僚庇护;商人政治多为攫取更多经济权力;商人摆脱不了对官场依附,政府手掌资金、项目、土地审批权,资本与政治权力结好,“官商”勾结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建设健康、有序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行政权力社会干预,杜绝“权力寻租”, 必须大力发展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保障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需要完备的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来规范和调节政商关系。

各时期反应

战国时期:强调耕战,汉代货币官铸、盐铁酒专卖、官营贩运、物价管理、以及向工商业者及加重征税等措施,中唐以来,重农抑商的政策有了某种松动。朝廷对海外贸易的鼓励以及官商分利政策的实行,使商人地位得以提高,明清时期,商品货币经济空前活跃,国家财政收入也从商业税收中得到了很大的补充。但封建统治者对工商业发展并不采取鼓励政策,还经常以各种方式对商人进行盘剥,破坏了工商业的正当经营,以至于影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李悝思想

李悝,约生于公元前450年,卒于公元前390年。曾相魏文侯、武侯、使魏国富强。他是法家的始祖,曾著法经6篇,对后世的刑律产生了重大影响。李悝在魏国治国有两项重农的措施:第一项是"尽地力之教"。所谓"尽地力之教",就是高度重视农业生产,设法增加农业产量。其办法是"地方百里,……除山泽邑居叁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①。李悝的"尽地力之教"就是要让农民"勤谨"耕作,争取好的收成。为了提高农业产量,李悝主张播种时"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力耕数耘,收获如寇之至"②。这就是说种植要多种经营,有的作物受灾害,其他作物还可以收获;耕要用力深耕,除草要勤,要锄几次;收获时要像防备盗寇那样迅速有效以免遭受损失。第二项是,创"平籴"法。为防止"籴甚贵伤民(非农业居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李悝创"平籴"法。"平籴"采取的办法是把年景分为:上熟、中熟、下熟、正常、小饥、中饥、大饥7种;计算出7种年景下,一户耕田百亩的个体农民的收入,制定出在大熟、中熟、下熟3种年景下向每户农民收购粮食的数量,而后在大饥、中饥、小饥年景时把这些粮食平价粜出。这样便收到"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的成效。李悝由于把以上两项政策"行之魏国"所以魏国"国以富强"③。

在李悝看来,农业几乎是国家财富的唯一源泉,所以他说:"农伤则国贫"。接着他又把工商业与农业对立起来,认为工商业的发展会损害农业,会使民人饥寒,国家贫困。所以他说:雕文刻镂,害农之事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农事害则饥之本也。女工伤则寒之原也……故上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①。

十分明显,李悝把工商业与农业对立起来,认为工商业危害农业会导致"国贫民侈(奢侈)"。虽然李悝这里要求"禁技巧",似乎只是针对手工业而言的,并未提到商业,然而由于手工业一般都是商品生产,生产的目的为了卖。所以,李悝的"禁技巧",势必包含着"禁技巧"产品的出售,从春秋时期管仲等人的农、工、商并重的思想到李悝的经济思想和政策,我们可以看到重农抑商产生的轨迹。

政策形成根源

经济根源:中国特殊的地理和经济条件

中国地处东北亚、自然资源极丰富的内陆大国,土地广阔、肥沃,气候温和,较易通过种植采集取得生活资料。公元前21世纪,黄河流域的夏部落用木石器工具发展原始农业。而古希腊、古罗马处于三面环海地理环境,农业生产自然物质条件较差,却拥有优良海港,航海业和海上贸易很早兴起,为商业发展创造有利物质条件。

地理环境相对封闭性为“重农抑商”政策形成提供客观经济条件。属于小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中国,地理环境相对封闭性,使其难以摆脱农耕生产方式束缚。以农耕生产方式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重农抑商”政策的上层建筑,在封建时期具有强大生命力,在中国古代一定历史时期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且是较好的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它促进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

政治根源:中国特殊的政治制度

第一,封建中央集权专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普天之下一切财富资源亦莫非王有。商业发达,必依赖资源开发利用,会与国家争夺“山海陂泽之利”(李贽《藏书》卷五零之《富国名臣总论》),被认为是盗皇家之库。对任何工商业,只要发现其稍有利可图,会收归官营,禁止私营,保证国家对资源垄断权,法律设置严刑峻法,使商人不敢与国家争利。

第二,商业的发展会与农业争夺劳动力资源,使农田荒芜,威胁国本。“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汉书・食货志上》),“故民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贫民虽赐田,犹贱卖以贾”(《汉书贡禹传》);商鞅云:“农少商多贵人贫”(《商君书・去强》);荀子云:“工商众则国贫”(《荀子・富国》);汉人贾谊谓:“背本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新书・大政》);汉人王符喻当时“舍农桑趋商贾”之社会风气为“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织百人衣之”(《潜夫论・浮侈》),道出商业威胁小农经济,主张“省商贾,众农夫”(《荀子・君道》),“驱民而归之家,皆着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汉书・食货志》),“使农夫众多而工商之类渐以衰息”(《历代名臣秦疏》)。中国古代以农为立国之本。若民众弃农经商,导致农田荒芜,粮食短缺,况常受水旱灾荒或战乱,如不重视农业,有亡国危险。

第三,统治者认为工商业经济发展,易形成对朝廷构成威胁的“叛乱”势力。桑弘羊云:“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流放人民也,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泽之中,成奸伪之业,遂明党之权”。

文化根源:中国特殊的伦理文化因素

与西方社会不同,古代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和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东方农业国家,是以农业文明为依托和以宗法血缘关系为根基的宗法社会。血缘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占重要地位,其伦理文化要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父慈子孝,君礼臣忠,夫和妻顺,兄友弟恭,姑义妇听”,“尊尊亲亲长长贵贵”。

封建社会伦理文化秩序,“衣服有制,官室有度,蓄产人徒有数,舟车甲器有禁……虽有贤才美体,无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訾,无其禄不敢用其财”(《春秋繁露・服制》)。专制中央集权下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要求“均平”的伦理文化。商业经济发展必然导致两极分化,时刻威胁小农社会均平、宁静、停滞的生活伦理。只有采取“重农抑商”统治政策才能实现和维持静态伦理文化秩序。“重农抑商”政策较为符合中国古代伦理文化价值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