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清朝这个法律,今天的色狼99%都得判死刑
今天的人动不动就喜欢穿越,好像回到古代就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其实,古代远不是电视剧里演绎的那样,而是有非常多的禁忌,如果现代人以现代的思维方式穿越回去,可能不出三天就要被斩首示众了。
比如在今天已经司空见惯的性骚扰,不管是办公室里,还是公交车上,都成了重灾区,好像也没多少人因此而被判刑,更没有人被处死。但是在古代就不行了,后果那是相当的严重。
比如晚清刘体智在《异辞录》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
清朝时,有一位女同志在楼上看风景,俗话说,当你在楼上看风景的时候,也会有人在别的地方看你,这位女同志就深刻体会到了这个道理。那么,是谁在看她呢?
这个人当然是一个男的,如果只是看看也无所谓,关键是这个男的当时正在撒尿;如果只是安安静静地撒尿也无所谓,关键是这个男的还冲那位女同志笑了笑;如果只是天真无邪地笑笑也无所谓,关键是这个男的竟然还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那个东西……
这下麻烦就来了。
在古时候,女同志们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儿见过这种场面啊?顿时感觉人生遭到了极大的羞辱,再也没脸见人了,转身就上吊自杀了。
出了命案,自然就是大问题了,这个男的也被抓了起来。
其实,以现在人的眼光来看,这个男的顶多也就是行为不检,教育教育再罚个款就没事了。案子送到刑部,人们的想法也差不多,根据《大清律例》:“凡语言调戏,手足勾引,因而致死者论斩刑。”但这个男的既没有言语调戏,也没有动手动脚,造成女的自尽,纯属意外,所以大多数人都主张“缓决”。
但是,有一个老法官不干了,说了句:“调戏虽无言语,勾引甚于手足。”
就是这一句话,给定了案,这个男的被判了个死刑。
你说这上哪儿说理去?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今天那些色狼们不都得斩尽杀绝了啊?
这个案例可能是真事,因为在薛福成的《庸庵笔记》中也记载了,而且不光记载了这个案例,还记载了之后发生的一个案例,仍然是这个老法官给定的案。
这次案例的男主角是一个私塾的老师,这充分说明了,男人不管文化水平高低、从事何种职业,在这种事上都一样。
有一天,这位私塾老师正上着课,突然尿急,就出去找了个偏僻的地方解决一下。这样看来,这位老师的素质还是很高的,没有随地小便。但是谁成想,这么偏僻的地方竟然也会闹出乱子,就在对面楼上,突然有个年轻女子推开了窗,想看看风景。
自古以来,开窗看风景都会看出乱子,比如当年的潘同学,因为开窗就惹出了一场惊天血案。这位女子一开窗,也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顿时满脸羞红。
如果只是这样也没什么,关键是这位老师也学起了那个小流氓,竟然也冲着那个女子笑了笑。这一笑不要紧,把这个女子给吓坏了:会不会怀孕啊?未婚先孕多丢人啊?他们家有没有钱养活我啊?越想越气,越想越急,最后也上吊自杀了。
你看这事儿闹的。
再说这位老师,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撒完尿后就回去继续上课去了。没过一会儿,就听见外面有人哭天抢地,说谁把俺家的闺女给害死了。这位老师也很有觉悟,一听就听出门道来了,急道:“噫,今天做错事了!”
正好班里有一个孩子是那位女子的弟弟,回家后跟父母说起了老师的异常,父母一想,这位老师肯定有问题,就报了官。
跟上次的案子一样,起初法官们都认为,人家既没有语言调戏,也没有手脚调戏,根本没有证据说人家是性骚扰。但那位老法官又出来了,恶狠狠地说:“虽无实事,其心可诛!”
于是,这位可怜的老师被判了个绞刑。
所以说,今天的人在穿越之前,千万想好了能不能管好自己,不然你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当然,这个老法官也实在是可恶,最后薛福成在笔记中也给他安排了个不好的下场——
第二年,这个老法官正在跟人看戏,突然眼睛一瞪,说:“冤鬼至矣!”
然后又响起了一个声音说:“汝以刀笔杀人,吾已诉于上帝,不汝宥也。”
话刚说完,就倒地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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