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后的汉奸审判:汪精卫病死逃脱惩处
在抗战胜利之后,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和部分汉奸进行了审判,但一些历史的罪人成了“漏网之鱼”。侵华的日军司令官冈村宁次就逃脱了应有的惩罚。<br/> “以华制华” 日本扶植 汉奸“沐猴而冠”<br/> 早在9.18事变起,日本侵略者的身边就开始围绕着不少汉奸。为日军领路,提供粮草军饷,甚至帮着日本人残害同胞。而随着日军的扩张,尤其是7.7事变后,由于中国军民的顽强抵抗,尤其是敌后的斗争让日军兵力捉襟见肘。他们遂推出了“以华制华”的策略,扶植一些伪政权帮助其统治占领区。<br/> 日军相继扶持了“伪满洲国”、“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等伪政权。而登峰造极的便是1940年3月30日,由汪精卫在南京成立的所谓“国民政府”,几乎就是已迁都重庆的国民政府的翻版。<br/> 更令人不齿的是,这些伪政权竟相互“建立外交关系”。例如,“满洲国”就曾向汪伪政府所在地南京派出过大使等等。全然不顾这些日本人扶持的“国家”实则都是中国领土。<br/> <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A3/D9/A3D91FA0FD349CAE9679834AA5A3AD8F.jpg" class="cont_pic" class="cont_pic" target='_blank'>新军”。收编其他伪部队77万余人。合计达到百万之众。<br/> 日本战犯 依法处置 可惜“首恶”逃脱<br/> 国民政府在审判汉奸的同时,也对一些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根据远东军事法庭条例,甲级战犯由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乙、丙两级战犯则在各国接受审判。为此,国民政府专门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并从1946年4月至1949年1月分别在北平、南京、上海等10处军事法庭进行了审判,共审判了517人,其中死刑148人。<br/> 其中就包括指挥部队进行南京大屠杀的日军原第六师团师团长谷寿夫,以及曾在南京进行“屠杀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岩等沾满中国军民鲜血的战犯。另有81人判处终身刑法,229人判处有期徒刑,59人无罪释放。<br/> 但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为战犯,被中国共产党列为首要战犯的原中国派遣军司令官冈村宁次却逃脱了惩罚。在蒋介石、何应钦等人的庇护下,1948年8月23日冈村宁次才在上海第一次受审,继而在1949年1月26日又被裁定无罪,理由是南京大屠杀等暴行均在其上任之前发生。<br/> 而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并未因国民党当局败退台湾而结束。新中国成立后,对苏联政府移交以及被人民军队逮捕并仍然在世的1062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对其中危害较大的一些战犯判处16至20年有期徒刑,对另有1070名罪行较轻的日本战犯进行从宽处理。<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