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二战中日军为什么对缴获的中国武器又喜又怕
自1931年一手策划“9-18事变”后,日军相继与张学良的东北军、宋哲元的第29军、蒋介石的中央军以及中共的八路军、新四军交手,发现战斗力参差不齐的中国抗日武装并非全是“乌合之众”。例如蒋介石嫡系的中央军不仅从德国、美国、苏联请来高水平的军事顾问团,还在其指导下引进极具针对性(目标当然是日本人)的武器,尤其是号称“国之干城”的中央军第87、88、36步兵师及中央教导总队配备了德国、捷克斯洛伐克、瑞士、瑞典生产的枪械、火炮、坦克等装备,在一些会战中给予日军巨大杀伤。<br/>在长期的作战中,日军也缴获了不少中国武器,起先日军的斥候(即侦察兵)出于渗透敌后的需要,拿缴获的武器作战,之后许多日本基层部队受到补给限制,干脆自发地使用缴获武器。可没想到,聪明的中国人往往故意遗弃武器,当日军使用中国人丢下的枪支和手榴弹时屡屡发生炸膛、提前引爆等事故,日本工程师经解剖才发现许多武器内部已被做了手脚。于是,日本陆军省在1938年向在华作战部队发出通令,禁止擅自使用缴获武器。这样一来,尽管缴获的武器性能优异,但日军为防上当,还是“忍痛割爱”了。直到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随着日本军工产能跟不上战场消耗,侵华日军武器供应几乎到了青黄不接的地步,于是对缴获武器的使用禁令无形中废弛了,而那些冒险使用中国武器的日本兵甘愿作“拼命吃河豚的蛮子”。<br/><img src="http://data.jianglishi.cn/pic/DD/C7/DDC713C5258D5D0AD47F1A0C394EB06E.jpg" class="cont_pic" class="cont_pic" alt="揭秘:二战中日军为何对缴获的中国武器又喜又怕"/>维克斯高射炮<br/>日本陆军技术本部发现,在粤港两地缴获的英制高射炮,性能完全超出日本现役同类武器,最大射高达1.2万米,射速15发/分,尤其是低炮耳式设计(炮耳是固定火炮身管重心位置的轴状突出物),使得弹药装填较为方便,而且还便于水平射击,在紧急时刻能投入反坦克作战。该炮身管由炮管、包套、炮尾构成,拆下炮尾后向前轻敲炮管,即可轻松将其从包套中取出,因此在连发射击后可就地快速更换炮管。1942年,日军将从中英两军手里缴获的维克斯高射炮搬到东京日比谷公园展出,并请裕仁天皇检阅。后来,这些火炮补充进负责本土防御的日军防空部队里,并参加了1945年对抗美国轰炸机的战斗。摘自《上海译报》<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