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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史风云

喋血卢沟桥:事变后中国政府为什么还不宣战

日军的侵华战争持续了8年之久,结果以日本的失败而告终。如此持久的大规模侵略与反侵略战争,从1937年7月开战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的4年间,中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双方竟然没有宣布进入战争状态,也未正式宣布绝交,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其原因何在?日本侵华战争爆发以后,中、日两国政府对宣战问题是十分重视的,各自都进行过充分的酝酿和讨论,结果还是考虑到本国的利益而没有正式宣战。

也没有正式宣布绝交,双方只是在外交上把各自的驻对方大使召回。

七七事变资料图

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不几天,中国政府行政院长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曾指示外交部针对日本的侵略发表一个声明。当时,北平冀察当局已和日军签订了停战协定。

外交部在讨论蒋介石的指示时认为,地方政府已与日军签订和平协定,而中央政府却在调兵遣将宣布对日作战,显得中央与地方之间互不联系互不协调,认为这时中央非但不应宣布对日作战,而应表明和平愿望。

抗战资料图

7月16日,中国政府行政院召开会议,讨论对日宣战问题。何应钦在16日晚间召开的军政部会议上和与会人员讨论了这个问题,但不得要领。

17日上午,外交部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讨论,最后作出的决定是:不宣战,不绝交。其理由是:宣战和绝交后,中、日之间即为交战国。中国军需品不能自给自足,要靠外国输送。如果宣战,首先,日本可以交战国的身份通知各国禁止一切军需品和军需原料输入中国。

抗战资料图

日本海军对中国海军占绝对优势,中国没有能力保护外国援华物资由海上输入中国。其次,中国在日本的侨民将被驱逐或拘捕,中国又无运载侨民回国的船只,侨民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相反,日本在华侨民及日本租界的日本人,则可迁入英、法等国的租界内,仍可继续为其国家的侵略政策效劳,中国政府无法驱逐和干预。总之,宣战绝交后,对中国弊多利少。不宣战,不绝交,中国仍可保持对日关系的状态。

抗战资料图

如宣战,日本所需军用原料进口将很不自由,将会对国防力量造成损害。战争发展到10月,在中国作战的军队又提出了宣战的要求,理由是不宣战有诸多不便,如对占领地的海关、邮政、金融等不能接收,作战方面也受到制约;在占领地区组织傀儡政权,一些亲日派怀疑日本的决心,因而不大热心等。对此,日本政府于11月1日在内阁里成立了一个专门研究有关宣战问题的委员会,人员由企划院总裁、次长及各省次官组成。

日本政府命令川越大使回国。中国驻日大使许世英也于1月20日离开横滨回国。

这就是说,日本对一个不被承认的政府宣战是没有必要的。以后,日本推出了汪精卫傀儡政权,日本政府就更不能对中宣战而打自己嘴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