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武则天为了地位,到底有没有掐死自己1岁的女儿?
谈论到中国史上唯一位女帝,相信大家都会想到武则天,她的一生除了传奇外还有许多污点,今天就由小编来说说,虎毒不食子,武则天为了地位,到底有没有掐死自己1岁的女儿?
从武则天入宫开始,武则天的地位就不断上升,当时的武则天仅仅是李世民的才人。
这时候的武则天被称为武才人,地位在后宫是非常低的。按照常理来说,武则天根本没有可能登基称帝,别说是登基称帝,就连成为皇后都不太现实。在李世民病重的时候,武则天的机会到了,当时的武则天负责照顾李世民。
由此武则天见到了当时的太子李治,也就是在照顾李世民的过程中,李治和武则天产生了感情。后来李世民驾崩,按照唐朝的规矩来说,李世民的妃子不用陪葬,但是这些妃子需要到寺庙中度过余下的一生。就这样武则天到了寺庙中。
可是在寺庙中,武则天并没有待太久,这时候的李治已经爱上了武则天。当时李治是有皇后的,她就是王氏,王氏是武则天从感业寺重返李唐宫城的重要推手。问题是王氏的一生也恰恰断送在武则天手中。王氏的皇后位置根本不稳固。
当初王氏帮助武则天入宫,为的是抗衡聪慧貌美的萧淑妃。当时的王氏没有嫡子,这在古代来说是最大的弊病,萧淑妃有许王李素节。从这一点来说王氏的后宫地位就不稳了。为了抗衡萧淑妃,王氏让武则天进宫。王氏的计策奏效了。
本来在寺庙中的武则天,由此进宫,结果王氏万万想不到,正是这个女人,让自己的皇后位置变成了空谈。武则天入宫之后,得到了李治的宠爱,很快就有了儿子李弘。李治大喜立即册封为昭仪,武则天的出现让萧淑妃受到了冷落。
不得不说王氏的计策是成功的,可是王氏虽然赶走了萧淑妃,可是武则天更是一个不好惹的人。萧淑妃受到了冷落,但是李治也没有宠爱王氏。永徽五年,武则天又得一女,即是安定公主。这时候武则天的目标不是萧淑妃,而是皇后王氏。
安定公主是李治与武则天的第一个女儿,这个孩子在历史上仅仅存在了一年的时间。尚在襁褓中的安定公主就死了。对于安定公主的死,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甚至是民间的传闻中,都存在很多传言。大部分传言都是说武则天杀死了安定公主。
无论是野史还是民间传言,都是王氏前脚离去,李治随后进到了安定公主的房间,也正是这时候,李治打开襁褓一看,安定公主已经死了。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皇后王氏有很大的嫌疑,假如拿不出证据,恐怕王氏就要被打入冷宫了。
就这样,王皇后背负掐死公主的罪名,被打入冷宫废黜。此后武则天如愿以偿,成为了李治的皇后。那么问题来了,武则天到底有没有掐死自己的女儿呢?根据史书的记载来看,武则天肯定是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对此《新唐书》记载“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后去,昭仪毙儿”,就连之后的《资治通鉴》也记载“昭仪生女,潜扼杀之”
无论怎么看,武则天都是杀死了自己的女儿。那么事实到底如何呢?
最开始的记载是很简单的,《唐会要》卷三“天后武氏”条下是如此记载的:“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后之意。”当时的武则天是昭仪,属于皇帝九嫔之首。这是她跟唐高宗所生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是长子李弘。
根据《唐会要》的这个记载,武则天和高宗所生的公主确实夭折,因为不知道死亡原因而且死得突然,所以称作“暴卒”。武则天充分利用了公主之死,采用悲情主义的诉求方法,把公主之死的责任推给自己的情敌王皇后。高宗看来是受到了武则天的影响,开始萌生废黜王皇后的念头。
《唐会要》一书,虽然是北宋王溥编辑的,但是吸纳了唐德宗时期苏冕四十卷的《唐会要》和唐宣宗时期崔铉的《续会要》,所以保存唐代国史资料比较多,向来为学者所重。这里的记录,也相对稳重。当时,王皇后联合萧淑妃与武则天斗法,武则天悲情主义的战斗技巧适合当时的情况,因为毕竟是母亲丧女,说一些丧失理智的话是可能的,而高宗看见受伤的母亲,也很可能同情心上涌。
但是,高宗新生公主夭折一事,《旧唐书》却没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武则天皇后本纪的“史臣日”中,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恒态也。”其中,后一件事是指武则天残酷对待失败了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绝襁褓之儿”,可能就是指扼杀亲生女儿的事。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写入《旧唐书》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日”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有确凿证据女儿,推测起来大概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武后杀亲生公主的说法,但是不能落实,只好用这种更具有个人意见的方式表达出来。
《旧唐书》这种比较概括的说法,到了《新唐书》中凌空一跃,变成了非常具体生动的描写。《新唐书·后妃列传》的文字是这样记载的:“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佯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杀吾女,往与妃相谗娼,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在这里,公主之死的过程详细而生动。
《资治通鉴》的记载,直接继承了《新唐书》,文字如下:“后宠虽衰,然上未有意废也。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佯欢笑,发被观之,女己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
仔细比较,《资治通鉴》这段文字基本采自《新唐书》。皇后看望新生公主,离开以后,武则天偷偷杀掉公主,然后伪装现场。唐高宗到场,武则天假装欢笑,掀开被子,发现公主已经死亡。询问左右,大家都说刚才皇后来过。于是皇帝大怒,认为是王皇后“杀吾女”。王皇后自然无法解释,于是皇帝开始产生废立皇后的念头。以上基本情节,两书都是相同的,而且细节越发生动详细。
但是,细节越生动越详细,越发引人怀疑。
我们假设如果确实是武则天杀死了女儿,那么武则天会蠢到把这段丑事记录下来,已供后人作为八卦的谈资吗?作为皇帝,要消灭不利于自己的历史证据,易如反掌。秦始皇曾经焚书坑儒,将除秦国以外的列国史书付诸一炬。以致司马迁写史的时候,材料稀缺。还好秦汉相距不远,民间还存有一部分零星记载,而且左传、国语尚存于世间,司马迁才勉强将历史写全。言归正传,武则天要想毁灭证据,是轻而易举的,更何况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武则天知,即使是当朝史官,也无法判断真伪,只能凭空猜测。
其次,武则天杀女,如果仅仅从概率学上来分析,有多种可能,有可能是宫女护理不慎致窒息而死,有可能是突发疾病暴死,也有可能是武则天掐死。问题是由于没有任何证据链条引入,我们无法猜测每一种可能性的概率有多大,除非我们穿越到历史现场,否则这种宫闱秘事只能是永远的烂帐。从逻辑思维来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光凭我们想当然的猜测作为事情的定论,无论那猜测有多大的可能性。
而且在小编看来武则天能打败王皇后,并不是全因对方杀了她女儿。
《新唐书 列传第一》中记载了这么一段话:
而昭仪诡险,即诬后与母挟媚道蛊上,帝信之,解魏国夫人门籍,罢后舅中书令。
意思是说,武则天(当时还是昭仪)诬告皇后与母亲蛊惑圣上,李治信以为真,废除了皇后母亲门籍和其舅舅的中书令职位。
可能在今天看来,所谓的“蛊惑”不就是进点谗言么?过分一点,也就是用“跳大神”的方式进谗言,至于如此处罚?其实在许多朝代,蛊惑、妄言、讨论神鬼等事,都是触犯刑法的。
在科技水平不太发达的古代,“天人交往”似乎有着不低的门槛,被天子、钦天监这类人垄断着。另一方面,许多权贵往往利用媚惑、蛊惑的手段,达到政治目的。 例如震惊古今的汉代巫蛊之祸,就是一个例子。因此针对王家的处罚虽然严苛,却也没超出圈子。
人们还有个疑问,别人去告,李治就一定要信吗?这中间的政治博弈,其实很有意思。李治当时的态度,存在三种可能性:
其一,是真的信了,毕竟这事很严重,十个古人,九个迷信,万一她真能蛊惑呢
其二,不信,但是他早就厌烦了皇后,偏爱武昭仪,因此要借题发挥。
其三,将信不信,但是为了铲除外戚势力,表现出”信“的样子。王皇后的家族乃是”太原王氏“,山西省太原市的显赫家族,其高祖父,是西魏时期的大将军,父亲曾任罗山县令,李渊之妹,还是她的叔祖母,因此王氏家族在关陇门阀中占据优势地位。
永徽六年,所有的准备工序已经完成:皇后的罪名,文武百官皆知,王氏的势力基本上被铲除,废后、杀后势在必行。
但是这话,李治说不得。皇帝总是需要维护他仁厚的名声的。更何况此人还是以”仁厚“之利登基的智奴。
于是就见,时年过六十的许敬宗说了这么一段话:王仁祐没什么功德,位列三公,已经是超出他的能耐,现在有人用阴谋企图打乱宗室,王仁祐说什么都没法再庇佑其忤逆的子孙后代了!
一句话,层次明明白白:先否定了王家先辈功劳,这么一来,处置皇后就算不得对不起功臣了。再判定,皇后行的是忤逆之事,处死都没法求情。不久后,皇后便落到了武则天的手中,惨遭杀害。
在许多人的认识里,王皇后之所以下场这么惨,全因为她杀了武则天的女儿,然后被李治处置。但是这种说法,未免对武、李之间的爱情夸大了,殊不知,在她被废、被杀之前,还有个”蛊惑“之罪,而这”罪行“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前者,因为它涉及到颠覆朝政的动机。
那么至此你对于武则天杀女,有何不同的见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