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女子宁愿死也不愿受笞杖之刑?
古时候的统治者为了让底下的人能够听他的话,于是就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惩罚,在我国长久的历史中也记载了不少的刑罚。在古代,有一个刑罚,对男子而言还没什么,但是对女子来说,那就是奇耻大辱了,就是笞杖。她们选择宁愿死也不愿意受这个刑法。
这就是笞杖,这种刑罚在影视剧中比较常出现,将人放到长板凳上按住,后面会有一到两个人拿着粗重的棍棒打这个受刑者的臀部。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不少人就要疑惑了,虽然痛是痛了些,但是哪里可以看出羞耻?古时候的笞杖可没有这么简单,他们用的板子里面很有门道,打在人身上表面可能看不出受伤,而里面的肉则是会被打痛打伤,并且在打的时候还要将人下边褪掉。打的时候周围还有不少人围看,并且嘴里骂骂咧咧的,会说一些脏话。这一方面是打在身体上,另一方面则是打在她们的精神上,对于男子尚且难为情,更何况是古时候的女子。
古时候女子最看重的无非就是贞洁,连手臂、小腿都不能露在外面,更不用说将裤子全部褪下,还要给周围的人看到。对她们来说,一旦自己的皮肤被外人看到了,是非常羞人的,不少女子在承受完这个刑罚之后,就会立马选择自尽,因为她们认为自己已经被外人看光了,没有颜面再苟活下去,所以说,许多女子宁可自尽也不愿意面对如此刑法。
执行这种笞杖的时候,有的女子受不了当堂撞死。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犯罪被抓,而他的妻女就是受了这样的惩罚。乾隆年间,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就特别喜欢笞杖这种刑罚,常常对犯人采取这种刑罚,尤其是对那些不正当的女子,全部采用,但是一般的案件,他也常常使用。他有一次审理一个妓女的案子,就使用了笞杖,而打完后,还命令衙役把木棍弄入此女的下面,然后朱乐则说,看你以后还如何接待客人。其实一般是严重的采用,一般的不应该受此侮辱才对。而后来因为他贪污犯罪,他的妻女流落为倡,也许这就是他的报应吧。
这种刑罚竟然还被流传到了新加坡,以至于到今天还在被使用,不过使用的对象可不是女子。像是违反了三次以上的交通事故,那么这些成年男子就得留下来接受笞杖。还有在监狱里的犯人,如果违反了狱规,根据程度需要接受被打六到二十四下,就连没有成年的犯人违反了规定,也是要被打的。
其实古代还有很多这样的刑罚,对比于现在的社会女子地位显著提高,这也是社会的进步,也是对人性的尊重啊,毕竟人人平等才能创造出一个大家和睦共处的生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