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族婚俗
佤族家庭属下父系制,女子一般从夫居。佤族青年男女结婚前,男子要为女方家干一段时间的活,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以作为对娶走女方姑娘的补偿。这种形式带有从妻居到从夫居过渡的痕迹。 青年男女结婚一般都选择在农闲季节:一是在农历四月,即佤族举行砍牛尾巴祭祀活动到盖木鼓房前这个月内;二是九月至十二月之间,从修完房屋晒台到祭祀水鬼这段时间内。佤族姑娘出嫁,父母要为她准备嫁妆。嫁妆主械有衣服、被盖、纺织工具和生产工具。姑娘出嫁时所戴的银器饰品一律不陪嫁,而是采取借戴的形式,借戴一两年后归还娘家,要不就由新郎家出钱购买。 佤族的结婚仪式比较简单,婚期共三天。第一天,男女双方各自请本寨的乡亲们来吃一餐酒饭。第二天,男方给女方家送去聘礼,聘礼中含有部分现金、部分结婚用品和送给女方家的礼物。第三天,父母牵着姑娘的手欢欢喜喜同迎亲队伍一起送到男方家。新娘来到男方家后,由魔巴杀鸡看卦,并对新婚夫妇祝福。 历史上,佤族部分地方保留有抢婚的习俗:男方乘姑娘在外劳动之机,邀约伙伴把姑娘抢回自己家里,然后再举行婚礼。这种习俗现已鲜见。佤族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也有多妻的现象,在一夫多妻家庭里,大老婆在家庭中没有特殊地位,小老婆也不受歧视。 过去,佤族也有转房的习俗。丈夫去世妻子可以转房给弟弟,如弟弟已婚,经嫂嫂和弟媳同意,亦可转为弟的小老婆。如女方不愿意转房,也可另嫁,但必须由新夫家付聘礼给亡夫之弟或同姓家族。夫妻不和,也可以离婚,但若为男方主动提出,则不退聘礼;若女方提出,则要退回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