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婚俗—姑娘结婚“五礼”
麻栗坡县境内的苗家姑娘结婚,别具一格的“五礼”,很是有趣。
客礼钱女家分给姑妈、姨妈、舅母、婶婶、大妈等的礼金。凡接受客礼的亲戚,必须按金额所得多少,备办相当价值的嫁妆送给新娘。这种客礼的金额少则60元,多则360元。
福份钱给祖母、外婆用的钱,意思是说祖母、外婆有福份,能看到孙女出嫁。一般是16元或是36元。
奶母钱给新娘母亲的钱,表示报答母亲的养育。它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
释手钱新娘准备出门时,新娘母亲牵着新娘的手,放声啼哭,难舍难分。迎亲婶娘见状,便去拉新娘上路,如新娘母亲不放手,迎亲婶娘就得往新娘母亲手里塞上一点钱。这钱叫“释手钱”。一般是3元或是6元。
撵路钱新娘出门后,新娘的弟妹会跟随新娘走,如出现撵路现象,迎亲者就得给撵路者塞上一点钱,叫“撵路钱”。一般是1.6元或是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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