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的骑射
满族历史上是一个狩猎的民族,史称引弓之民。他们“性多淳朴,地产小麦,虽知耕种,而以渔猎为生。遇冬日坚冰,足踏木板溜冰而射,其妇女尤善伏弩捕韶”。射箭是猎取食物、防御野兽侵害的工具,也是军事武器运用于战场,因而在满族社会生活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后金努尔哈赤把骑射作为立国之本。在他实行的八旗制度中,将满族人分别组织于各旗,平时生产,战时从征。当时人人习射,并以箭法高低为荣耻,无论王公大臣或旗丁,无不挽强善射。史载,崇德元年(1636年)四月,皇太极斋戒迎春祭天,于院内射箭,有大臣劝谏道:“斋戒不宜射箭”,皇太极答道:“昔辽太宗祭天,曾射柳,此射不可忘也。”于是,令大臣习射。
清入关后渐染汉习,多以骄情自安。为此,清朝降旨:“我国家以弓矢定天下,又何可一日废武?”要求“凡乡试、会试,功勋子弟也必须先试弓马,合格然后许入场屋”。康熙年间,亲王贝勒的嫡子众子受封,必须考以马步射,其技皆优,然后授以本职,否则降职收爵。乾隆年间,每年十月中旬有宗室小考。“钦派皇子、王公、军机大臣等,亲为考试清语、弓马,而先命皇子较射,以为诸宗室所遵式。诸宗室视其父之爵,列次考试,其优者带领引见上,每赐花翎、缎匹以奖励之,其劣者,停其应封之爵以耻之。故诸宗室无不谙习弓马、清语,以备维城之选焉。”
满族沿袭此俗,乾隆时,“每春习射”,乾隆帝亲自检阅王公大臣文武官员射技的优劣。清道光皇帝在一道御旨中写到:“八旗根本,骑射为先”,令八旗子弟注重学习骑射。并规定凡满人,读书考试无论举人、进士都必须会骑射才能录取。皇室子弟也要自幼习骑射。光绪皇帝在“百日维新”中校阅参用西法训练的军队时,还特别要阅视御前大臣们的马步射。这些措施,使满族以骑射著称的传统得以保持和发展。
满族崇尚骑射也反映在生活习俗中。男孩出世,家门高悬用红线挂的小弓和箭示之,到六七岁时,以木制弓箭进行习射。新婚闹洞房要在炕席上别上三支箭。记家谱以箭表示男性。一些满族聚居的地方至今仍保留着这些习俗。
满族的射箭活动名目甚多,有骑射、步射、追射;有射柳条、射香头、射月子、射鸽子、射米团、射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