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族
(一)服饰
在同仁居住的早期,保安族男女在冬季均穿皮袍,戴皮帽,夏秋则穿夹袍,戴白羊毛毡制作的喇叭形高筒帽,男女均系各色鲜艳的丝绸腰带,并带有小装饰物。东迁到大河家后,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和同当地回、东乡、撒拉、汉等民族之间的密切往来,保安族的民族服饰又有了新的特色。平时,男子喜欢戴白色或黑色的无沿帽,穿白布衫,套青布背心;在过节或参加喜庆活动时,头戴礼帽,身穿黑色长袍,这种长袍比藏族穿的长袍稍短,饰有不同宽度和不同色彩的“加边”。还要扎彩色腰带,挂保安腰刀,足蹬牛皮制成的长筒靴,显得美观大方,富有民族特色。妇女平时穿紫红色或墨绿色大襟上衣,蓝色或黑色的土布裤子,有的穿过膝的长袍,外套深色坎肩,用花边装饰;有喜庆活动时,妇女上身喜着鲜艳大襟花衣服,下身多穿水红的花色裤。现在的保安族服饰,平时基本同当地回族相同。男子常戴无檐小白帽,身着白色的汗褡(衬衣),蓝、黑或灰色的裤子,走亲访友或外出时穿中山服或军便服,在城镇,穿夹克和西服也较普遍;姑娘们爱穿鲜艳的各色上衣,头戴纱巾或用绿色绸纱制成的“盖头”,有的还穿上时装,足蹬皮鞋。已婚少妇和中年妇女戴圆形白帽和黑色盖头,在城镇生活和工作的保安族妇女,有的戴形状近似医院里护士戴的白色卫生帽;老年妇女的服饰以深色为主,头戴白色盖头。
(二)家庭婚俗
传统的保安族家庭以几代人的大家庭为主要组成形式,家庭内父母、丈夫的权力很大,妻子的地位较低。长辈是家庭最高权力的支配者,任何人都得服从。夫妻之间以丈夫的意志为主。舅父的权力在保安族家庭中占有一定位置,特别是对外甥的婚姻有决定权。历史上保安族的婚姻形态是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在一些富户人家存在多妻现象,婚姻多为父母包办,早婚也比较普遍。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婚姻法的贯彻执行,多妻现象彻底消除,青年男女有了婚姻自由,早婚现象大为减少。保安族的婚姻以双方都是穆斯林为首要条件。在青海同仁居住时,保安人有过与藏族、土族通婚的历史,但多为娶非穆斯林民族的女性,而且这些女性也都改信丈夫的信仰。这是由于同仁地区穆斯林女子少,通婚范围受到限制的缘故。东迁到大河家后,保安人完全按照伊斯兰教婚姻制度的规定处理婚姻问题。保安族的婚姻习俗,在结婚前主要是说亲、下聘礼和送大礼。送大礼时,保安族中还有女方的亲房户族分别请男方送礼人吃席的习俗,名曰“叫客”;叫客越多,越能显示女方亲房户族多和彼此团结。女方接受大礼后,便商定举行婚礼的日期。保安族传统的婚礼包含娶亲、送亲、闹宴席场等程序。整个婚礼过程呈现喜庆的色彩,男女老少同乐,有“三天无大小”的说法。婚礼大都选择在星期五(伊斯兰教的“主麻日”)举行。按保安族的习俗,新娘3天不吃男方家的饭,而由娘家送饭,以示父母对女儿的关怀和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
(三)葬仪
保安族的丧葬,是按伊斯兰教教义的要求进行的。人亡故后,室内外要肃静,家人一般不大声哭喊乱跳,表示忍耐和顺受,并要顺好亡者肢体,放置宽敞通风之处。保安族实行土葬,不用棺椁。一般是早亡午葬,晚亡晨葬,葬礼简单朴素。人去世后要请阿訇念经。安葬时,亡者亲属要请阿訇在墓前诵读《古兰经》,并逐人散发“海底耶”(施舍金),钱数根据家庭条件而不同。亡人的衣物,分送阿訇、“抓水”者、亲友及困难之人,或遵遗嘱送到别处,但亡者家属不能留。每逢亡者忌日,家中要请阿訇念经,并炸油香等食品分赠亲友,以示对亡人的思念。
(四)饮食与禁忌
保安族多以小麦、玉米、豆子为主食,通常做成馒头、面条、油香、馓子或搅团、散饭。食用肉类必须要阿訇屠宰,忌吃猪、马、驴、骡及一切凶禽猛兽,一切自死之物和动物的血均不能食。牛羊和家禽屠宰后不能说“死了”,否则即不能食用。舀水、舀饭均不能用反手。“油香”和“指甲面片”是保安族中很有特点的食品。
保安族有很多禁忌,其中饮食最为严格,非清真食品,绝对禁食。忌在水源头洗澡、洗衣,忌客人进厨房,特别是在炸“油香”等食品的时候。并特别忌讳在门坎上坐人。斧子、镰刀、绳等生产工具不准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