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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乌孜别克族

服饰乌孜别克族男子一般穿长衫,并有花纹,样式类似维吾尔族的“袷袢”,乌孜别克族称之为“托尼”。无钮扣,无斜领,右衽有的带有花纹,长及膝盖。腰间以各种绸缎、花布绣织而成的三角形绣花腰带。青年妇女多穿连衣裙,称“魁依纳克”,宽大多(幅)褶,不束腰,也有穿各式短装者,颜色艳丽。无论男女习惯穿皮靴。高筒绣花女皮靴“艾特克”堪称乌孜别克族精湛的手工艺品。妇女不论老幼都留有发辫,爱戴耳环、耳坠等装饰物品。乌孜别克人都爱戴各式小帽,其中“托斯花帽”较为有名,绣有白色巴旦木图案,白花黑底,古朴大方。“塔什干花帽”则色彩对比强烈,火红闪耀,如盛开的花丛。青年男子一般喜戴红色小帽,老年男子多戴深绿色小帽。妇女除戴小帽外,也围方头巾。按其宗教习惯,妇女出门必须穿斗篷,头戴面纱。随着时代的发展,乌孜别克族服饰日趋现代化。

住房

乌孜别克族的房屋建筑大致都带有一定的中亚细亚传统风格。其住房一般为土木结构,自成庭院,房屋一般高大宽敞,土墙很厚,一般在1米左右,四面用砖打底或包裹,平顶稍斜,有的在顶上覆盖铁皮以防漏雨渗雪。伊犁地区的乌孜别克族住房一般有延伸的廊檐,夏季可在檐下吃饭、会客,冬季可避风寒。南疆的乌孜别克族住房一般在室内墙上挖壁龛,用雕花石膏镶砌各种图案,可存放用具,放一些小摆设,室内的柱子上刻有各种图案。冬季一般用壁炉取暖。各家多在庭院里搭葡萄架。乌孜别克牧民们夏、春、秋多住毡房(又叫蒙古包),冬季则多住固定土屋或木房。

婚姻

按照传统习惯,哥哥未婚前,妹妹不能出嫁;姐姐出嫁前,弟弟不能娶妻。通婚范围大多限制在族内,但长期以来,南疆的乌孜别克族由于同维吾尔族在各方面都有密切联系,所以与维吾尔族通婚不受限制。在北疆,由于同样原因,乌孜别克族也同哈萨克、塔塔尔、柯尔克孜等族通婚。按照传统习惯,在订婚前,男方要多次请人到女方家提亲。在女方同意之后,男女双方都要请亲友吃饭,商定婚期。在未结婚之前,如遇节日,男方要给女方送礼,包括布料、食物及日常用品等。在吉日的前数天,男方还要给女方送礼。在吉日前一天,新郎父母均到新郎家中与新娘父母共同确定邀请客人名单。然后,发散请贴。吉日所用一切开支均由男方承担。结婚仪式在女家举行,双方父母出面招待。先吃抓饭,然后男方父母向亲友表示感谢,并请亲友为新郎新娘祝福。在吉日的下午,新郎的妹妹等也来新娘家。在她们进门时,女方要铺“巴炎达孜”(一块长布),并将糖果分给她们所带的孩子。吃饭后,分别被领到所准备的房间。晚上举行结婚典礼,仪式按伊斯兰教规进行。在举行仪式的前一时刻,媒人要向双方父母协商"讨休钱"。结婚仪式完毕后,新娘去婆家。婚后第二天,新娘主办“吉尔克派克”(联欢会),再过一、二天,新娘的父母举行“恰利拉尔”,即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做客。入席均按长幼分坐,并向新郎与来客分别赠送礼物;新郎的父母为表示答谢,也举行“恰利拉尔”,请新娘的父母亲友做客。至此,结婚仪式才告完成。在此过程中,还有“请新娘”和“搬新娘”的活动。“请新娘”是由新郎的亲友将新娘请去做客。“搬新娘”是新郎的亲友将新娘叫回家中,新郎要带礼物前去,请求将新娘“放回”。新娘则抱着母亲哭,表示不分离,父亲则为女儿祈祷。然后,由老年妇女或新娘的嫂嫂等人护送新娘回婆家。当新娘回来时,要在院中生起一堆火,新娘绕火堆一周,踏着铺在门前的白布进屋。在此时刻,撒水果糖及小食品,表示恭喜新娘返回。然后,送新娘的客人返回,只留下年长和有威望的妇女,次日返回。乌孜别克族非常重视婚姻的稳定性,一旦缔结婚约,如果非离不可,又是男方主动提出来的,女方可带走自己的嫁妆和其他用品,取得原协商好的“讨休钱”才离开。若要复婚,仍要举行一定的仪式。离婚后妇女要经过一百天的“待候期”,目的是察看她是否怀孕,待候期后则可改嫁。乌孜别克族的家庭一般多是父母、兄弟分居,虽然也有祖孙三代居住在一起的,但为数极少。他们视家庭为神圣的社会团体。父亲是家庭的户主,负责子女的教育和成家立业等,而子女则须尊重父母,孝敬长辈,否则就会受到人们的不屑和鄙视。

育俗

乌孜别克族妇女生育时,丈夫不能进入产房;产妇在七天内不得外出。谁家生了小孩,都要向亲友报喜,亲友一定要备礼相送;在产后的第二天给婴儿命名,一般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给孩子命名,或请阿訇命名。近年来,由父母命名的逐渐多起来。产后十一天要宴请亲友,亲友向婴儿送礼物,母亲把婴儿抱出,放入摇篮。四十天后,给孩子行“洗礼”(洗澡),先由父母将一个金镯子或金戒指放在一个盆里,来祝贺的亲友都要向盆里倒一点水,然后,母亲把孩子抱入盆中进行淋浴。至此,产妇即可出门参加劳动和活动。葬仪

乌孜别克族的丧葬仪式严格按照伊斯兰教规举行,一般实行土葬。人死后,要马上告知所有亲友。参加丧礼的男人在腰间扎一白带,妇女在头上扎一白带。阿訇为死者诵经时,妇女围“埋体”哭泣,男的一律在户外。为死者净身必须是同性别者。埋葬后,在净体的地方放一个花盆,点一盏长命灯。从这时起,此屋便不再住人。死者被安葬后,子女要在7天后方可脱孝。亲属们要在一年当中举行四次较大的哀悼仪式。一是死者死后的第3天,称为“三乃孜尔”;二是死者死后第7天,称为“七乃孜尔”;第三次为40天祭日;第四次是周年祭礼,规模最大。有的还在周年内的每个“主麻日”做小型“乃孜尔”。如果是丈夫去世,在周年内,妻子要头扎白布并不能外出做客,也不能应邀参加别人的婚礼。周年后则无此禁。以后逢年过节要举办悼念仪式,以示对亲人的思念。

禁忌

乌孜别克族的禁忌很多。与新疆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一样,忌食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