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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之风”吹入彝族村寨“二次葬”不再盛行

本报讯4月5日是清明节,这种凭吊逝者、感怀先人恩德的节日不仅在汉族百姓中盛行,还影响到一些民族村寨,使得当地少数民族改变了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传统习俗。 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的彝族山寨,当地一直盛行一种“二次葬”传统,即人死以后先草埋数月至一年,待尸体不同程度腐烂,逢农历三月、六月、九月中择日主持仪式,由大女婿在醉酒壮胆后刨出尸体,将肉骨分离后二次下葬。 富宁县委宣传部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习俗虽然传统,但是由于其带有明显原始落后的色彩,与现代社会无法兼容,当地干部自2004年开始,一直劝服群众改变“二次葬”的传统,代之以其他的丧葬方式。  据了解,富宁县委宣传部近期深入富宁县地处偏僻、信息闭塞的板仑乡木腊村小组,当地共83户409人,瑶、彝、壮、汉4种民族杂居,在民风劝服之前,当地一直坚持“二次葬”,如今这种风俗不再延续。 同是彝族、来自云南大学民族研究院的人类学专家杨洪林认为,彝族的“二次葬”实际上体现了彝族“灵魂不灭”和“生命延续”的思想观念,“人死去后就是要将其送回祖先居住之地,保证子孙的繁衍。” 杨洪林认为,彝族“二次葬”虽然在别的民族看来恐怖、野蛮,但是从精神实质来说,同样是对死者的一种尊重,只不过“不合时宜”;杨洪林曾经利用彝族另外一个重要传统——“虎日”,将其与彝族百姓的戒毒结合,起到很好的效果,被相关专家认定为用传统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典范。 据介绍,对于改良丧葬传统的百姓,富宁县民宗局和乡政府予以补助2000元。如今,在彝族山寨,传统习俗虽然中断,但是对先人、逝者的尊重在另一种传统——清明之风中得到延续。 (周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