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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道教慈善文化特点

当今世界上的各个宗教,不论信仰如何,其教义都包含“慈善”的内容。就以中国传统的佛教来说,“慈悲为怀、救苦救难”就是其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观世音菩萨的称号为“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足以证明。道教作为中国的本土宗教,对慈善文化的阐述和实践方面有其特色,即:历史悠久,着眼于普通人,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当然,我国自宋代以后,佛道与儒家“三教合一”,教义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是常见现象)。限于篇幅,列举一例。老子《道德经》67章“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周易.坤卦.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道德经》成书在先秦,《周易.坤卦.文言》成文最晚在汉代,可见道教对慈善的认识之早。东汉后期,张鲁据汉中,信奉五斗米道,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在汉中“诸祭酒皆作义舍,如今之亭传。又置义米肉,悬于义舍,行路者量腹取足。”即在无人管理的驿站中摆放米和肉,以供行路者食用,不收取费用。这是道教慈善文化实践着眼于普通人和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最好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