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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

弗洛姆

弗洛姆(erichfromm,1900-1980)通常被归类为“新弗洛伊德”学派的成员。其思想体系建立在“人本主义的精神分析”基础上,“人本主义的精神分析”的重点是指出:人类基本需求并非植根于他的本能,而是在人类生存的特殊情境,在于寻找人和自然新的关联性的需求——当人丧失了其在演化成人类以前与自然的原始关联性之后,这种需求更为强烈。弗洛姆在《心理分析与宗教》一书中特别论述了宗教问题。其他涉及到宗教问题的著作主要有《拥有还是存在》、《基督的教条》、《禅与精神分析》等。

弗洛姆是一位无神论者,但他发现宗教在人们生活中非常普遍。他说,人们有着深深地植根于克服他们与自然分裂的强烈的宗教愿望。他从人的当前状态出发,谈到了人与宗教的关系。人本属于自然,但又由于意识的缘故而超越于它,由此打破了原来的与自然一体的状态,于是人们感到无家可归的焦虑并认识到自己生命的有限。除此之外,人还面临着几种生存的二分状态:有生命的存在,但最后要死亡;承认人有无限的潜能,但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实现;在广袤的宇宙中有一种根本上的孤独感,同时又与他的同类相连。弗洛姆认为,正是在人们寻求新的统一与平衡的处境中,宗教有了它的地位。我们需要一个“献身的对象”来整合我们的“能量”,来超越我们隔绝的存在,去获取生命的意义。

弗洛姆认为,对西方人来说,“宗教”一词意味着一位统治宇宙的神。但有的宗教,如佛教、道教和儒教就没有这样的神,而当代的权威主义虽然不叫宗教,但从心理学意义上说它起着宗教的作用。因此“宗教”必须被赋予一个广泛的定义,以便容纳诸如此类的宗教。他认为,宗教应被定义为共享的、赋予它的追随者以“取向的框架以及一个对之奉献身心”的任何思想与行为体系。弗洛姆说,根据这个定义,每种文化都有一个宗教。每个人都有宗教需要。问题是,人们是否拥有具有真正质量的宗教?所崇拜的是树木、金钱、自然或神?我们的宗教生发爱还是毁灭?它在我们寻求新的和谐的过程中,是帮助我们前进,还是损害我们的力量?对弗洛姆来说,这些才是真正的问题。

弗洛姆将宗教形式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权威主义的宗教和人本主义的宗教。前者需要对外在权力与权威的服从,以及拥有一个希冀对其盲从的超越一切的上帝。为获取“死后的生命”或“人性的未来”,人们拒绝了现世的幸福,并伴随着悲哀与负罪感。后者包含着释放所有人的力量的承诺以及一个人们能够趋同的(变成为)上帝的象征,人被视为是能够在理性的力量以及自己把握其存在的意义的能力中,在他的潜能、他的有限中成长的,人们通过思想和爱感到与世界的关联,并因此经历到自己与万物的合一,伴随的心绪是欢乐。

弗洛姆认为信仰有两种模式:存在的信仰和拥有的信仰。前者以经验为中心,是一种内在的取向和态度,使人能自由地和有目的地运用自己的力量和天赋去行为,它具有一种与他者融会的需要和力量,因而代表着自我超越、成长、无私、兴趣和爱。而后者是为了生存的需要,获取个人财富、荣誉和知识等,它根源于权力和侵略并排除别人,培育的是贪婪、忌妒和暴力。弗洛姆认为,信仰作为人的性格特征,又可分为两种:理性的与非理性的。前者是基本的遍及整个人生的态度,使人能够积极地面对现实、丢掉幻想。后者则被认为是相信某物,它可以是一种“情绪化的对非理性的权威的顺从”,如对独裁者希特勒的信仰。弗洛姆认为,一个宗教,即使是诞生在理性的基础上,当它开始依赖权力的时候,也就开始了其瓦解的过程。

弗洛姆对宗教研究的贡献还在于他用心理学理论对宗教历史的广泛文献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其中包括世界上的各种他认为有宗教性的传统。作为一个无神论者,弗洛姆否定的只是偶像崇拜,而赞颂他认为的真正的宗教,而且要发展和建设一种人本主义的宗教,认为这才是人真正获得自由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