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十日
扬州十日又称扬州屠城、 扬州之屠,是指史可法率领扬州人民阻挡清军南侵守卫战失败后,清军对扬州城内人民展开的大屠杀。当时幸存者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中和明末史学家计六奇的《明季南略》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
扬州在激烈抵抗后失陷,清兵屠戮劫掠,十日不封刀。“几世繁华的扬州城是时“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城中积尸如乱麻”。扬州居民除少数破城前逃出和个别在清军入城后隐蔽较深幸免于难者以外,几乎全部惨遭屠杀,仅被和尚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
在文字狱盛行的清朝时期,所有有关扬州屠城的记载随着清军入主汉地之后被刻意掩盖,导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对此屠杀事件一无所知。直到辛亥革命前夕才将《扬州十日记》从海外带回中国,“希望使忘却的旧恨复活,助革命成功”,扬州十日才广为世人所知。
除《扬州十日记》之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 《明季南略》 等诸多史书记载屠杀事件,然皆远不及《扬州十日记》详细。
历史背景
弘光元年(1645年),清兵在多铎的率领下,分兵亳州、徐州两路,向南推进,势如破竹,直至扬州。
史可法收兵退保扬州。刘泽清、刘良佑以入卫南京为名,率部南逃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八日,南明降将李成栋,率清兵南下包围扬州城,史可法急令各镇赴援,均无响应。降将李遇春到城下劝降,史可法命令放箭射回。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九日,明将许定国引多铎师至扬州,扬州被清水陆各军重围。守将史可法统率军民,坚守孤城,同时,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应,扬州告急,四月二十一日,南明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歧凤欲劫史可法出降,史可法以大义叱责之,二人遂拔营降清。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试轰扬州城,形势危急,史可法用血书告急朝廷,未得回音。南明的各镇兵马不听史可法调度,从军事上讲,孤城扬州已难有作为。史可法知其不可而为之,决定抗战到底,一死报国。
当时,清军至少有十万人,扬州守兵仅万余人。两军战前,羽檄交驰。多铎派明降将劝降,后多尔衮致书诱降,史可法回信拒绝投降。史可法说:“我为朝廷首辅,岂肯反面事人?”后多铎亲自出马,连发五封书信,史可法不启封便付之一炬。史可法招集诸将说:“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之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其后一气写下了五封遗书,除一致豫亲王多铎,其余是给母亲、夫人、叔父、兄弟的,二十一日又作遗书给母亲和夫人:“……北兵于十八日围扬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二十四日,“北兵试炮,飞至郡堂,弹重十斤四两,满城惶悚。” 是日夜,清军攻城,“炮落雉堞二堵。二小卒缘墙而上,城上鼎沸,遂不支。”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二十五日终因弹尽粮绝,城陷。史可法
欲以佩刀自杀,部属强行夺过佩刀,拥其走入小东门,清军迎面而来,史可法大呼:“我史督师也!可引见汝兵主。”多铎以宾礼相待,口称先生,当面劝降,许以高官厚禄,“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在多铎百般的诱降时,史可法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为朝廷大臣,岂肯偷生为万世罪人!吾头可断,身不可辱,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态不可屈。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后壮烈就义,终年45岁。
城破后,出现了很多与史可法一样慷慨赴死的悲壮人物。孟森《任民育》中写道:“危城官属,明知肝脑不日涂地,而一息尚存,誓不远引规避,若扬州知府任民育以下数十人。”在他们中,有扬州知府任民育,城破后郑重换上明朝官服,端坐大堂、恭候敌人,说“此吾土也,当死此。”有吴尔壎,前一年他在北京经不住闯军拷打而屈降,引为奇耻,“南归谒可法,请从军赎罪,断一指,畀友人祝渊寄其家曰:‘我他日不归,以指葬可也。”城破,投井而亡。有副总兵马应魁,“每战披白甲,书‘尽忠报国’四字于背,巷战死。”
史可法的部下在这种情形下,仍率余部继续鏖战,直至流尽最后一滴血。如总兵刘肇基、骁将马应魁、幕僚何刚、天主教徒、炮队专家陈于阶,或是死于街上的战斗或是自杀。史可法的全部19名私人幕僚都遇难了。但是由于随后日子里发生的暴行,他们的死难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 清军占领扬州后,纵兵屠掠,十日封刀,史称“扬州十日”。
屠城原因
要言之,原因有四:
1.清朝入关,多尔衮采取剃发易服之策,顺治二年六月十五日(公元1645年7月8日)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强令异族人剃发易服,其执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清朝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此时恰逢兵临扬州,扬州人在史可法领导下对满人的攻击下的顽强抵抗,惹恼了统帅多铎亲王。
2.扬州地处南北交通枢纽位置
,历来得漕运、盐运之利,向称富庶地区,商业繁荣。加之扬州人民自李庭芝、姜才抗清以来就具有深厚的抵抗传统,这次清兵入侵,再一次激起他们反抗热情的高涨。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靳应升《读邗江〈钱烈女传〉,补诗以吊之》一诗:“烈火不受尘,高云不受滓。此身能不辱,虎狼莫敢视。哀此闺中秀,珍重全一耻。忆初引决时,长跪泪如此。问我军如何?鼓哑城东圮。此时知尽节,必吾相国史。弱质虽非男,未忍蹈犬豕。不死不成人,一死良不悔。从容裁大义,弃身如弃屣。老亲苦无儿,宁复顾甘旨。日月照其魂,洁比邗江水。”据此诗,可以看到,史可法领导的抗清斗争得到扬州人民积极的响应与支持。
对于如此反抗和富庶的地区,满人破城后,不杀百姓不足以解恨,不抢夺财物不足以中饱私囊。所谓“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誓约,早已成为一纸空文。
3.清兵攻城付出惨重代价,有扫垢山的尸体丛葬为证,有三个将领、一个贝勒的阵亡为证。由此而引起对城中百姓大屠杀的报复。
4.为进军江南,对当地不服的异族进行镇慑。清兵攻克南京后,多铎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的布告中,就露骨地宣称:“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婴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 这等于是一份扬州大屠杀的命令。
事实上,清兵大屠杀并未迟延数日,诸多史乘说:“从破城之日起,豫王就下令屠城。”不仅是戴名世一人所记。多铎收了徽商汪氏兄弟30万金的巨额贿赂,却未答应他们“勿杀无辜”的请求。顾炎武所记的多铎在南京执法严,不过是对那些抢了财物不向他上交的士兵执法严,其时江宁县就在多铎的掌握之中,抢掠南明皇宫内的各物多半为贵重宝物,岂容士兵独吞私没。所引顾炎武的记载,并不能证明豫王在扬州严于执行“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法令。
暴行过程
屠杀
1645年5月20日城防崩溃后,扬州城居民只有听天由命。尽管当时大雨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着烧香,准备着入侵者的到来,同时大量地隐藏他们的金银财宝。他们只是做了这些谨慎的准备,但是全然无力抵抗那些已接管这座城市的满族人、蒙古人和投降了的汉人。王秀楚写道:“众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缚”。
到1645年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
一满兵提刀在前引导,一满兵横槊在后驱逐,一满兵居中在队伍的左右看管以防逃逸。三满兵驱赶数十人如驱如犬羊,稍有不前,即加捶挞,或立即杀掉。妇女们还被用长绳索系在脖子上,绳索拖挂,女人们由于小脚难行,不断跌倒,遍身泥土。街上都是被弃的婴儿,他们或遭马蹄践踏,或被人足所踩。
扬州变成了屠场,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一切社会准则都不复存在了。
路过一沟一池,只见里面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流入水中,化为五颜六色,池塘都被尸体填平了……街中尸体横陈,互相枕藉,天色昏暗无法分辨死者是谁。城墙脚下尸体堆积如鱼鳞般密密麻麻,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
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
扬州百姓,同仇敌忾御敌。据史可法纪念馆馆藏资料记载:在保卫扬州城的战斗中,百姓踊跃参战。有的奔上城头抢修防御工事,有的协助兵士巡城,连妇女老小都出动,搜集砖石、石灰,赶制刀枪弓箭。退职武将樊大纲召集一批志士,加入守城队伍。其母为了免除儿子的牵挂,竟一头撞死在石碑上。城被攻破后,市民们或同清兵巷战而死,或自杀身亡。二百多扬州少年自发组织起来,到处伏击清军,全部战死:诸生高孝瓒,在衣襟上书:“首阳志,睢阳气,不二其心,古今一致”,在学宫自缢;医生陈天拔、画家陆榆,船民刘某、徐某,均不屈死;妇女拒辱自杀者不计其数。
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露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拦住,乱棒打死。
到5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六天,这场大屠杀结束了。清军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又过了几天,那场雨——它使大火没有毁灭整个城市——终于停止了,太阳也出来了。当时收尸的和尚统计,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
其中还不包括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在偏僻处自缢的人。
抢劫
清军入城之后便在那些投降的汉人带领下从一个富户进入另一个富户。清兵们先是抢银子,后来就无所不掠了。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号叫声。
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
纵火
清兵在城破之后在城内大肆纵火,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 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一些人得以幸存。
强奸
伴随着屠杀和纵火的同时,强奸也不断发生。
扬州十日时抗拒清军蹂躏而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0多人。这个数字,当然不包括被掠夺走的成千上万妇女。
顺治二年(1645年)十一月十五日,扬州十日的刽子手豫亲王多铎,将屠杀中掠夺的“才貌超群汉女人一百零三”,奉献给满清最高酋长。顺治帝获得十名,摄政王多尔衮获得三名,辅政郑亲王济尔哈朗三名,肃亲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济格等各一名。
历史影响
史可法固守的扬州,是江南顽强抵抗清军的第一座城,也是清军入关以来首次遇到的军民一体的坚强抵抗。
惨绝人寰的屠城使得几世繁华的扬州城在瞬间化作废墟之地,江南名镇一夜之间成了人间地狱,后人称之为“扬州十日”。 一时间几世繁华的烟花古巷变成了血流成河的屠宰场。
史书记载
国内
关于扬州大屠杀,除了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有亲历、亲睹的逐日实录,《扬州十日记》在史学界影响很大,一些书籍如:《清代通史》、《辞源》、《辞海》、《中外历史年表》、《清史编年》等皆予引用。戴名世《南山集》中的《扬州城守纪略》(到现在都被列为禁书)、计六奇《明季南略》等也有简略的记载。《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州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 “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
此外还有各种稗官野史的杂录,当日史可法部下、幕僚的回忆录,有大量的诗篇,以如泣如诉的悲愤文字作诗史;有至今保存完好的写真图画,以直观的视觉形象作画史;有同时代扬州人的话本,在歌颂史可法民族气节的同时作扬民遭遇的痛史。
西方
卫匡国《鞑靼战纪》:
“他们的攻势像闪电一样,用不了多久就占领它,除非那是一座武装防卫的城市。这些地方中有一座城市英勇地抗拒了鞑靼的反复进攻,那就是扬州城。一个鞑靼王子死于这座城下。一个叫史阁老的忠诚的内阁大臣守卫扬州,他虽然有强大的守卫部队,最后还是失败了,全城遭到洗劫,百姓和士兵悉遭屠被杀。鞑靼人怕大量的死尸污染空气造成瘟疫,便把尸体堆在房上,城市烧成灰烬,使这里全部变成废墟。” “鞑靼人进行的战役中,应特别提到,在他们进入各省之前,已挑选和任命将攻占城市、地区的官员、守令及吏员,所以像闪电般很快在攻占后驻守和防卫。那里有个叫扬州的城,鞑靼屡次进攻都遭到激烈抵抗,损失了一个王爷之子。这座城由忠于明室的大臣史阁老防守,但他虽有一支强大的戍军,最后还是失败,全城被洗劫,百姓和士兵悉遭屠杀。鞑靼人为了不使尸体污染空气,发生瘟疫,把尸体置于屋顶,放火焚城及四郊,一切都化作灰烬,成为一片焦土。”《剑桥中国史》写道:
“多铎的军队于4月1日从潼关出发以后,分三路前进:一路经虎牢关;一路经洛阳地区,沿颍水而下;一路越过兰阳,从开封东边穿过。他们在归德会合后,再分兵渡淮河……直到清军抵达扬州,他们沿途没有遇到抵抗。相反,许多明朝将领投降并为敌人效力。”相关争议
是否抵抗
某些史籍说史可法坚守扬州达十天之久,给清军重大杀伤,也不符合事实。当代史学家顾诚在《南明史》中说: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史可法自己在四月二十一日写的遗书中说:清军于十八日进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多铎下令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自觉愦愦”,把军务交幕僚处理。二十四日清军开始攻城,不到一天扬州即告失守。
学者指出,扬州的抵抗是象征性的,实力过于悬殊,使抵抗没有实质内容。但这是清军南侵之后,脚步唯一的停顿。
事件真伪
清史专家、满学会会长阎崇年在央视“百家讲坛”讲座中所言,将“为什么60万人的满族能够征服1万万人的汉族”归结为6个字:“天合、地合、人合”,“在人合方面,其中之一是少杀人”。这是从宏观上来看清军军纪。联系到扬州,阎崇年认为,“攻城、巷战在一天内结束,一般说没有必要大屠杀”;“当时的大炮没有多少杀伤力,由此引起的报复也就没有根据”;扬州十日”屠杀事件不存在。
有人把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宋应星的《天工开物》乃至岳飞的《满江红》都列为“假书”。其关键的观点,是否认“扬州十日”的存在。理由是:此书是孤本不足信,书中文字描述混乱。攻打扬城的清朝将领多铎本人已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的公告中承认:“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说明扬州屠城完全属实。第二,张德芳先生指出了80万数字有误,但他并没有否定扬州十日,也说扬州十日杀人甚众。《扬州十日记》作者立场比较客观,没有袒护明廷的倾向,对明军纪律败坏并不隐讳。
屠杀时间
关于屠杀时间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十天;一说是五天。
虽说,大屠杀“凡七日乃止”,但《扬州十日记》记为“十日”,并没有错,封刀令并没有及时止住屠杀。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吴嘉纪《挽饶母》诗也说:“忆惜荒城破,白刃散如雨。杀人十昼夜,尸积不可数。”另一个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顾炎武也有诗说:“愁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十日围。” 这里用“围”,不用“杀”,是因诗的押韵缘故。
但是扬州文化学者韦明铧表示清兵屠城的时间,实际上只有5天。
遇害人数
根据和尚的焚尸簿统计死亡80万人,但是《明季南略·卷三》记载说:“扬州烟爨四十八万,至是遂空。” 后世一些史学家认为八十万人是后人的推测之数; 扬州的死亡人数,是由南明兵祸和清军屠杀造成的结果。
后人纪念
诗词
由《扬州历代诗词》所收,不下50首。
明末吴嘉纪,《过兵行》扬州城外遗民哭,遗民一半无手足。贪延残息过十年,蔽寒始有数掾屋。大兵忽说征南去,万马驰来如急雨。东郊踏死可怜儿,西郊掳去如花女。女泣母泣难相亲,城裏城外皆飞尘。鼓角声闻魂欲死,谁能去见管兵人。令下养马二十日,官吏出遏寒栗栗。入即沸腾曾几时,十家已烧九家室。一时草死木皆枯,骨肉与家今又无。白发归来地上坐,夜深同羡有巢鸟。
朱武章联:“时局类残棋,杨柳城边悬落日;衣冠复古处,梅花冷艳伴孤忠。”
“骑鹤楼头难忘十日,梅花岭畔共仰千秋。”
“殉社稷只江北古城,剩水残山,尚留得风中劲草;葬衣冠有淮南抔土,冰心铁骨,好伴取岭上梅花。”
“扬州督师终可法,鞑虏十日屠城空。忠魂白骨八十万,赤血映日满天红。”
黄宗羲《卓烈妇》:“兵戈南下日为昏,匪石寒松聚一门。痛杀怀中三岁子,也随阿母作忠魂。”
张氏《绝命诗五首》之一:“深闺日日绣凤凰,忽被干戈出画堂。弱质难禁罹虎口,只余梦魂绕家乡。”
清蒋士铨《焚楼行》:“明日还家拨余烬,十三人骨相依引。楼前一足乃焚馀,菊花(婢女名)左股看奚忍!”
张尔荩:“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
郭沫若:“骑鹤楼头难忘十日,梅花岭畔共仰千秋。”
近代作家郁达夫:“三百年来土一丘,史公遗爱满扬州。二分明月千行泪,并作梅花岭下秋。”
地名
螺丝结顶街(“摞尸及顶”的谐音,当年史可法抗敌,巷战血拼时尸体一个摞一个直到城墙顶)。
影视
2001年,朱建新、周小兵指导电视剧《魂断秦淮》第十九集。
文艺活动
每年的5月20,扬州都要举办纪念史可法系列活动,来铭记那场大屠杀对扬州人带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