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扬州十日 他们说:“此吾土也,当死此。”
扬州十日又称扬州屠城、 扬州之屠, 是指史可法率领扬州人民阻挡清军南侵守卫战失败后,清军对扬州城内人民展开的大屠杀。
当时幸存者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中和明末史学家计六奇的《明季南略》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
文字狱的封锁,直到清朝末期,这段历史才被揭开。
扬州在激烈抵抗后失陷,清兵屠戮劫掠,十日不封刀。“几世繁华的扬州城是时“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前后左右,处处焚灼”,““城中积尸如乱麻” 。扬州居民除少数破城前逃出和个别在清军入城后隐蔽较深幸免于难者以外,几乎全部惨遭屠杀,仅被和尚收殓的尸体就超80万具。
在文字狱盛行的清朝时期,所有有关扬州屠城的记载随着清军入主汉地之后被刻意掩盖,导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对此屠杀事件一无所知。直到辛亥革命前夕才将《扬州十日记》从海外带回中国, “希望使忘却的旧恨复活,助革命成功” ,扬州十日才广为世人所知。
扬州之战,史可法以死殉国。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九日,明将许定国引多铎师至扬州,扬州被清水陆各军重围。守将史可法统率军民,坚守孤城,同时,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应,扬州告急,四月二十一日,南明总兵李栖凤、监军副使高歧凤欲劫史可法出降,史可法以大义叱责之,二人遂拔营降清。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试轰扬州城,形势危急,史可法用血书告急朝廷,未得回音。南明的各镇兵马不听史可法调度,从军事上讲,孤城扬州已难有作为。
史可法知其不可而为之,决定抗战到底,一死报国。
当时,清军至少有十万人,扬州守兵仅万余人。两军战前,羽檄交驰。多铎派明降将劝降,后多尔衮致书诱降,史可法回信拒绝投降。
史可法说:“我为朝廷首辅,岂肯反面事人?”后多铎亲自出马,连发五封书信,史可法不启封便付之一炬。
史可法招集诸将说:“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之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史德威慨然任之。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二十五日终因弹尽粮绝,城陷。
史可法欲以佩刀自杀,部属强行夺过佩刀,拥其走入小东门,清军迎面而来,史可法大呼:“我史督师也!可引见汝兵主。”
多铎以宾礼相待,口称先生,当面劝降,许以高官厚禄,“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
在多铎百般的诱降时,史可法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为朝廷大臣,岂肯偷生为万世罪人!吾头可断,身不可辱,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
“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态不可屈。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后壮烈就义,终年45岁。
明朝“最后的英雄”
扬州知府任民育,城破后郑重换上明朝官服,端坐大堂、恭候敌人,说“此吾土也,当死此。”
吴尔壎,前一年他在北京经不住闯军拷打而屈降,引为奇耻,“南归谒可法,请从军赎罪,断一指,畀友人祝渊寄其家曰:‘我他日不归,以指葬可也。”城破,投井而亡。
副总兵马应魁,“每战披白甲,书‘尽忠报国’四字于背,于巷战中战死。”
扬州百姓,同仇敌忾御敌。
据史可法纪念馆馆藏资料记载:在保卫扬州城的战斗中,百姓踊跃参战。
有的奔上城头抢修防御工事,有的协助兵士巡城,连妇女老小都出动,搜集砖石、石灰,赶制刀枪弓箭。
退职武将樊大纲召集一批志士,加入守城队伍。
其母为了免除儿子的牵挂,竟一头撞死在石碑上。
城被攻破后,市民们或同清兵巷战而死,或自杀身亡。
二百多扬州少年自发组织起来,到处伏击清军,全部战死。
诸生高孝瓒,在衣襟上书:“首阳志,睢阳气,不二其心,古今一致”,在学宫自缢。医生陈天拔、画家陆榆,船民刘某、徐某,均不屈死;妇女拒辱自杀者不计其数。
恶行不断
清兵在城破之后在城内大肆纵火,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一些人得以幸存。
伴随着屠杀和纵火的同时,强奸也不断发生。
扬州十日时抗拒清军蹂躏而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0多人。这个数字,当然不包括被掠夺走的成千上万妇女。
顺治二年(1645年)十一月十五日,扬州十日的刽子手豫亲王多铎,将屠杀中掠夺的“才貌超群汉女人一百零三”,奉献给满清最高酋长。顺治帝获得十名,摄政王多尔衮获得三名,辅政郑亲王济尔哈朗三名,肃亲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济格等各一名。
史可法固守的扬州,是江南顽强抵抗清军的第一座城,也是清军入关以来首次遇到的军民一体的坚强抵抗。
惨绝人寰的屠城使得几世繁华的扬州城在瞬间化作废墟之地,江南名镇一夜之间成了人间地狱,后人称之为“扬州十日”。
一时间几世繁华的烟花古巷变成了血流成河的屠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