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税之弊
矿税之弊指的是明朝时期由于靠矿监和税使征收矿税,导致的一些列民间反抗的事件。
背景
明代矿税,也称坑冶之课,包括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青绿(矿质颜料) 等矿产物质课税,以金、银为主,其他皆微不足道。金银矿开采大都采用官府垄断制,由政府主持开采。间有民采,须经允许,其课额也重。
过程
明初,统治者不主张开矿,认为投入劳力多,产出矿银少,虽然订有矿税税额,但数额极少,人民负担较轻,如福建各地矿场岁课仅2 670 余两,浙江岁课为2 800 余两。
永乐年间,明成祖虽也反对采矿,但矿禁已松,矿课逐渐增加,福建矿课岁额达32 800 余两,浙江达82 070 两,但已导致地方负担加重、矿民疲困、治安混乱等问题。
明中期后,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政府开始重视矿冶,广泛组织开采,“税由此大兴矣”。
嘉靖以后,采矿大都由中官、权贵把持,成为主要搜刮之所。
明万历时派太监征收矿税,成为虐民暴政。万历二十四年(1596 年) 诏开各处矿冶,并专派宦官为矿使、矿监,承旨四出勘查,乘机勒索钱财。从此,矿监横行天下,不市而征税,无矿而输银,勒索银课200 万两。自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矿税荼毒,祸及各地。矿税苛索成了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评价
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评价说:闻之银镂金品,列之《禹贡》;廿人玑贝,载在《周礼》。国有常经,非可以无艺征之也。况王者藏富于闾阎,天子不下求金车,良以多欲者仁义难施,黩货者乱源斯伏,有天下者不可以不致谨也。神宗奕叶升平,边圉封贡,海内乂安,家给人足。而乃苞桑之忧不系于虑,日中之昃弗虞于怀。远贤士大夫,亲宦官宫妾。女谒苞苴,阴性吝啬。孳孳所谈,利之所萌耳。逮至万历二十四年,张位主谋,仲春建策,而矿税始起。于是命张忠往山西,曹金往两浙,赵钦往陕西,陈增驻山东,高寀领福建,杨荣办云南,丘乘云驻四川,李敬摄广东,郝隆、刘朝用采池州,陈奉领湖广,鲁坤开彰德、卫辉,大珰杂出,诸道纷然。而民生其间,富者编为矿头,贫者驱之垦采,绎骚凋敝,若草菅然。又不特此也,矿务之外,天津有店租,广州有珠榷,两淮有余盐,京口有供用,浙江有市舶,成都有盐茶,重庆有名木,湖口长江有船税,荆州有店税。又有门摊、商税,油、布杂税,莫不设珰分职,横肆诛求。有司得罪,立系槛车;百姓奉行,若驱驼马。虽汉室牢盆,桑、孔乘传,熙、丰手实,鸡豚悉空,曾未若斯之酷也。 至乃国法恣睢,人怀痛愤,反尔之诫,覆舟之祸,亦间有之。以故高淮激变辽东,梁永激变陕西,陈奉激变江夏,李凤激变新会,孙隆激变苏州,杨荣激变云南,刘成激变常镇,潘相激变江西。当斯时也,瓦解土崩,民流政散,其不亡者幸耳!而深宫不省,疏入留中。其始因矿税而设珰者,继则珰荧然托命言矿税。其始因珰媚而迎合在矿税者,继则珰肥而交结在宫闱。植根深固,未易卒拔故也。善乎!侍郎冯琦之疏曰:“皇上之心,但欲裕国,不欲病民。群小之心,必自瘠民,方能肥己。”逮至三十三年,而税归有司,矿使停罢,轮台之悔,不亦晚乎!然且两载以还,税监不革,七年之后,为池复开,比之卫武饮酒之悔,秦穆临河之誓,抑何习与性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