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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祥林嫂》剧情介绍

近代剧,根据鲁迅小说《祝福》改编,共有两个版本越剧1和越剧2。

越剧1

近代剧。根据鲁迅小说《祝福》改编。最早演出本由南薇于1946年编剧。

剧目简介

祥林嫂年轻守寡,婆婆在重债逼迫和卫老二的怂恿下,将她卖给山里猎户贺老六为妻。祥林嫂不愿再婚,逃至鲁四老爷家帮工,数月后被卫老二发现,抢至山中与贺老六成亲,婚后生子阿毛。

不久,贺贫病而亡,孩子又被狼叼走,祥林嫂只得重回鲁家帮工。但因她两次守寡,被认为是不祥之物,深为主人所厌恶。

祥林嫂畏惧死后受罪,遂将积蓄两年的工钱,到土地庙捐了门槛,以赎“罪孽”。然仍被鲁家撵出,沦为乞丐,终于在一个除夕之夜,倒毙在风雪之中。

演出历史

该剧在1946年由雪声剧团演出,南薇编导,袁雪芬领衔主演,被誉为20世纪40年代越剧改革的里程碑。1948年被摄成电影。醒狮唱片公司灌制了袁雪芬、张桂凤演唱的该剧唱片1面。为纪念鲁迅逝世20周年,上海越剧院一团于1956年10月19日演于大众剧场。

剧本由吴琛、庄志、袁雪芬、张桂凤集体改编,吴琛导演,项管森、晓舟编曲,苏石凤、顾大良舞美设计,陈绍周造型设计,吴报章灯光设计。袁雪芬饰祥林嫂,范瑞娟饰贺老六,张桂凤饰卫老二,吴小楼饰鲁四老爷,金艳芳饰鲁四太太,魏小云饰祥林弟,吕云甫饰婆婆,张云霞饰柳妈。

该剧较好地体现了鲁迅原著精神,成功地塑造了祥林嫂这一典型的艺术形象,全剧具有鲜明的时代风貌和浓郁的乡土气息,但在艺术处理上尚欠“戏曲化”,内容与形式还不够完美协调。

1962年,该剧又作了一次较大的艺术加工,结构上改分幕制为分场制,音乐改由刘如曾编曲,进一步运用戏曲唱、念、做的功能,加深体现原著精神。如把原著中“她当时并不回答什么话,但大约非常苦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两眼便都围着大黑圈”这句话,发展成“厨房”一场戏,把祥林嫂被神权折磨所受的内心痛苦,生动形象地体现出来。

演员的形体动作,在生活化的基础上吸收融化传统的表演身段,达到了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的和谐统一,使戏的思想性和艺术性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研究鲁迅小说的专家魏金枝在《上海戏剧》1962年第6期上评论说:“越剧《祥林嫂》的改编,因为它有机会吸取电影《祝福》的长处,更重要的是利用戏曲这一表现形式的特点,从最近这次演出效果看,确乎已经比电影《祝福》更深地体现了原著的主题思想。”

1977年,上海越剧院又再度修改加工,以男女合演的形式进行排演,由袁雪芬、金采凤轮流饰演祥林嫂,史济华饰贺老六,秦光耀饰卫老二,徐瑞发饰鲁四老爷,金艳芳饰鲁四太太,张承好饰祥根,周宝奎饰婆婆,王一飞饰高老夫子,顾小英饰阿花,任海仙饰柳妈,陈是梁饰老孔,竺菊香饰卫老婆子,林菊娥饰老大妻,吕云甫饰四太婆,魏凤娟饰三叔婆,许惠泉饰九斤太公,林峰饰贺老大,吴万吨饰阿毛,胡炜饰阿牛,凌仲琪饰庙祝。

该剧为上海越剧院优秀保留剧目,袁雪芬代表作之一,受到观众的欢迎和文艺界的好评,有剧种代表作之称。戏剧家沈西蒙、漠雁观后,在1978年《上海文艺》第3期上,以“赞越剧《祥林嫂》”为题,联合发表1万余言的长篇评论,盛赞该剧“在艺术上,她也是不可多得的一出好戏。

她剧本好、导演好、表演好、音乐好、舞美好。整个演出象一部和谐的乐章,给人的艺术感受是强烈的、深远的。”

全国兄弟剧种剧团到上海越剧院学习移植该剧的达70多家。

1978年,该剧由上海电影制片厂和香港凤凰影业公司摄制成彩色宽银幕戏曲艺术片在全国放映。

1959年,剧本被收入《中国地方戏曲集成·上海卷》。

上海文艺出版社在1960年出版了该剧的单行本。1978年再版发行。该剧主要唱段由中国唱片社和音像出版单位制成唱片和音带,发行国内外。

越剧2

近代剧。胡汝慧根据鲁迅同名小说改编。

导演胡汝慧、宋顺发,作曲樊润河、陈小华。周云娟饰祥林嫂、邵龙饰贺老六,李海明饰鲁四老爷。全剧约5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