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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发配罪犯几千里衙役还抢着去送?那些衙役看似辛苦实际和旅游差不多

影视剧中的罪犯一旦背叛了刑要么是当街问斩,要么是发配边疆;那为什么要不远千里的把这些罪犯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呢?还有押运的衙役为什么会争先恐后的去抢这份差事呢?

相信很多人都有和我一样的疑问,为什么不就近盖个监狱关押他们,非得押着犯人到千里之外去,一路上吃喝拉撒得花多少钱啊。仔细想想,这样算起来实在是不划算。

在这个过程中间,有的犯人就会受不了几千里的路程而中途生病或者就此死去,这样看来押送这些去往边疆的衙役应该也是不愿意去的,毕竟路途遥远也是非常的辛苦,但是事实却是他们非常乐意可以接手这样的工作。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

发配是古代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型"刑莫惨于此",这种刑罚自秦汉时就有了,不过当时被流放的大多是犯事的贵族,宋朝时开始正式入律。

最初把犯人发配到边疆的目的是为了充实边防军力,后来,才成为了开发区的劳动力,并分到极边、烟瘴、边远(三千里)、边卫(两千五百里)、沿海附近(一千里)作为执行刑罚场地。

充军重刑在明朝时最盛行,一般在定罪后由兵部发配。

极边的流放地主要分布在极南或极北之地,但有的朝代也将犯人发配到海岛去,宋朝就把海南岛和沙门岛作为流放重刑犯的流放地。沙门岛(位于山东蓬莱县)因为地处偏僻,四面环水,自五代时起便最为最重刑犯的流放地。

古代的士卒是非常不愿意到边远地区戍边的,因此发配到边疆的犯人无疑是一个士兵来源地。

在去往边疆那么远的地方,除了政府的补贴以外,那些犯人的家属为了自己的亲人在路上不会受更多的折磨,就会想办法的讨好这些押送人员,那么这样的意外之财就落到了手中,而如果碰到家庭条件更好一些犯人的家属,他们除了奉上银子外,就是从出发到目的地一路上的衣食住行都会安排,这样的话,对那些衙役来说,简直就不是去受苦,而是去旅游了。

这样一来,不光落得了人情,还有丰厚的好处,可以说有这样的差事衙役们也是争着抢着做。

古代押赴犯人的衙役一般有两种,第一种就是从出发地一直押赴着犯人到达终点的衙役,他们大多数都是以走路的方式押赴犯人们的。像这种类型的衙役,他们所承受的痛苦很多,要率领着犯人们千里迢迢的赶路,虽然他们习惯了这样奔波的工作,但是如果可以的话,他们想必也是不会选择这种工作的。

清朝时期,普遍选择的流放地一般是新疆或者东北的宁古塔,景色秀美的新疆就不用说了,宁古塔大家在很多电视剧中都听说过,位于现如今的黑龙江境内,大概位置就在现如今大名鼎鼎的雪乡附近。

衙役喜欢押送流放的原因大致有三:其一、可以获得犯人家属的贿赂金;其二,可以获得官府的各项补贴;其三,可以公费旅游。当然流放之地都十分偏远荒凉,押送犯人又基本是走路,所以这份钱也是挣的辛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