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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之后实行‘一夫一妻制’那些姨太太们怎么办?都去哪了?

在古代一些有钱有势的人一般都是三妻四妾的,好像这样能彰显自身的地位一样,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明文规定不能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可是对于以前有很多老婆的人来说,这些人应该怎么样处理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古代的婚姻制度,其实并不是像大家想的那样混乱,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妻子,但可以有很多的小妾。也就是说,在自己家里面,女性只能有一个主事的人,其他的都没有真正的权利,也没有应该有的社会地位。

解放了之后,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每个男人只能娶一个老婆,这让很多的男人都觉得叫苦不跌,凭什么自己的父亲和爷爷就能够去那么多的姨太太,到了自己这一步的时候,就只能够娶一个老婆了,他们愤愤不平,但是又什么都做不到,可是呢,让人觉得很好奇的就是曾经那些已经有了很多老婆的男人,他们应该怎么办呢?

不过这部法律也有很多历史的遗留问题,对于那些刚刚结婚的年轻夫妻来说,他们可以完全遵照这样的行为,可是对于那些已经结过婚的人来说,要不要让他们离婚了?有一些人觉得应该让他们离婚,只能保留一个妻子,不然对女性是一种侮辱。当然也有一些人认为,不应该干涉别人家的婚姻状况,毕竟已经结婚很多年了,双方已经形成了非常默契的生活习惯,如果强行干预别人的家庭,说不定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当然也有一些站在中立方面,他们觉得,只要女方愿意跟着男方,就可以老老实实的过日子,当地的政府也不仅仅感受。当然这样的事情是有自己的司法解释的,不用我们去操心。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解释,这样他们的婚姻关系在婚姻法颁布之前,他们的婚姻就可以保持存在。如果妻子没有宣布离婚的话,就可以维持正常的生活。经过妇女组织的联合考虑,这样的问题也形成了既定事实。

处理的方式却让很多的人非常的羡慕嫉妒恨,也让这些姨太太们非常的开心,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留在这个家里面。因为他们没有生存能力,如果说真的被赶出去的话,那么只能够流落街头了。而且呢,这些男人也自然要对他们负责,不过他们是最后一批能够拥有姨太太的男人了。

那些最终会选择自己丈夫离婚的小妾,并没有太多的感情,对于那些不愿意和丈夫离婚的小妾,她们很多都是有真实感情的。另外对于那些封建社会的女子,她们年纪轻轻的就嫁给了一些地主老财,并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谋生的本领。另外还出现过这样一个现象,顶不住压力的地主最后选择和自己的小妾离婚,每个月都会送上一笔钱偷偷的进行接济,看得出来他们还是有感情的,另外政府也进行了扫盲和培训,让她们能够自食其力生活,真的是一个接地气的政府。

当然,即便在新中国成立多年之后,其实也有一些人娶好几房姨太太的情况出现。比如“澳门赌王”何鸿燊,他就有四个老婆。由于澳门是清朝时期割让的,因此何鸿燊便借口原配夫人常年卧床不起,按照《大清律例》娶了后面几房姨太太。其实不止何鸿燊,许多港澳地区的富豪都有许多妻妾,直到七十年代左右港澳才正式废除一夫一妻多妾制。

有些朋友可能会问,民国建立之初不就已经宣布实行一夫一妻制了吗?事实确实如此,但是当时把持政权的基本都是前清官员及军阀(尤其是北洋时期),他们深受传统思想影响,同时也无法限制自己的欲望,因此推行一夫一妻制只是喊喊口号、做做样子,纳妾之风依旧盛行,比如袁世凯就有九房姨太太。当时妻子是需要明媒正娶的,纳妾则只需要下了聘礼,用一顶小轿子抬到家里即可,由此可见两者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所谓的妾室不过是用来满足男人的生理需要或是用来传宗接代延续子嗣而已。

在古代,妾必须要一切以丈夫为尊,她不仅可以任凭丈夫打骂,甚至连正房妻子也能随意使唤和责罚,毫无地位和人权可言。每个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就是摧残人性,好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已经废除了,不然不知道又有多少女人会陷入水深火热当中。对于现代的男人们来说,三妻四妾已经成为了遥不可及的幻想,再也不可能实现了,所以还是多花点心思在那个唯一的她身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