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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是寒门的噩梦,内政能力不输诸葛亮,刘备错失他如同自断一臂

三国时期,三分天下的格局基本形成之后,武将和谋士的作用不再像战争时期那么巨大,这个时候内政能力出众的陈群就显得非常出色,他虽没有明显战功,但是出色的内政能力还是让他成为了魏国的重臣。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汉末三国时期起用的人才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以及它的创始者--陈群。

陈群,表字长文。出生于书香门第的陈群,他的祖父,父亲,叔父都是当时久负盛名的儒生,到了陈群,也没有辜负良好的基因,陈群小时候,就表现出十分奇特的样子,他的祖父就认为,陈群能够振兴他们陈氏宗族,因此十分重视对陈群的教育。

而陈群的声名显扬,是因为孔子的后人孔融对其十分推崇,因为孔融平生抱负很大,生性倨傲,能够得到孔融的推崇,那么,天下文人自然对陈群要高看几分。可以说,陈群的出仕之路是顺理成章的,也就是这样,当刘备入主徐州之时,陈群就被征辟到他的手下做别驾一职。

刘备征辟陈群之后,曹操便设计让刘备去征伐袁术,刘备觉得这是扩张地盘的好机会,于是准备奉命出征,陈群就劝说刘备:“眼下袁术的势力还很大,现在就与袁术开战,即使您获得了最终的胜利,事情也一定不会有圆满的结局。”刘备不听他的劝告,执意出征,于是,吕布偷袭徐州,反客为主,刘备这才明白陈群的劝告,追悔莫及,只得继续流窜去了。这就是为什么笔者的标题说道,陈群是令刘备悔恨当初,错失的一大臂膀。

那么关于陈群接下来的故事,刘备大败之后,陈群便跟了吕布,吕布大败之后,自然又跟了曹操。将“贤臣择主而事”发挥的极致的陈群,一路略显平坦地走到了魏国的建立。

陈群的智谋不是他成名的主要原因,让他名声大噪,就是笔者所说的不输给诸葛亮的内政能力。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曹魏政权礼制及其政治制度,选拔制度,法律制度的建设。

魏国建立之后,曹操与群臣商议刑罚,当时的法律状况是,延续汉朝的鞭打、杖击来替代肉刑,可是,本是处于仁恻之心的刑罚,却让更多的人因为它死去,因此,名义上减轻了刑罚,实际上还加重了刑罚,这就是曹操想要改变的情况。

但是,如何改变,曹操和一群大臣毫无思路。陈群这时候提出了一个独树一帜的观点,他认为,与其重新使用肉刑,不如恢复死刑,曹操他们觉得很奇怪,怎么你还建议加重刑罚呢?陈群的理由是:“古时候使用《尚书》说:只有敬畏、慎用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才能养成刚、柔、正直这三种德行。《周易》上也记载着割鼻、断足、砍脚趾的刑法,这些都是用来辅助政教、惩治邪恶的。况且杀人偿命,也合乎古代的制度;对于把人打伤或毁坏别人的身体的罪犯,只是剃去头发圈住脖颈干活服役,就不合道理了。

如果沿用古刑,使奸淫者受宫刑(残割男子的生殖器或破坏女子的生殖机能),然后再把犯人关入蚕室(温暖密闭的屋子),使偷盗者受刖刑(断足),那么就永远不会发生淫乱盗窃一类的坏事了。据说古代适用五刑的犯罪行为有三千多种,虽然不能全部恢复,但是像奸淫者下蚕室、偷盗者刖其足这样的刑罚,由于奸淫、偷盗正是时下常有的祸患,因此应该首先施行。按照汉朝法律,对于罪大恶极的犯人应当斩首,这是不能顾及所谓仁义的。但是对于其他刚够死刑、可杀可不杀的犯人,就可以施以肉刑。这样,所受之刑与所犯之罪就可以相抵了。

如今以鞭打、杖击处死的刑法代替肉刑,实在是只重视人的肢体而轻视人的性命啊!”乱世用重典,这是陈群的主张,虽然曹操很赞同,但是其他的大臣却是不敢苟同,因此,曹操为了安抚众人,也不敢造次。作个比较,身在益州的诸葛亮,也是认为,乱世需要用重典来治理,这样才能明确法律的威严,才能使平民百姓的行为得到纠正。

陈群的另一个伟大成就,就是九品中正制了。魏国之前,汉代使用的都是察举制,征辟制,陈群所创立的九品中正制,是在这个制度上加以继承和改进的。九品中正制并非一种非常好的人才选拔制度,因为,它的选才依据是才能与德行,但是,选拔官却不是由地方官担任了,而是由朝廷在各地选拔“中正”,由“中正”去推举人才,这样一来,曹魏时期对于本地区的各种力量就能够达到均衡集中在朝廷的效果,有利于新建的曹魏势力的成长,可是,这个制度的弊端十分严重,在两晋时期,因此“中正”多由世族人员担任,因此,所推举的也多为世族子弟,这就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直到隋朝的建立,才用科举,也就是延续至今变化而成的高考代替。

如今,通过高考,至少一部分寒门子弟能够得到登堂入室的机会,而在九品中正制的时代,这是寒门子弟想都不想敢想的事情,因此,高考制度的存在,还是十分必要的。陈群所提出的制度,在当时发挥了很好的效果,但毕竟是政治产物,没有和广大人民群众结合起来,最终还是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