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作者因诗获罪
韩子曰:“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说的是文人们喜欢用笔杆子扰乱法制,侠客们喜欢用暴力违反律例。历史上也不乏这样的斯文败类,但也有很多文人成为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的利益大兴文字狱的牺牲品。
自秦始皇统一六国,为了巩固自己统治,防民之口,接受李斯建议“焚书坑儒”开始,中国历朝历代都有文字狱。
满清入关,取代大明成为华夏这篇土地最高统治者,以外族身份入主中原,难免有点心虚,防民之口也就更急迫,所以清朝也是文字狱最惨烈的一个朝代。
就不说那些动辄牵连几万人的大型文字狱,今天就来说说作者因为这首诗而遭杀身之祸的事。“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为何人所作,还没有定论,有几个版本。
流传比较广的是:雍正年间,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还不解气,于是派人去查他,果然发现了问题,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几句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清风”被认为是指清朝,“明月”指大明,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还有一种说法是,这两句出自徐述夔《一柱楼编年诗》。传闻徐幼负才名,自认为是状元的料,后来却科举不利,满腹牢骚。文人吗,不爽就发发牢骚,很正常。于是他在所建一柱楼挂紫牡丹图,题诗曰:“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夏天晒书,风吹书页,愤然道:“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见酒杯底儿上有万历年号,便说:“复杯又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搁半边。”晚上听到老鼠啮咬衣服,恨得直骂:“毁我衣冠皆鼠辈,捣尔巢穴在明朝。”这些言行被举报之后,乾隆大怒,下令将已死的徐及其子怀祖剖棺戮尸,孙子、校编诗集者被处斩,江苏藩司等一批官员被革职。又查出沈德潜曾替徐作传,称赞其品行文章,并且“夺朱非正色”两句正是沈诗《咏黑牡丹》中的句子,于是已经死掉的沈德潜也跟着倒了大霉。作者也是无辜,心情不好在家发发牢骚,就惹来杀身之祸。
后人在此诗句之前因境加了两句,使之成为完整的五言。一首是“莫道萤光小,犹怀照夜心。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另一首是把上面两句合在一起“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