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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都有哪些福利制度?宋朝福利制度简介

孤老院相当于现在的福利养老院,是收养孤寡、穷苦老人的官方组织;慈幼局、婴儿局则是儿童福利机构,南宋时候,临安城及州一级城市中多设有慈幼局、婴儿局,“官给钱典雇乳妇,养在局中。如陋巷贫穷之家,或男女幼而失母,或无力抚养,抛弃于街坊,官收归局养之。月给钱米绢布,使其饱暖,养育成人,听其自便生理,官无所拘。”

福田院、居养院的主要功能是接济、收容“老疾孤穷丐者”,北宋在汴梁设有四个福田院,神宗熙宁二年,京师雪寒,皇帝诏令“老幼贫疾无依(而)丐者,听于四福田院额补给钱收养,至春稍暖则止”。徽宗崇宁初年,宰相蔡京又下令各州县设置居养院,“道路遇寒僵仆之人及无衣丐者,许送近便居养院,以钱米救济。孤贫小儿可教者,令入小学就读”。

施药局、安济坊则是为穷困群体设立的医疗福利机构,北宋崇宁年间,朝廷“置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仍令诸郡县并置”;南宋时,“民有疾病,州府置施药局于戒子桥西,委官监督,依方修制丸散咀,来者诊视,详其病源,给药医治,朝家(朝廷)拨钱一十万贯下局。令帅府多方措置,行以赏罚,课督医员,月以其数上于州家,备申朝省(朝廷)。或民以病状投局,则畀之药,必奏更生之效。”

漏泽园则类似于现在的福利性公墓,北宋真宗朝,官府“于京城近郊佛寺买地,以瘗(埋葬)死之无主者”。徽宗朝蔡京当政时,又在全国推广此制,曰“漏泽园”,各州县均设,到了南宋,漏泽园福利之设仍是“岁以为常”。

可以看出,宋代国家福利体系的救济对象基本上涵盖了老弱、病残、穷苦、婴孩等社会弱势群体,国家为他们提供的福利覆盖了生育、养老、医疗、教育、收容、殡葬等层面。当然设立福利的宗旨跟落实这一宗旨的效果之间,肯定存在一个折扣,但1000年前的政府能建成这么完备的国家福利体系,还是让我们不能不生出感慨。

那么,宋代政府维持这么一个庞大福利体系的经费从哪里来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挺让人感叹。

大致而言,宋代官办福利的费用,除了部分来自赋税之外,还有几个来源:“内藏钱”,即皇室经费(在古代,皇室的经费与政府的财政是分开的,原则上皇室不能随意向政府伸手要钱);公田的收入;常平仓的利息钱米;国营商业机构的收入,如“僦舍钱”,即官设货栈的租金收入,宋代有着相当发达的“国企”,“国企”红利用于国民福利,天经地义。

另外,南宋时还有一些官员自掏腰包办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