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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豪强士族概述

豪强士族是统治阶层的又一来源,是地方乡里社会的实力人物。作为编户齐民的组成之一,豪强士族具有双重属性:当国家实力充裕、控驭力强大时,朝廷可以严厉打击、镇压豪强,使其匍匐于国家威权之下;在朝廷威望益损,或侵害豪强士族利益时,豪强士族会成为朝廷或官府的对抗势力。豪强、士族的这种双重属性,源于其在乡里社会中的影响。秦汉虽为“小家庭制”,一家约四五口人;但聚族而居的传统,即便是在郡县时代,依然强烈的延续着,故有聚族而居、族墓相连、生业相承之特征。邢义田:《从战国至西汉的族居、族葬、世业论中国古代种族社会的延续》,载《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第八卷《家族与社会》,第88~121页。这就为豪强、士族在乡里社会发挥影响提供了土壤。就实质而言,豪强、士族是一个“族”的“共同体”。确切地说,是以个体家庭(编户齐民)为基础,以血缘、婚姻等因素为联系,在现实政治、社会或经济层面或多或少成为一体。以血缘联系的,亲者为家族,疏者为宗族;以婚姻联系的,有母族、妻族之分。秦汉时代的豪强、士族,多数情况下是指家族或宗族。豪强、士族很难截然区分,但并非说两者无别:一般社会经济基础上的共同点无法掩盖彼此在文化上的差异。
  豪强,在秦汉时有多种称谓,如豪族、大族,又如著姓、大姓。一般来说,豪强的成分较复杂,有的是强宗大族的族长或头面人物,如济南的氏;有的是被废黜或辞官居家的官吏,如酷吏宁成因罪受刑后,返归故里,经营陂田千余顷,役使数千家,其威望、影响甚至重于郡守;有的是拥有官僚、贵族等权贵背景。秦及汉初的豪强,主要来源于六国旧贵族、豪杰兼并之家。为控制六国旧贵族等豪强势力,秦及汉初主要强制其迁徙至咸阳、长安或南阳、巴蜀等地,使他们脱离乡里,削减其政治、经济影响力。景帝以来,重用酷吏,严酷打击豪强及富室势力。比如,济南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景帝任用酷吏郅都为济南郡守,郅都至济南而诛氏首恶,氏族人“余皆股栗”;又如,武帝任命酷吏王温舒为河内太守,他捕杀郡中豪猾、连坐千余家,并上书朝廷,“大者至族,小者乃死”,以至郡内“流血十余里”。西汉后期,汉政府对待豪强的政策改变,很少迁徙豪强、富室于京师或诸陵县。此时的豪强大姓,向“士族”转化已成趋势。
  与豪族不同的是,士族的兴起稍晚。士在西周时是封建贵族的最底层,春秋以降社会各阶层的流动加剧,士成为贵族、平民下降上升的汇聚之所,秦汉之际士人数量少且不受重视,此时的“士”实际同于战国时的单身“游士”。西汉末,士人已不再是无恒产的“游士”,而是具有深厚社会基础的“士大夫”。当士人背后已随附了整个宗族时,士与宗族的结合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的“士族”。这种局面的出现,与武帝尊儒术、置博士弟子、兴太学及郡国学有莫大关系。当士人数量激增、政治地位也渐提升时,士人的宗族逐渐发展且彼此间的关系日深,“士族化”趋势日渐明显。
  所谓“士族化”,既指旧社会势力向官僚士族转化,也指新社会势力透过入仕途径而形成。在公、私学校发达、读书又为利禄之阶的情况下,一般原有的强宗大族令子弟读书,转变为“士族”。比如,萧望之家世代以田产为业,至望之时方好学,治《齐诗》,从大儒夏侯胜问学《论语》、《礼服》,这是普通强宗大族转变为士族的典型;成帝时的丞相张禹,因受学而仕途平坦,富贵时多买田至四百余顷,这是政治得势后扩张家族财势的事例。当然,士族发展的这两方面多数情况下是互为因果的社会循环。文化在士族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愈发明显,“有些雄张乡里的豪强,地位难以持久,更难得入于士流。反之,读书人出自寒微者,却由于入仕而得以逐步发展家族势力,以至于跻身士流,为世望族。”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西汉末叶,士族成为豪强或大族的主要形态。在士族的产生及发展过程中,为家族治产业是重要物质基础。利用政治上的地位发展家族势力,像张禹那样,侵害到一般百姓利益之事时有发生。所以,士族在发展过程中也有黑暗的一面。哀帝时,鲍宣上书时说,豪强大姓蚕食侵夺无度,是百姓“七亡”原因之一:群臣中的尊贵之官,不知体恤、教化百姓,“志但在营私家,称宾客,为奸利而已”(《汉书·鲍宣传》)!
  士族发展过程中,政治影响力也渐显现。之所以在西汉末崛起,赢得士人、宗族拥戴是重要原因;其衰亡,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士族大姓之背离有关。他进行的王田、私属改革,不利于一般士族大姓是很显然的;隗嚣等士族大姓起事反对王莽,民田奴婢不得卖买是王莽罪状之一。两汉之际,起事反对王莽者,除“绿林”、“赤眉”等饥民集团外,多数为强宗大姓,称霸群雄者必有强宗大姓为支持。刘、刘秀兄弟起兵时,有宗室子弟七八千人;投奔或参与其中者,不仅有普通强宗大姓,而且还有不少士族。比如,游说光武起事的南阳李氏兄弟“世以货殖著姓”(《后汉书·李通传》),光武重臣寇恂也是“世为著姓”,所统率者“皆宗族昆弟”(《后汉书·寇恂传》)。东汉政权的建立实际是以士族大姓为其社会基础的。
  东汉建立初,光武帝要面对西汉中后期以来的土地兼并、人口荫附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与豪强、士族势力扩张有着密切关系。而且,两汉之际士族大姓起兵者,多少都拥有一定的武装力量,他们或聚众自保,或称雄于乡土。这无疑是威胁统治的重要力量。为解决上述问题,建武十五年(39),光武帝推行“度田”政策。度田的目的,一是为了检核州郡耕地及人口数量,增加赋税收入;一是企图对通过户口年纪的检核,解散豪强武装。地方官吏畏惧豪强,多不能秉公执法,反借度田之名侵害贫苦民户。当时官场还有“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的说法,这是因为“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制,不可为准”(《后汉书·刘隆传》)。光武帝以度田不实为名,处死曾任汝南太守的大司徒欧阳歙、河南尹张及其他郡守十余人。度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豪强大族并未被根本削弱,土地兼仍然在继续发展,东汉中后期更是愈演愈烈。
  表一:《后汉书》列传传主家庭背景表崔瑞德、鲁惟一编、杨品泉等译:《剑桥中国秦汉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78页。按:本表据是书“《后汉书》中臣民列传的家庭背景”改订而成。
  传主出身或家庭背景因政治活动而闻名的人物因文学成就或笃行而闻名的人物官员子孙88(35%)13(11%)名门望族48(19%)18(15%)社会地位低下或贫困者9(4%)12(10%)无纪录可查者107(42%)77(64%)东汉豪强、士族发展的新趋势,可以“世族”的普遍出现为标志。与西汉选举所具有的开放性不同,东汉豪强、士族在选举中渐占据优势。据“《后汉书》列传传主家庭背景表”可知,《后汉书》252位正式立传(或者因政治成就闻名而集体立传)的人物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是官员子孙;总人数中几乎有五分之一出身于郡县大姓或世代为官之家。从目前所见东汉孝廉家世背景来看,有一半以上来自仕宦之族,且大部分是累世高宦之门;从东汉初至顺帝时,孝廉出自仕宦家族的愈来愈多,显示士族垄断地方察举的情形有加无已邢义田:《东汉孝廉的身份背景》,载氏著:《秦汉史论稿》,(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7年版,第191页。按:所谓累世,是指家族仕宦最少三、四代以上,高宦为任官在二千石以上者。。汉代地方各级行政部门中的属吏,例由地方长官辟除且由当地人充任。东汉时,特别是东汉后期,大姓子弟或衣冠子弟享有优先任用的权利,地方行政中的要职渐为他们垄断而带有世袭性质。与密谋诛杀的王允,其家“世仕州郡为冠盖”(《后汉书·王允传》);蜀、吴政权的创立者、孙坚门虽不高,但刘备的父祖“世仕州郡”(《志·蜀书·先主传》),孙坚也是“世仕吴”(《三国志·吴书·孙坚传》)。
  世代居官是世族形成的重要推动力。秦汉时期特殊官职,如史官、祝官、卜官等,是世代相袭之“畴官”。《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第203~205页。这些专业技能非一般人所掌握,官职常为子孙相袭实不足为奇。一般来说,开国功臣及外戚家族,较容易形成世官家族。西汉名门多称“金张许史”。许、史为外戚,曾显赫一时;金、张为外姓,却显赫数世。金氏发迹于金日,“世名忠孝,七世内侍”(《汉书·金日传》);张氏兴起于张汤,“传国八世”,“经历篡乱,二百年间未尝谴黜,封者莫与为比”(《后汉书·张纯传》)。东汉时,世族局面较西汉更突出。开国功臣耿家族,自光武中兴至东汉末,家族出大将军2人,将军9人,卿13人,尚公主3人,列侯119人,中郎将、护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数十百人。更有甚者,东汉三公世袭情况也显著增加:弘农杨氏自杨震后,四世皆为三公;汝南袁氏自袁安后,四世中居三公高位者多达五人。自古世族之盛,无如杨、袁两家者。
  弘农杨氏及汝南袁氏的兴盛,显示出世族发展的又一动力。在两汉重视儒学的背景下,士人的数量不断激增;当孝廉成为两汉(特别是东汉)官僚的主要来源时,作为利禄之途的经学也大受推崇。东汉后期的士族中,出现了一些累世专攻一经的家族,他们世代相继,广收门徒,弟子动辄数百人乃至数千人。通过经学入仕,也形成了一批累世公卿的家族,弘农杨氏、汝南袁氏正是经学世族:杨氏世代传习欧阳《尚书》学,袁氏世代传习孟氏《易》学。杨、袁之外,当推父子兄弟代作帝师的桓氏家族:桓荣自王莽时传习欧阳《尚书》,徒众甚多,光武时曾教授太子(后来的汉明帝),后封关内侯、食邑五千户;死后,“除兄、子二人补四百石,都讲生八人补二百石,其余门徒多至公卿”(《后汉书·桓荣传》);桓荣子郁袭爵,传父业,门徒常数百人,明帝时授皇太子经;桓郁子焉为安帝、顺帝师,弟子传其业者数百人,显贵者当属官至三公的黄琼、杨赐;桓焉孙典,也以《尚书》教授,门徒数百人。范晔为此在《后汉书》中说道:汉代传习儒学以取爵位者,光武中兴以来桓氏为最,“世宗其道,父子兄弟代作帝师,受其业者皆至卿相,显乎当世。”经学、仕宦和家族势力三者相依相存之关系由此可见一斑。
  在世族政治大发展的过程中,又有门生故吏之现象出现。豪族大姓以雄厚的政治实力,渐操纵察举、征辟等入仕途径。州郡察举或官府征辟时,不仅看重被举者的品德、才能,也较看重扩张自己的势力,东汉中后期以来后者更为明显。明帝时,就有人指出郡国察举“率取年少能报恩者”(《后汉书·樊宏传》)。之所以如此,是年少者较之耆宿有更多的回报机会。察举孝廉的年龄限制因之也成为问题,左雄建议40岁为察举的年龄限制。察举孝廉的年龄限制之所以不能贯彻,一是限年所定年龄偏高、不切实际,二是限年中留有“不拘年齿”的余地,三是顺帝以降朝政日乱、选举已无规矩可言。更根本的原因,恐抵挡不住东汉以来渐成气候的阀阅权豪。许多士人为了求官,往往依附名门望族,充当“门生”。不少名门望族门下,常聚集大批生徒。东汉初,汝南太守欧阳歙教授数百人,博士、河内太守牟长“诸生讲学者常有千余人,著录前后万人”(《后汉书·牟长传》)。这样,原指进入某师门修习学问、作为学生要登录名册的“门生”,逐渐演化成士人为求官而多依附名门望族之“门生”,受业与否并不重要而名义上的师生关系却因此建立。由于门生对形成个人权势有益,以至于外戚、宦官也都拥有门生:大将军窦宪尝使门生携书请托于他人,黄门令王甫使门生于京兆界辜榷官财物七千余万。
  郡县长官可自行辟除属吏,被辟除者一经任用,即与府主间即形成牢固从属关系而称为“故吏”。不管被辟除者以后地位如何上升,府主地位如何下降,这种故吏关系不会改变。被察举、被辟除的人,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门生、故吏为了利禄,不惜以君臣、父子之礼对待举主、府主。举主、府主去世,门生、故吏要服丧三年,要为其立碑颂德。比如,北海国相景某死,故吏服三年丧者80余人;又如,太尉刘宽碑碑阴刻“门生”350余人,残存“故吏”尚有40余人。举主与门生,府主与故吏,形成庇护与依附、主导与随护之关系,遂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及政治势力。
  豪强、士族势力的物质基础是田庄经济。在豪强、士族势力发展过程中,为宗族置产业是重要内容,土地又是所置产业中的关键部分。武帝以来,土地兼并问题之所以严重,与官僚、贵族阶层兼并土地有关,很大程度上也与豪强、士族有关联。这些权势阶层凭借其特殊地位,大肆兼并土地。光武帝母家南阳樊氏,祖上善农稼、好货殖,至樊重时田土有300余顷,田庄中广建楼阁,引陂水灌溉农田、养鱼,种植竹木、桑麻,饲养牲畜,有求必给,闭门成市。田庄中农、林、牧、副、渔诸业并行,又有做工巧不可言之手工业,基本生活消费可不必依赖田庄以外的市场。
  崔《四民月令》中记载的田庄经济,与上述樊氏田庄的基本情况相类似:田庄中种有许多种类的谷物、蔬果、竹木、药材及其他经济作物,饲养各种牲畜,还有养蚕、缫丝、纺织、染色、制药、酿酒、作酱等手工业。可与文献中记载的田庄经济相印证的,是考古所见壁画墓及画像砖石资料。田庄中的生产劳动者,是豪强、士族的宗族、亲戚、宾客,宗族成员又占主要地位,此外还有奴婢等贱民阶层。宗族成员关系的亲疏远近,确实会影响他们在庄园中的地位,但也使赈赡救济、讲和好礼成为可能。据《四民月令》记载,田庄中还有警设守备、训练战射等武装活动。特殊情况下也会有所谓的“家兵”。一般来说,“家兵”是以田庄中的奴婢、僮仆等贱民为主体、以家属及宾客中的勇武者为指挥的武装力量。在适当条件下,田庄中潜伏的武装力量,会成为公开的割据武力,转化为统一国家的对立物。东汉末的豪强割据局面骤然出现,其根源正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