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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后期汉族社会陋俗简介

1烟毒、赌博和娼妓成公害
在一些大商业城市,鸦片烟祸与其他社会弊病互为表里,成为社会公害,败坏了社会风俗。烟毒、赌博和娼妓 一道构成奢侈性消费,毒害着由于近代企业初步发展而握有余钱的市民。《申报》曾在同治十一年(1872年)作过统计,这一年上海城内烟馆多达1700家, 绝大多数集中在英法租界里。其高级烟馆陈设极为富丽堂皇,典雅精美。以同治十二年(1873年)开设在法租界公馆马路(今金陵东路)的南诚信为例,门内分 东西两厅,每厅设榻20多只,除此之外还有 雅座 ,每间安放1 2张床,四处墙壁还贴着名人字画。烟具也极为讲究,有云铜黄竹的枪、广州的灯、云南的 斗,都精雕细琢如同艺术珍品。烟馆还聘有妓女陪抽,同时附设几种娱乐活动,如说书、品茗、清乐等等。这样的娱乐场所,当然吸引着有钱人终日在这里消磨意 志,挥霍金钱。属于下层的花烟间,则是一种把吸烟、嫖娼合为一体的低档烟馆,贩夫走卒之辈染上毒瘾后,便把一天劳动所得抛掷其中,不仅导致社会风气的败 坏,而且每每造成家破人亡的惨剧。上海的外滩一带,天津的旭街,北京的八大胡同以及其他大中城市某些繁华区、通商口岸的租借地,差不多都是烟馆林立,藏污 纳垢之处。吸食鸦片的陋俗不仅贻祸于晚清,而且还蔓延到民国年间,成为中国在整个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的社会顽症。
晚清赌博由于西方赌 具的传入,而在形式、内容上都有不少变化。道光二十一年(1845年),上海租界正式设立,西方人陆续把他们的生活方式包括娱乐赌博直接搬了进来,中国社 会的赌博之风愈演愈烈。近代赌博在性质上与传统赌博一样,而在形式、内容上却有很多不同,刺激性更强。清代末期新的赌博方式主要有跑马、赌台和花会等。
跑马,本是竞技活动,体育性能是主要的,但从晚清社会有跑马始,西方人就把赌赛马的活动融入其中,使它带有赌博色彩。初始,跑马厅不许华人进入,后来为 卖出更多的马票,中外人士都可观赛、参赌,从而赌赛马成了晚清时期影响最大的赌博活动之一。赌的方式有 挂牌定额分彩金 、发行 香槟票 (马票的一种) 等。
赌台,是半公开的赌博。因为它没有任何运动形式做遮掩,直接以赌为主,所以赌台在法规上是不允许的,赌台大多设在租界里,瞒上不 瞒下。设赌台的老板往往是黑社会的成员,一般都在自己所属帮派控制的区域里设赌。赌台里赌博的方式五花八门,有中国传统的摇摊、大牌九、小牌九、抓摊,也 有外来的轮盘赌、勃洛克、二十一门大小等等形式。赌台往往修饰得富丽堂皇,并有小吃、冷饮、中西餐等供应,用汽车接送赌客。越到后来,其赌博手段、经营方 式越趋新颖,规模也越来越大,开张之后便车水马龙、门庭若市,社会影响相当大。
花会,是道光年间在江南地区流行起来的一种赌博形式。 赌具、赌博的规则十分简单,在34块木排上写34个古人名字,任取一块放置竹筒之中,然后下注押名。猜中,庄家出34块钱给赌客,不中则注归庄家。此种方 式在民间十分盛行,清政府屡禁不止。后来由于查禁之风甚紧,庄家便把花会移到租界,从此花会迅速发展起来并泛滥成灾。
此外,还有跑狗、回力球等赌博,在上海、天津等地都很盛行。
晚清的赌博已呈大众化趋势,不仅租界里流行赌风,而且在沿江、沿海通商口岸大中城市,京津沪以及东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等省也建有各式赌场。乡镇 酒肆茶坊,大半兼作赌场。兼卖彩票的店铺也为数不少。清末上海虹口曾是最繁华的赌场,每天的输赢都有数万、数十万之巨。杭州府 同治初大乱甫平,俗尚诚 朴,无酒馆娼楼赌博及一切华靡之习 ,可到了光绪年间 大非昔比 ,糜烂的社会风气充斥上下,参与赌博的人日益众多。 光、宣间,麻雀盛行,达官诸侯大夫 及庶人,名之曰看竹,其意若曰何可一日无此君也。 徐珂:《清稗类钞》第10册,第4906页。清末,赌博已经出现了大众化的趋向。如以前鲜有参赌的妇 女,晚清时期,则出入赌场不再稀罕。而且专门设有 女总会 、 女子地铺会 一类专供妇女赌博的场所。在某些地区,则出现了职业化赌徒。福建建阳城中 业 赌博者万余人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卷5,第74页;嘉定府金家湾赌场每天下午 闻风而至者不下千余人,船舶百余号,彻夜不散。 《申报》 1884年10月5日。在上海市民中,除小孩童稚之外,差不多有半数之人嗜赌。顾柄权:《上海风俗古迹考》,第464页。许多人乐此不疲,把投机当成发财 手段。
清政府对官吏人等狎邪治游曾有严格禁止的规定,时至晚清,此类规定名存实亡,官府之人狎妓青楼优游宴饮遂成时尚。另外,近代城 市经济发展促进城市流动人口迅速增加,劳动就食之余无处消耗剩余精力,而烟赌娼的存在适应了他们的一时需要,又成了娼妓蔓延的基本条件之一。更重要的是开 埠以后租界当局默许娼妓行业的存在,借此刺激其区域的繁荣,于是租界里藏污纳垢,成为烟赌娼的渊薮。
咸丰年间的北京, 妓风大炽。胭脂、石头等胡同,家悬纱灯,门揭红贴,每过午,香车络绎,游客如云。呼酒送客之声,彻夜震耳。士大夫相习成风,恬不为怪,身败名裂,且有因之褫官者。 徐珂:《清稗类钞》第11册,第5155页。
下层妓女的存在使浑浊的社会风气直接侵蚀下层百姓。 上海风俗之坏,不坏于妓馆林立,而独坏于烟间、台基之属。盖妓馆至少须洋蚨一头,始能订交。若衣衫 褴褛,即不得其门而入。故惟惨绿翩翩,挥金如土者,方能荡心惑志。至花烟间一开,而肩挑负贩者之腰缠罄矣 尝见东洋车夫,捉襟肘见,两足如飞,尽一日之 力,得青蚨二、三百片,除房饭数十文之外,俱消耗于此乡。愚民初至沪地,偶尔问津,亦无不囊 立尽,其危害岂有涯哉? 葛元煦等:《沪游杂记? 送淞南 梦影录? 沪游梦影》,第102页。
与烟赌合流是清代妓业的一大特点。同治年间, 更有一种烟馆,修筑辉煌铺张精洁,转顾少年妇女, 庆酬诸客,名曰女堂倌,盖以之为饵引人上钩也。于是有瘾者固欣然愿往,无瘾者亦乐得而尝试之,遂有因而上瘾者,其实皆为贪妇女之色,初非必欲吸烟也。 《申报》1872年5月23日。20世纪初年,北京八大胡同妓院云集,清朝当局允许开妓院,而设鸦片岩局则属不合法,所以不少烟局设到妓院,因为那里明禁 暗不禁,使那里的风气更为败坏。
城市经济的发展为淫业 昌盛 提供了条件,而近代交通等事业的发展则使那些本来可以算做风淳水清的地 方,也发展成烟、赌、娼的聚集之地。例如河南郑县(今郑州)未通铁路之时并没有太多的烟贩、娼妓,可开铁路之后,不仅烟商云集,而且 宣统二三年间,为神 女生涯极盛之时代。 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卷二,第34页。
2械斗之风禁而不止
晚清以后,南方数省械斗之风仍在蔓延扩大。械斗之案,多起于闽省漳州、泉州一带,广东的惠州、潮州也时有发生。江西、湖南、浙江、广西等省也是械斗多发省份,死于械斗的民众不计其数。
晚清械斗既有宗族械斗,也有土客械斗,偶然也发生省与省之间的械斗。咸丰十年(1860年)端午龙舟会, 闽人将粤船撞损,订期械斗,在船开炮,俱未登 岸。粤人炮子落处,击毙无干之裁缝一名,闽人又将无干之粤伙捉去砍杀,势遂汹汹,必欲大斗 。官府急调一千军队前去弹压,事态未平,直到请来 花奇(旗) 到兵船二艘,申戒闽粤,令其息斗,如抗不遵,即约官兵击之于内,兵船堵之于外,尽数歼除,闽粤震慑罢争。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 298~299页。这种省际间的民众械斗,在不少地区都时有发生。
晚清械斗还有职业化趋势。由于械斗频繁,本地人员不足,经常招募外 地打手。一些 不农不工 之徒为得到口食,往往参与其中。 本村壮丁不足,则于外间招募,总以必死为能 或夫子二人,父受大姓雇募,子受小姓雇募,及到 临场,父子各忠所事,若不相识。每受雇者死一人,则雇者给银洋三十元,祠堂设立忠勇牌位,妻孥俱有养赡。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61~62 页。至于为本族利益 奋不顾身 ,甚或以牺牲为荣者,差不多在各种性质的械斗中都可以见到。 一家不出,则百姓将聚而歼之,虽妇孺亦 然思攘臂起。 郑 振图:《治械斗议》,《皇清经世文编》卷23上册,第598页。晚清械斗不仅频繁发生,而且规模愈来愈大。闽南仙游地区, 自道光年间械斗滋事,分树黑白 旗帜,各乡蔓延,亘连百余里,屡禁不止。 《福建巡抚王懿德咸丰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奏折》,转引自周育民、邵雍《中国帮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183页。这样的记载俯拾皆是,足见清代汉族社会宗族械斗陋俗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