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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遇害

嵇康遇害

  嵇康被杀,起于吕安一案。《晋书·嵇康传》载:“安为兄所枉诉,以事系狱,辞相证引,遂复收康。”但其被杀,却缘于钟会的构陷:

  初,康贫居,尝与向秀共锻于大树之下,以自赡给。颍川钟会,贵公子也,精练有才辩,故往造焉。康不为之礼,而锻不辍。良久,会去。康谓曰:“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会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会以此憾之。及是,言于文帝曰:“嵇康,卧龙也,不可起。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因谗:“康欲助毋丘俭,赖山涛不听。昔齐戮华士,鲁诛少正卯,诚以害时乱政,故圣贤去之。康、安等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宜因衅除之,以淳风俗。”帝既昵听信会,遂并害之。(《晋书·嵇康传》)

  《魏志·钟会传》也说:“(会)迁司隶校尉,虽在外司,时政损益,当时与夺,无不综典。嵇康等见诛,皆会谋也。”据此所言,嵇康之被杀,罪魁祸首就是钟会。钟会为报睚眦之怨,借吕安一案,乘机陷害嵇康。这似乎已成为定案,多少年来,从来没有人怀疑过。

  但是,如果仅仅把嵇康被杀归咎于钟会的陷害,似乎很难自圆其说。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先从吕安一案说起。

  吕安与其兄吕巽都是嵇康的好朋友。可吕巽人面兽心,见弟媳徐氏貌美,乘吕安不在,指使其妻用酒把弟媳灌醉,将其奸污。事发后,吕安欲诉之于官。吕巽急忙请嵇康从中调停。嵇康因与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又知此家丑一旦传扬出去,吕氏兄弟都不好做人,遂应吕巽之请,出面调停,把这件事情按了下来。可是,事后吕巽却倒打一耙,恶人先告状,说吕安不孝顺,竟然敢挝母亲之面。司马昭高举以孝治天下的旗帜,见吕安为子不孝,遂把他抓了起来。嵇康知道真相后,愤然与吕巽绝交,写下了《与吕长悌绝交书》。吕安入狱后,为了说明真相,自然要涉及嵇康调停之事,嵇康也因此被投进监狱。

  这件事情很蹊跷。首先,吕巽诬吕安不孝,如要证实,不仅要吕安自己承认,而且还要有吕安母亲的证词。只要问一问吕安的母亲,一切就可真相大白。其次,即使吕安真的不孝,按当时的法律,最多也就是发配边远之地,还不至于处死。而嵇康只是调停人,没有违法之事,不当系狱,更不应斩首。再者,司马昭虽然标榜以孝治天下,但对当时的名士还是比较宽容的。阮籍为母服丧期间,饮酒食肉,司隶何曾对阮籍“任性放荡,败礼伤教”恨之入骨,建议把阮籍“投之四裔,以洁王道”。司马昭对此却不予追究,显得很是宽容[3]。嵇康是与阮籍齐名的大名士,司马昭对阮籍如此宽容,却对嵇康如此严酷,岂不是有点自相矛盾吗?

  至于说钟会故意陷害,也是与理不通。钟会陷害嵇康的口实,按《晋书·嵇康传》的记载,主要有二:一是当初毋丘俭反叛时,嵇康欲助之;二是嵇康“言论放荡,非毁典谟”。这两条其实都是站不住脚的。嵇康虽是中散大夫,但已如前述,他在正始九年已移居山阳,希心世外,慎言慎行,不要说他不知道毋丘俭反叛之事,即使知道,也不可能“欲助毋丘俭”,司马昭怎么可能相信呢?关于第二点,如果说“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就要杀头的话,魏晋名士不知该有多少要被斩首示众?当时名士皆以谈玄清议为能事,以非薄礼教为时尚,即使是礼俗之士,又有多少人不“言论放荡”呢?魏晋之际,名士少有全者固然是事实,但真正因言语招祸者,却没有一人。何晏夏侯玄不是,嵇康不是,其后的张华、潘岳、陆机也不是。

  那么,嵇康之死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余嘉锡先生在其所著《世说新语笺疏》中,提出了“叔夜之死,实因吕安一书”的说法:

  叔夜之死,《晋书》本传及《魏志·王粲传》注引《魏氏春秋》,《文选·恨赋》注引臧荣绪《晋书》,并孝标此注所引《晋阳秋》、《文士传》,均言吕安被兄诬告,引康为证见诛,不言尝徙边及与康书事。惟《文选·思旧赋》注亦引干宝《晋书》,与公孙罗所引略同。然李善于此无所考辨,罗独明干宝之是,证嵇绍之非,其言甚核。五臣李周翰注,亦谓绍之《家集》未足可据。然则叔夜之死,实因吕安一书,牵连受祸,非仅因证安被诬事也。

  余嘉锡先生的说法,本自公孙罗《文选钞》引干宝《晋纪》。其文云:“安妻美,巽使妇人醉而幸之。丑恶发露,巽病之,反告安谤己。巽善钟会,有宠于太祖,遂徙安边郡。安还书与康,其中云:‘顾影中原,愤气云踊。哀物悼世,激情风厉。龙啸大野,虎睇六合。猛志纷纭,雄心四据。思蹑云梯,横奋八极。披艰扫难,荡海夷岳。蹴昆仑使西倒,蹋太山令东覆。平涤九区,恢维宇宙。斯吾之鄙愿也。岂能与吾同大丈夫之忧乐哉!’ 太祖恶之,追收下狱。康理之,俱死。” [4]

  臧荣绪《晋书》从干宝《晋纪》,亦录此事。文称安妻甚美,兄巽淫之,反诬安不孝,启太祖(司马昭)徙安边郡。吕安在赴边郡的路上写下了《与嵇康书》。此书满腹怨气,一腔义愤。司马昭见了,很是恼怒,“收安付廷尉”,吕安与嵇康因此俱被斩首[5]。

  按当时的法律,吕安之罪即使成立,也罪不至死,而应判徒刑。结合何曾向司马昭建议将阮籍发配边远事,吕安因兄长的诬告而被发配边郡,应是可信的。所以,最接近真相的是干宝《晋纪》所说,吕安因其兄诬告而被发配边郡。而吕安难以咽下这口恶气,就在发配边郡的路上给嵇康写了一封充满怨气和义愤的信,结果导致二人同被杀害。

  应该说,关于嵇康之死,干宝《晋纪》和臧荣绪《晋书》所记是比较合乎实际的。

  干宝是两晋之际的著名史学家和文学家,在记述魏晋之际的一些重要事件时,他的情感天平不由自主地要偏向司马氏一方,所以,他记述嵇康和吕安之死,是仅记事件本末,而不究其事件之原因,只是说“康理之,俱死”。但是,嵇康为何会因替吕安申冤而被杀呢?这同样是一个疑问。

  嵇康是一个对身外之事反映十分平淡的人,王戎与其居20年,未尝见其喜愠之色;他还努力向阮籍学习,口不论人过,很少说别人的不是。这样一个人物,是不大可能树敌的。但是,这只是就一般的人际交往而言,若是涉及到政治斗争、国家大事和政权的稳固与否等重大事情,不论你是否招惹别人,只要别人认为你可能是一种威胁,哪怕是潜在的威胁,那么你就很难超然世外。嵇康的情况就是这样。

  嵇康是曹操的孙女婿,何晏的侄女婿,又不明不白地跑到汉献帝的贬居地山阳住了十几年。这种身份,这种态度,都令司马昭难以放得下心来,这是其一。其二,嵇康平时就抱一种不与司马氏合作的态度,山涛举荐他为吏部郎,他竟然愤然与山涛绝交。其三,王肃、皇甫谧等人杜撰汤、武、周、孔的话,为司马氏篡位制造礼教根据,而嵇康却“非汤、武而薄周、孔”,这就等于是反对司马氏篡位[6]。其四,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嵇康下狱后,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司马昭心生忌惮。太学生为嵇康请命本来是想救嵇康,结果却让司马昭看到了嵇康在文士中的巨大影响,促使司马昭痛下决心。

  如果只是一般人物,司马昭也许不会把嵇康放在心上。但嵇康不同,他是曹操的孙女婿,和被司马懿杀掉的何晏有姑侄之亲,又是魏晋之际的大名士,在文士中很有号召力。嵇康下狱后,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要嵇康做他们的老师。遭到司马昭的拒绝后,他们又要和嵇康一道入狱。这充分说明了嵇康在当时文士中的影响力。嵇康如果仅仅是不合作也就罢了,但是他竟然“非汤武而薄周孔”,反对司马氏代魏自立。这样一个如此有影响的人,竟然反对他谋篡曹魏大权,司马昭如何能够容忍!司马昭处心积虑代魏自立,虽然已是人人尽知之事,但是没有一人敢于公开站出来反对。嵇康尽管是以“非汤武而薄周孔”的方式,委婉曲折地表达反对的意思,但还是被司马昭看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嵇康即使不牵扯进吕安的案子中,即使钟会不去诬陷他,但只要嵇康稍有不慎,随便有一点不合礼教的行为,司马昭都会对他痛下杀手。嵇康之死的真正原因,就在这里。

  比较而言,阮籍虽然狂放不羁,任性而为,且同样不与司马氏合作,但他善于掩饰,且能屈能伸,该低头时就低头。司马昭要进位晋王,郑冲让他起草劝进书,阮籍虽不情愿,喝酒醉得一塌糊涂,但他还是写了,并且词不加点,一挥而就。像阮籍这样的不合作,司马昭能够容忍。而对嵇康这种既不合作又反对司马氏篡魏自立的人,司马昭就不可能那么宽容了。所以,嵇康之死,表面上看是受吕安一案的牵连,是钟会有意诬陷,而实际上则是司马昭认定嵇康有意与他作对造成的。两晋史学家看到了这一点,但为了替司马氏掩饰,却不愿意明白指出,而是归罪于钟会的诬陷。许多论者出于对正史的迷信,对嵇康之死不加怀疑,不作辨析,结果自然是因袭旧说,而真相始终不为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