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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

据最高检:胡强被逮捕 曾陷入“周公子”风波

2024年8月27日(农历2024年7月24日),胡强被逮捕,曾陷入“周公子”炫富舆论风波。
  胡强被逮捕,曾陷入江西“周公子”炫富风波。
  北京时间2024年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8-27下午15:10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胡强决定逮捕
  【决定逮捕】
  记者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
  【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8-01下午15:30讯: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提供帮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
  【违纪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2-21傍晚17:00讯: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
  胡强曾陷入“周公子”炫富舆论风波。2022年7月,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周劼在朋友圈炫耀,引发社会关注。其中,他自称遇到了胡强,“胡副省长给了我一根烟……是那种1200一条的烟,外面买不到。”周劼言论引发网友关注后,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称,周劼并无所谓“深厚背景”,其多条朋友圈内容为编造,不存在某省领导给他递香烟的事情。
  胡强简历个人资料:
  胡强,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河北枣强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8月被开除党籍),经济学学士。曾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胡强履历:
  1981.09-1985.07江西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5.07-1987.02江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干部;
  1987.02-1989.02江西省财政厅预算处科员;
  1989.02-1990.11江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副主任科员;
  1990.11-1994.11江西省财政厅预算处主任科员;
  1994.11-1998.08江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1998.08-2000.12江西省财政厅预算处调研员、副处长;
  2000.12-2003.12江西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1999.09-2001.06,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3.12-2010.09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2010.09-2018.01江西省财政厅厅长;
  2018.01-2018.11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8.11-2022.01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22.01-2022.03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协副主席;
  2022.03-2023.01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胡强曾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
  (综合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