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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史风云

日军罪行:日军为掩盖罪恶将慰安妇集体脱光残杀

慰安妇,是日本军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征招的随军妓女和被强迫为日军提供性服务的女性,大部分慰安妇来自朝鲜半岛、中国大陆、中国台湾、日本本土,也有许多琉球、东南亚、荷兰等地的女性,其中在日本本土召集的慰安妇被称为女子挺身队。2012年12月6日,中国历史学者在举行的《南京大屠杀全史》出版发布会上郑重提出,应将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强征的中国、朝鲜等国“慰安妇”改称为“性奴隶”。

二战时期,日本当局作为一项重要国策制订的“慰安妇”制度及其实施,长期地、公开地、有计划地强征大批的各国妇女,为日军官兵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乃是人类数千年文明史上罕见的反人类暴行,充分暴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忍、野蛮与暴虐。这是已被历史钉在耻辱柱上的铁的事实!南京,由于它是日军制造震惊世界的大屠杀的地方,是日本侵华八年期间“上海派遣军”、“华中派遣军”、“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所在地,在日本侵华战略计划中处于极重要的地位,日本军政机关与驻防日军众多,因而成为日本当局实施“慰安妇”制度最完善、“慰安所”与“慰安妇”数量最多的地区,也是中国妇女、韩国妇女、日本妇女以及其它国家妇女受害最严重的地方。

2012年7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指示美国所有文件和声明禁用按日语直译的“慰安妇”一词,将其改为“被强迫的性奴”,以此要求日本正视二战期间的性暴行。此后,韩国政府也表示考虑采用类似称呼取代“慰安妇”。2012年12月6日,南京大学南京大屠杀史研究所所长张宪文在《南京大屠杀全史》出版发布会上郑重提出,“‘慰安妇’的称呼是从日本军人角度而言的,而受害国妇女大多为被诱骗或强迫而沦为日军发泄性欲的对象,因此,所谓日军‘慰安妇’实为日军‘性奴隶’,应将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强征的中国、朝鲜等国“慰安妇”改称为“性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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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军人在在侵华战争中强征几十万的中国妇女、韩国妇女、日本妇女做“慰安妇”。每当“慰安”的时候,在“慰安所”的门口都会排着长长的队伍。日本的士兵为了节省时间都会先把衣服脱掉,由于慰安妇的数量有限,所以军队需要轮换。一个慰安妇在3个小时里,大概需要接待78名日本军人。这无疑严重损害了这些妇女的身心健康。

二战期间的慰安妇,不仅仅是被用作高强度的性奴,还要遭受着性病的毒害。有很多的慰安妇因为多次堕胎而造成了终身不孕失去了当妈妈的资格。因为日本人力资料不够,有些慰安妇还会去充当护士,脚夫甚至是被武装起来充当炮灰,更为残忍的是,日本政府为了掩盖其罪恶的证据甚至将慰安妇脱光衣服后集体杀害。

日军与慰安妇之间的关系,是数千年人类文明史上找不到第二例的男性对女性、尤其是对敌国及殖民地女性集体奴役、摧残的现象,这一令人发指的现象充分暴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野蛮、残忍和暴虐。慰安妇制度是日本军阀违反人道主义、违反两性伦理、违反战争常规的制度化了的政府犯罪行为。日本实施的慰安妇制度是20世纪人类历史中最丑陋、最肮脏、最黑暗的一页,也是世界妇女史上最为惨痛的记录。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军国主义犯下了三大反人类罪行,分别是恶名昭彰的“731”细菌部队用活人做实验;南京大屠杀,至少屠杀30万中国同胞;日军“慰安妇”性奴隶制度。日军的创造的这种反人类制度是20世纪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耻辱。日本军国主义强迫中国大陆、台湾,朝鲜,东南亚各地和少数白人妇女充当军队的慰安妇,这与自愿成为军妓有明显本质的不同,前者是日军有组织、有计划、用刺刀强行逼迫的结果,而后者则主要是出于一种经济利益考虑的自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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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妇,一个伴随着日军侵略战争出现的新词语,她们是在二次大战中流尽血泪的女性团体,是被日本鬼子这头战争怪兽吞噬了的一群羔羊,日军把她们作为一种军需品,是供它们发泄兽欲的工具。自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日本侵略者在这长达14年中对中国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之一,就是侮辱奸淫了无数的中国妇女,其手段之惨无人道,堪称“史无前例”。她们的生活猪狗不如,常常吃不饱,穿不暖,每天要供十几个、甚至二三十个日本官兵泄欲。她们被摧残得不似人样,而且常常被轮奸后再被杀害,日军杀害妇女的手段更是兽类的行为,真是惨不忍睹。战后,一部分“慰安妇”成为幸存者,但是她们依然背着“军妓”的黑锅抬不起头,隐姓埋名,有的在寂寞孤独中死去,慰安妇这听起来温柔可亲的称谓,掩盖着数不清的中国、朝鲜、韩国、菲律宾、新加坡及日本等亚洲妇女的斑斑血泪!

日军侵华期间,每天重复地被排着队的日军蹂躏的妇女超过20万,慰安妇麻木地躺在慰安所的隔间里——里面经常同时挤着3个日军,一个是刚完事整理衣服的,一个是正在身上施暴的,一个是已经解开裤子迫不及待地等着的。慰安所写在墙上的规定,其中有“进入者必须在接待处领取付费入场券及安全套一个,入场券的费用下级士官、军属二日元”。据有关资料记载,日军在上海的慰安所经营者主要有3种:一种是日军直营,另一种是日侨、朝鲜侨民经营,还有一种是汉奸经营。据有关专家统计,上海有史料或证人证明的慰安所有149家。可以说,上海是日军“慰安妇”制度最完善、慰安所数量最多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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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和上海大致一样,慰安所管理条文中都包括“使用指定慰安所的人员必须付费,领取和使用避孕套,而且事后必须到洗涤室清洗”。规定虽然如此,但是这些条文对日军根本没有约束力,那时每名慰安妇平均每天要接待29名日军,最多时要接待100人以上。慰安妇怀孕的依然不在少数,但即使怀了身孕依然被强迫接待日军。

南京大屠杀前后,日军开始变本加厉地在各地建立慰安所。据苏教授等人调查,日军的慰安所遍及中国的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北京、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上海、浙江、福建、广东、云南、贵州、海南、台湾和香港等地。

有关专家认为,韩国等国为了永久保留日军推行军事性奴隶制度的暴行记录,先后建立了“慰安妇”纪念馆。作为最大的受害国的中国,作为日军“慰安妇”发轫之地的上海,也应该在第一个慰安所旧址上建立一所“中国慰安妇纪念馆”,让那些曾被凌辱的同胞永远被历史和国人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