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屠城本指战功 并非屠杀百姓
古汉语里“屠城”是表示什么意思呢?在近现代人的观念中,屠、屠城代表的含义是非常清晰的,看起来我提出这样的问题有些可笑!不过,且慢笑我,等看了下面的史料以及论证,再来得出答案吧。
《辞源》对于屠城一词解释为:攻破城市,杀尽城中百姓。
很多人对于“屠城”一词的含义,大体都脱离不开这样的理解。
因为,古汉语的词义,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有时候是有很大变化的。如果我们不能明了这种词义的古今变化,就会导致用后世的词义,去解释、理解古代的史书记载,而这样的理解,很可能就完全偏离了史书中古文的本意。
一、“屠城”从古汉语到现代汉语的意思演变
据东汉《说文解字》:“屠,刳也。从尸者声。”《广韵》则载明:“屠,杀也裂也”,意指杀戮,是剖杀动物的手段。因此屠字的本意就是“剖开”。
古汉语“屠”字最早的含义就是指剖杀动物,而“屠夫”则是专指剖杀动物的人。我们要注意,杀动物并不是屠夫的最终目的,屠夫杀动物的最终目的是要把动物解剖,分解为不同的部分以便给有不同需要的人。猎人其实也杀动物,但是从没有人把猎人称为屠夫,为什么呢?因为猎人通常虽然杀死动物,但是不进行解剖,只有偶然杀到大型动物时才会分解动物(甚至此时猎人还会请屠夫来对动物进行分解)。因此,我们可以明白,在古汉语中,“屠”是对剖开某个物体的描述。
因此,如果是说屠人或动物,则自然是指把人或动物“剖开”,那也就是杀人或杀动物了。但是,如果是说“屠城”,其本意就是把城剖开,实际上就是“破城”之意,打破、攻占、攻破、占领城都可以用“屠城”来表达。
问题出现了,攻破城是否就代表一定要屠杀、大规模的屠杀、甚至是杀尽城里的百姓呢?按照《现代汉语词典》、《辞源》的解释,应当是这样的。而实际上,屠城一词的含义,古代和近代是不同的,这期间有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
二、在唐朝以前的古汉语里,“屠城”并不代表屠杀百姓。
个人以为,在汉代、三国时期,屠城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而是一个褒义词,它经常出现在歌颂某人的词句里就是可靠地证明。下面我们通过史料中的几个例子来说明:
举例一。《后汉书耿弇传》在总结耿弇一生的战功时记载说:“(耿)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
在任何朝代,大规模的屠杀都是遭到谴责和唾弃的暴行,应当在个人传记里极力隐晦,可是为何在刘秀的著名大将耿弇的个人传记里,“屠城三百”的举动却不仅不加隐晦,反而是大力歌颂的浩浩战功呢?难道不值得人们深思吗?有人辩解说,这是刘秀的部分士兵偶然为之的屠杀行为,这也不能解释的通:屠城三百如果是屠杀百姓,就绝对不是偶然为之的行为了,刘秀大将曾经在攻克成都后大规模烧杀抢掠,刘秀立即加以了谴责、批评,而对于耿弇的“屠城三百”,我们反到是没有听到刘秀有任何谴责的声音。这只能表明,屠城不是指屠杀,而只是攻占城池。
举例二。《后汉书臧宫传》则记载:“军至平阳乡,蜀将王元举众降。进拔绵竹,破涪城,斩公孙述弟恢,复攻拔繁、郫。前后收得节五,印绶千八百。是时,大司马吴汉亦乘胜进营逼成都。宫连屠大城,兵马旌旗甚盛”。
这里对于臧宫连续攻占平阳、绵竹、涪城、繁、郫等蜀地大城的行为,记载为“连屠大城”,而臧宫并没有屠杀百姓的记载,这也表明“屠城”是攻破城池的意思。
举例三。《三国志贾诩传》裴注《九州春秋》记载:中平元年,车骑将军皇甫嵩既破黄巾,威震天下。阎忠时罢信都令,说嵩曰:“……今将军授钺於初春,收功於末冬,兵动若神,谋不再计,旬月之间,神兵电扫,攻坚易於折枯,摧敌甚於汤雪,七州席卷,屠三十六方,夷黄巾之师,除邪害之患,或封户刻石,南向以报德,威震本朝,风驰海外。”
[page]显然,这里阎忠是在赞扬皇甫嵩平定黄巾的功绩,而赞扬语中也出现了“屠三十六方”的词句,这显然不是在说皇甫嵩屠杀了三十六个地方的百姓,而是说皇甫嵩攻破了黄巾军的三十六个根据地。《后汉书皇甫嵩传》说:“十余年间,众徒数十万,连结郡国,自青、徐、幽、冀、荆、杨、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遂置三十六方。”证明黄巾军确实是按照地域不同分立了三十六个根据地。
举例四。《三国志陈泰传》也记载:初,泰闻经见围,以州军将士素皆一心,加得保城,非维所能卒倾。表上进军晨夜速到还。众议以经奔北,城不足自固,维若断凉州之道,兼四郡民夷,据关、陇之险,敢能没经军而屠陇右。宜须大兵四集,乃致攻讨。大将军司马文王曰:“昔诸葛亮常有此志,卒亦不能。”
这里,众人认为“王经已经大败,城池已不能守住,姜维如果切断凉州的道路,兼并四郡的汉夷百姓,据守关陇的险要,就可能消灭王经的部队而夺取整个陇右。”请注意,个人以为这里的“敢能没经军而屠陇右”的意思,并不是《二十四史全译》中所翻译的“就可能消灭王经的部队屠杀陇右的百姓”。显然,这些翻译者没有注意到魏国的所谓陇右,只有陇西郡、南安郡、天水郡和广魏郡四郡,既然前面已经被姜维兼并了四郡的百姓,那后面却要说姜维还要屠杀陇右的人民,显然是相互矛盾的。如果四郡百姓已然被姜维兼并,那就是姜维的百姓了,姜维难道还要屠杀自己的百姓不成?因此,此段话的翻译,应结合前后句的内容进行:姜维在西面切断了通凉州的道路,东面又占据了关(山)陇(山)的险要,又兼并了陇右四郡的百姓,显然,整个陇右就等于被姜维全部夺取了。故这里的“屠陇右”就是夺取陇右、攻占陇右的意思,而不可能是屠杀百姓之意。同时司马文王还说道诸葛亮此前也有“屠陇右”这样的企图,显然诸葛亮确实有平取陇右的计划,但是绝没有屠杀陇右百姓的企图。
举例五。《资治通鉴卷一一六》记载:诸将以水北城地险兵多,欲先攻其南城。龄石曰:“今屠南城,不足以破北,若尽锐以拔北城,则南城不麾自散矣。”秋,七月,龄石帅诸军急攻北城,克之,斩侯晖、谯诜;引兵回趣南城,南城自溃。
显然,这是朱龄石与诸将在讨论先攻南城还是北城的问题,所以,“今屠南城,不足以破北”,就是说,现在即使攻破了南城,也不足以趁势攻破北城,而显然不能是先屠杀南城的百姓之意。
举例六。《三国志黄盖传》记载:“孙坚举义兵,盖从之。坚南破山贼,北走董卓,拜盖别部司马。坚薨,盖随策及权,擐甲周旋,蹈刃屠城。”
显然,传中歌颂的忠心耿耿的黄盖,不可能是要冒死跟随孙策和孙权进行屠杀百姓的工作吧?这里很清楚,是指黄盖冒死跟随孙策、孙权攻城略地,而不是屠杀百姓。
举例七。《三国志费诗传》记载:后群臣议欲推汉中王称尊号,诗上疏曰:“殿下以曹操父子逼主篡位,故乃羁旅万里,纠合士众,将以讨贼。今大敌未克,而先自立,恐人心疑惑。昔高祖与楚约,先破秦者王。及屠咸阳,获子婴,犹怀推让,况今殿下未出门庭,便欲自立邪!”
根据《汉书高帝纪》记载:“(高帝)遂西入咸阳。欲止宫休舍,樊哙、张良谏,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萧何尽收秦丞相府图籍文书。十一月,召诸县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耦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兄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且吾所以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要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至县、乡、邑告谕之。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享军士。”显然,刘邦并没有屠杀咸阳的百姓,而是与咸阳百姓约法三章,吏民皆按堵如故。但是刘备的属下却说刘邦“屠咸阳”,显然费诗不能当面污蔑刘备的先祖,这表明“屠咸阳”代表攻占咸阳而不是屠杀咸阳百姓。
举例八。《三国会要》记载有歌颂战功的鼓吹曲:伐乌林曲(吴韦昭作)。
曲中写到:
曹操北伐,拔柳城,
乘胜席卷,遂南征。
刘氏不睦,八郡震惊。
众既降,操屠荆。
舟车十万,扬风声,
议者狐疑,虑无成;
赖我大皇,发圣明,
虎臣熊烈,周与程,
破操乌林,显章功名。
请注意鼓吹曲中的“众既降,操屠荆”。我们都清楚,曹操南征荆州,刘琮束手投降,双方并未发生交战,曹操也没有屠杀荆州百姓,即使如当阳打败刘备,其十万家属也是俘获没有杀害。因此,这个鼓吹曲中的“操屠荆”,其实就是表示曹操占领了荆州。
[page]估计有人会以为,这是敌方吴国写的鼓吹曲,自然是污蔑曹操屠杀荆州,这种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我们也可以去看一下同时期曹魏方面的鼓吹曲:其第七曲的曲名即为“屠柳城”(见《三国会要》),内容写道:
屠柳城,功诚难,
越度陇塞,路漫漫。……
这可是曹魏方面自己歌颂自己的鼓吹曲,“屠柳城”照样写在其中,由此可证,当时所谓“屠某城”,就是攻克某城的意思,是可以当做功绩来歌颂的。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在敌人的鼓吹曲中,是写为“拔柳城”,而自己的鼓吹曲,却写为“屠柳城”。很清楚,“屠”就是“拔”的意思,甚至屠更含有歌颂的意思在内。
举例九。《北史柳彧传》记载:彧上表曰:“今太平告始,信赏宜明,酬勋报劳,务先有本。屠城破邑,出自圣规,斩将搴旗,必由神略。若负戈擐甲,征扞劬劳。至于镇抚国家,宿卫为重。俱禀成算,非专己能,留从事同,功劳须等。”
请注意,这里把“屠城破邑”归功于“圣规”,如果屠城是大规模屠杀,有这样歌颂圣上的吗?
另外城、邑两词古时多通用,“屠城、破邑”两词大体表示了相同的意思,也就是攻破城邑之意。
举例十。《晋书慕容德载记》写道:于是德中书侍郎韩范上疏曰:“如使后机失会,豪桀复起,枭除桓玄,布惟新之化,遐迩既宁,物无异望,非但建邺难屠,江北亦不可冀。机过患生,忧必至矣。天与不取,悔将及焉。惟陛下览之。”
参照上疏的上下文,这里的“建邺难屠”,显然是指难以攻取建邺,意思是:难以攻取东晋,连江北的地盘也没有希望得到。
由此上述史料证据表明,至少在南北朝以前的汉代、三国时期,古汉语中的屠某城或屠某地,一般是表示攻破、攻占某城或某地,而不是屠杀某城(某地)的大批百姓,而且屠城并不是贬义词,而是褒义词。
三、从记载屠城后剩余大批人口,证明古汉语屠城不为大规模屠杀。
1、关于曹操屠柳城问题。
《三国志公孙康传》:“十二年,太祖征三郡乌丸,屠柳城。袁尚等奔辽东,康斩送尚首。”
《三国志武帝纪》:“未至二百里,虏乃知之。尚、熙与蹋顿、辽西单于楼班、右北平单于能臣抵之等将数万骑逆军。八月,登白狼山,卒与虏遇,众甚盛。公车重在后,被甲者少,左右皆惧。公登高,望虏陈不整,乃纵兵击之,使张辽为先锋,虏众大崩,斩蹋顿及名王已下,胡、汉降者二十馀万口。辽东单于速仆丸及辽西、北平诸豪,弃其种人,与尚、熙奔辽东,众尚有数千骑。”
《后汉书乌桓列传》:“及绍子尚败,奔蹋顿。时,幽、冀吏人奔乌桓者十万余户(口),尚欲凭其兵力,复图中国。会曹操平河北,阎柔率鲜卑、乌桓归附,操即以柔为校尉。建安十二年,曹操自征乌桓,大破蹋顿于柳城,斩之,首虏二十余万人。袁尚与楼班、乌延等皆走辽东,辽东太守公孙康并斩送之。其余众万余落,悉徙居中国云。”
《三国志乌桓列传》:“太祖自征蹋顿於柳城,潜军诡道,未至百馀里,虏乃觉。尚与蹋顿将众逆战於凡城,兵马甚盛。太祖登高望虏陈,(柳)军未进,观其小动,乃击破其众,临陈斩蹋顿首,死者被野。速附丸、楼班、乌延等走辽东,辽东悉斩,传送其首。其馀遗迸皆降。及幽州、并州柔所统乌丸万馀落,悉徙其族居中国,帅从其侯王大人种众与征伐。由是三郡乌丸为天下名骑。”
从上述史料我们可以发现,这次作战,蹋顿等人是率数万骑兵从柳城迎击曹操到白狼,并遭到惨败,随后曹军乘胜进击夺取了柳城。因此,所谓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应大多数是在夺取柳城时获得的,显然蹋顿带数万骑兵匆忙迎击曹操时,不大可能还带着二十万百姓。
从《后汉书乌桓列传》记载:“灵帝初,乌桓大人上谷有难楼者,众九千余落,辽西有丘力居者,众五千余落,皆自称王;又辽东苏仆延,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右北平乌延,众人百余落,自称汗鲁王;并勇健而多计策。”我们可知,乌桓部落当时基本分布在上谷、辽西、辽东属国和右北平郡,总数约16000落,而此四郡(属国)原先的人口(汉人)大约48000户,显然不大可能保证突然从幽州和冀州奔来十余万户,因此《后汉书乌桓列传》当是把内地奔来的汉人单位写错,把十余万口写错为十余万户。
因此,这个地区的乌桓人约有16000落,近十万人(按每落6人左右计算),而汉人有十余万,加在一起合计有二十余万。这正好与“首虏二十余万人”相吻合。也就是说,曹操的柳城战役,把乌桓部落以及那里的汉人基本上一网打尽。《武帝纪》:“乌丸三种,崇乱二世,袁尚因之,逼据塞北,束马县车,一征而灭,此又君之功也。”《田畴传》:“王旅出塞,涂由山中九百余里,畴帅兵五百,启导山谷,遂灭乌丸,荡平塞表。”这里的灭乌桓就是此意思的表述。当然,并不是完全灭,其实还有少量乌桓人跟随袁尚逃奔了辽东,但是人数很少。
[page]那么,曹操对于俘获的乌桓人和汉人是否给屠杀了呢?根据记载,我们可以知道大约有一万落的乌桓人投降后被迁移到了中国内地生活,显然这些人没有被屠杀是确定的。那么大致还有约六千落,大致三万六千人,并没有被迁移,因此分析认为应当是在白狼会战和柳城战斗中被杀的人数以及逃奔辽东的那批人马(数千骑)。白狼会战已知乌桓参战的兵力为骑兵数万,由于遭到惨败(主将多人均战死),可知这支部队死伤惨重,基本全军覆没,因此在柳城被杀的乌桓人大致只有几千人,而且多数应是在攻城交战时的伤亡。《北堂书钞》引《零陵先贤传》:“曹操攻柳城不下,图画形势,为难计策,周不疑进十计,攻城即下也。”《乐府鼓吹曲,屠柳城》:“屠柳城,功诚难,度越陇塞路漫漫。”证明曹军确实进行过柳城攻城作战,并且艰难地攻占了柳城。
由此可知,认为曹操屠杀了柳城很多百姓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曹操如果连大部分乌桓人都没有杀,将其迁移到内地生活,则更不会杀掉十余万的汉人百姓是可以令人信服的。
那么,如果曹操夺取柳城时屠杀了大部分百姓,则不可能最后还有十余万汉族百姓和六万(万余落)乌桓百姓投降。如果曹操没有屠杀百姓,则表明所谓“屠柳城”的意思不是屠杀柳城百姓,而是攻占柳城。
2、关于孙权屠夏口问题。
《三国志吴主传》:“十三年春,权复征黄祖,祖先遣舟兵拒军,都尉吕蒙破其前锋,而凌统、董袭等尽锐攻之,遂屠其城。祖挺身亡走,骑士冯则追枭其首,虏其男女数万口。”
本段史料里,先有屠其城,而后有虏其男女数万口的记载,显然,如果屠城表示孙权屠杀了夏口城里的大批百姓,则一个小小夏口城还能有数万男女剩余下来被孙权俘获吗?
这个夏口城,当时并不是什么著名的大城,也不是什么大批百姓云集的城市,而只不过是刘表大将黄祖在此前沙羡县城被东吴军打破以后,考虑到原沙羡城位于江南,与江北刘表老巢襄阳相隔长江,利于东吴进攻而不利于防御,才匆忙在夏水(即今汉水)入长江之江北岸新修筑的军事堡垒,也称为偃月垒。是一个弯月形的小城堡。
在这样一个小城堡里,孙权能够俘虏黄祖数万人口,可知孙权只是攻克夏口城而没有大肆屠杀城里百姓。
四、《荀子议兵篇》中“屠城”的含义
荀子(xunzi)(前325年-前235年)名况,字卿,后避汉宣帝讳,改称孙卿。战国时期赵国猗氏(今山西新绛)人,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儒家学派代表人物,时人尊称“荀卿”。曾三次出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后为楚兰陵(今山东兰陵)令。
荀子在其《议兵篇》中,详细论述了他自己对于军队、用兵等方面的观点。其中就提及“屠城”一词。唐代杨倞(唐弘农人,与元稹、白居易同时,官东川节度使、刑部尚书)著《荀子注》一书,是流传至今《荀子》的最早注本。那么,荀子在《议兵篇》中提及的“屠城”,到底是什么含义呢?我们还是先看一下相关的原文吧。
——“王者有诛而无战,城守不攻,兵格不击,上下相喜则庆之,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师不越时。故乱者乐其政,不安其上,欲其至也。”
唐代杨倞对于文中屠城的注解是:攻破城郭后屠杀百姓。《辞源》甚至引用此句例作为对屠城一词的标准解释。因此后世对于此段文字的翻译为:“称王天下的君主有讨伐而没有攻战,敌城坚守时不攻打,敌军抵抗时不攻击,敌人官兵上下相亲相爱就为他们庆贺,不摧毁城郭而屠杀居民,不秘密出兵搞偷袭,不留兵防守占领的地方,军队出征不超过预先约定的时限。所以政治混乱的国家中的人民都喜欢他的这些政策,而不爱自己的君主,都希望他的到来。”
但是,如果我们结合上下文仔细阅读,就会发现,这样的注解和翻译是有问题的。首先,我们可以发现,荀子在这里提出的理想中的天下君王用兵的规则,其实是过于美好和理想化的,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比如,他认为:
1、有讨伐而没有攻战:天下还没有任何一位开国君王是不进行攻战而成功的,讨伐而不作战,只靠宣传、耍嘴皮子是不能取得胜利的;
2、敌军抵抗时不攻击:让敌军一见面就都投降,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把自己的胜利建立在敌人不抵抗、束手就擒上,完全是不可能的;
3、敌人官兵上下相亲相爱就为他们庆贺:敌人团结就更不可能投降,你再庆贺也是无用;
4、不秘密出兵搞偷袭:基本上是宋襄公的翻版,令后人耻笑;
5、不留兵防守占领的地方:等于白忙活,属于狗熊掰棒子;
6、军队出征不超过预先约定的时限:战场形势瞬息万变,不可能预先确定死出征的时间。
7、不摧毁城郭而屠杀居民:只有这一条是可行,是比较符合一般常识的;
[page]总之,你可以发现,如果一个军事家或者将领,按照荀子制定的作战规则去征战(除去屠城一条),可以说100%的不能赢得作战的胜利。因为荀子所说的1-6条,完全是不切实际的纸上谈兵,是完全违背基本兵法规则的。问题来了,在荀子谈论的一堆不切实际的论点里,为何会有“不屠杀百姓”这样的一条?我们综合荀子的思想观,可以发现他的思想是完全超越现实观点的,甚至可以说基本都是所谓过分仁义道德的,怎么可能突然间出现一个观点是一般人伦理道德观都鄙视的屠杀百姓呢?显然这样的翻译应当是我们错误理解了荀子的本意。
那么荀子的本意又是什么呢?我们如果清楚战国时期的古汉语和唐宋时期古汉语对于“屠城”一词的不同含义,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实际上,在南北朝以前(自然包括战国时期),古汉语中屠城的含义就是攻破城市,而没有屠杀百姓的意思,因此还多用于褒义。而唐朝时,这个词逐渐演变,带有了破城后屠杀百姓的意思。而唐代的杨倞在注解《荀子》时,就按照他当时(唐代)的理解进行了,这影响到后世一直曲解了《荀子》原文。
实际上,荀子言:“不屠城,不潜军,不留众”,本意就是“不攻打城市,不秘密偷袭,不留兵驻防。”这才是荀子的本意。
五、“屠城”含义的开始转变:宋朝
《全唐文》里李渊的诏书中有“招君璋之众,只用尺书;屠师都之城,无亏寸刃”的内容,意思是说:平定苑君璋和梁师都,都没有怎么动兵,基本上用政治手段和平解决了问题。按这两股势力,一个是自己投降,一个是属下砍了主帅投降,确实都没有动刀动枪,事后对当地割据势力还多有封赏安抚,也不存在屠城之事。因此这里的“屠师都之城”不过是“占领梁师都的城”的意思,并没有屠杀百姓之意。
不过,与此同时期的事情,“屠某城”在宋朝人写的史书中,却已经开始出现表示屠杀的意思了,只不过是屠杀成年男子,还不代表所有的男女百姓。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八十八》(宋司马光)记载:“武德三年五月,……秦王世民引军自晋州还攻夏县,壬午,屠之”。
《新唐书高祖本纪》(宋欧阳修):“三年……五月壬午,秦王世民屠夏县”。
我们注意到,在《新唐书》中,大多数记载攻克某城时,都是用“陷某城”,而极少用“屠某城”了。如此,这个记载里“屠夏县”的记载,是不是在说攻占了夏县呢?是否因为在史书流传过程中,语言自身发生变化,后人就看见“屠”只知道屠杀,是误会了呢。
让我们再读一读司马光在《通鉴考异卷第九》里,是如何解释的吧。
司马光对于“屠夏县”考证道:《高祖实录》帝曰:“平薛举之初不杀奴贼,致生叛乱。若不尽诛,必为后患,诏胜兵者悉斩之”。疑作《实录》者归太宗之过于高祖,今不取。
按司马光当时所看到的《高祖实录》,说李渊认为不可宽纵夏县,如不杀则生后患,因此“诏胜兵者皆斩之”。司马光没有采用《高祖实录》的说法,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是把李世民的过错归罪给李渊的。也就是说,司马光这里仍旧把“诏胜兵者皆斩之”看作一个错误的屠城令,所以认为是诬蔑李渊。虽然只是屠杀胜兵,而不是男女百姓。
如果我们完全按字面意思来理解李渊的诏书,“胜兵者”是一个古书中常常出现的专有名词,意思是能拿兵器作战的人,也就是指成丁的青壮年男子。因此尽斩“胜兵者”,就是把夏县的成年男丁都杀了。
由此可见,到了宋代,“屠某城”的含义,已经从汉代的攻占某城,逐渐演化成了屠杀某城的成年男子。这就是古汉语词义的历史变化。
如果我们在阅读汉代、三国的史书时,按照宋代对于“屠城”的词义理解,自然要犯很大的错误。实际上,大量史实证明,在汉代乃至三国时期,“屠某城”只是攻占、夺取、占据某城的意思,完全没有屠杀百姓的含义,因为“屠”的古汉语本意就是破开。而如果是说“屠其众”,或“屠某人”,才是杀人的意思,因为要破开一个人的身体,自然是在杀人了。而要破开一个城池,并不代表要屠杀城里的百姓。
当然,在攻克城市的交战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若干人员的死伤,但是这属于战争的正常现象,而与大肆屠杀百姓无关。
有人会例举曹操屠徐州以证明屠城为大肆屠杀百姓,这问题,我将专文论述,答案先写在这里:曹操在徐州正如《三国志武帝纪》所记载,确实有过严重杀戮,恰恰说明了一事“一将成名万骨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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