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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史风云

大清传奇之战-三王之乱后续

接上篇继续说:那么,“天yòu@①兵”、“天助兵”名目何时取消?三王、续顺公本人,他们的部伍到底是否入旗?何时入旗的呢?“天yòu@①兵”、“天助兵”名目何时取消,不见记载,估计不会很晚。自从孔、耿、尚三人封王以后,可以说三人地位是平等了,孔、耿二人不会继续同领一支“天yòu@①兵”的。可能二人自崇德元年以后便自领其属下虽然在《清太宗实录》中,每遇出兵征战,仍有二王同行,或三王同行,但似都自领一军,在提法上亦三王并称而不再称“天yòu@①”、“天助”。崇德三年沈志祥来降,四年正月被封为续顺公后,一遇共同出征或庆典,《实录》中常常有“恭顺王、怀顺王、智顺王、续顺公兵”并称的记载。很可能当时四人均自将其属下而各成一军。查《八旗通志初集·旗分志》,崇德七年以前所编定的佐领,均不见有三王及续顺公属下,可知直到八旗汉军编立前,他们确均自成一军而不曾隶于八旗汉军。

关键在崇德七年八月,八旗汉军编定,是否将三王及续顺公兵编入汉军旗内。在《八旗通志初集·旗分志》崇德七年所编立的所有100个佐领中,根本没有三王及其属下出管佐领者,因此,可基本断定,三王属下根本没被编入汉军旗。

值得注意的是,崇德七年,正白旗汉军头参领属第八佐领,初领佐领者为邓光明,并且明确记有后由“续顺公沈熊昭管”,继由其子孙专管。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证明续顺公属下已于此时编入汉军了呢?据陈佳华等研究认为,因邓光明是“续顺公沈志祥标下兵丁”,沈氏部下于此时入汉军是可肯定的。同时也指明这一佐领原非世袭承管,准沈氏世代管理是“奉有圣祖仁皇帝谕旨”的。查《清史稿·沈志祥传》可知,沈熊昭是沈志祥亡孙、沈瑞的从侄。沈瑞在康熙十三年被郑锦执于广东潮州,康熙二十年十一月自杀。“台湾平,圣祖闻瑞死事状,下廷臣议,求其族,以瑞从侄沈熊昭袭爵”。由此可知,沈熊昭袭爵是在康熙二十三四年的事。再查《八旗通志初集·旗分志》,另有四个与续顺公有关之佐领,两个明确记为康熙二十四年进京编成;一个是二十四年进京拨入别佐领;再一个记为二十二年进京。据此可确定沈熊昭进京承爵并管佐领为康熙二十四年左右。可以说此五个佐领是沈氏所部正式编入汉军,并且分隶于汉军正白、正黄、镶黄三个旗内。沈氏族人所入之邓光明原佐领也自此才定为世袭承管的。这一切只能证明沈氏部属崇德七年并没有隶旗,而只是沈氏本人(或亲族)当时人于正白旗,籍于邓光明佐领内,到沈熊昭时沈氏所部才正式归旗。认为沈氏所部在崇德七年便已全部编入邓光明一个佐领内完全是一种误解。根据清入关之初,左梦庚本人隶于正黄旗汉军,其部属等被分隶于所有八个汉军旗内的情况看,统治者不准降将与其属下合隶一旗是汉人有势力者隶旗的基本原则。沈志祥及后代以其早期来降之功,不分隶八旗,亲领其属,一直到平定三藩之乱,才被解除这种特例而分隶汉军旗内,正合于这一原则。

细索《八旗通志初集·旗分志》,三王属下隶旗情况与续顺公事同一辙,虽然目前尚不能得知三王于崇德七年是否编有如邓光明那样的佐领,但也仍可排除这样可能:即三王和他们的旧部,分别在崇德七年各隶于汉军一个旗分之内。更不可能在一个佐领之内。就其所编的100个佐领来看,没有三王属下佐领倒很清楚。

根据一些资料完全可以证出事实真相:崇德七年八旗汉军编成,三王及续顺公属下虽未入旗,仍各为一军,但三王及续顺公本人及亲族却在此时隶于汉军。

且不说续顺公属下在当时便放有佐领,其本人入旗是可能的,就按当时清廷厚待汉降人的政策来看,如三王那样位高权重的将领,又是天聪年间来归者,无一不隶于汉军,岂独四人例外?对这些人来说,异于汉军而长久独立旗外,既不能让统治者放心,也不利于自己实力的维持和发展。于是,清廷便改变了以往作法,凡明军集团的归降,首先让其将领入汉军旗,其部属仍可独立于旗外。表面上对他们示以“同心同德”、“毫无异视”,实际是以旗籍加强对这些将领的控制,尽量不作较大的组织变动。这就既可使这些降官在戎马倥偬之时充分发挥其指挥属下的效力,实现“以汉攻汉”、“以汉治汉”的政策,又可减轻其疑虑而死心塌地的效命。这是皇太极入关前夕决定争鼎中原的一项重要措施。

关于这个问题,在《清史稿》四人本传中,均记有“分隶”字样;《贰臣传》四人传下,字样与前一致,但较为含糊,均为“(崇德)七年八月奏请令部众分隶八旗汉军,于是隶××旗。”查之《清太宗实录》中的记载却大有出入,崇德七年八月二十七,“恭顺王孔有德、怀顺王耿仲明、智顺王尚可喜、续顺公沈志祥奏请:以所部兵,随汉军旗下行走。上允其请,命归并汉军兵少之旗一同行走。”这里并没有什么“隶”和“分隶”的意思,请者曰:“随”,无隶于汉军旗内之意;准者曰“归并”、“一同”,亦无分隶之意。这里明确了三王、续顺公部确未曾隶于汉军旗,而是仍各成一军,附于当时人少之汉军旗分。清军入关之时,《实录》中仍将三王及续顺公所部兵与汉军分开来称呼,便是其部不隶于汉军的一个证据。值得注意的是,三王及续顺公本人的“旗籍”即来源于此时。

清入关之初,这四个人的实力是很强的,就其所控制的兵力来说都大于当时的任何汉军一旗。他们爵封王公,地位远在汉军的固山额真之上,因此,他们不可能受制于汉军固山额真,而是一人关便分别率其部众单独成军,驰骋于战场之上。顺治六年五月:“令定南王孔有德率旧兵三千一百,及新增兵一万六千九百,共二万,往剿广西,挈家驻防。其全省巡抚、道、府、州、县各官并印信,俱令携往。靖南王耿仲明率旧兵二千五百,及新增兵七千五百;平南王尚可喜,率旧兵二千三百,及新增兵七千七百,共两万,往剿广东,挈家驻防。其全省巡抚、道、府、州、县各官并印信,俱令携往。”王称之改,挈家率属南下,似乎已可看出清廷对其地位的肯定更进一步,同时对三王南征有着更大的依赖。这时清廷可能已有使这三股势力远离京畿,既可利用其镇治南方,又可以防不治的用意。当时沈志祥已死,其子沈永忠袭爵,仍率其旧部战于湖南。观《清世祖章皇帝实录》之记载,此时沈氏一族虽不及三王受重视,地位仍不减当年。

尽管这四股势力不隶于汉军,但因与汉军同为“从龙”、“定鼎”之兵,且曾附于汉军,在兵丁待遇上却大体与汉军一样,而远高出绿旗之上。在名称上也区别于绿营等其他编制而称“旧兵”。因其挈家驻防,故在京畿不享有份地,基本与驻防八旗汉军同。三王及续顺公在地位上最低相当于固山额真,甚至还要高一些。康熙十一年御史马大士疏参孙延龄时,便称孔有德旧部为“王旗”、“本旗”。康熙十七年在给兵部的上谕中,因耿精忠(耿仲明之孙,时袭爵)领兵在外,命耿昭忠赴闽,“暂理旗务”。三王在顺治、康熙初年驻镇南方,分别形式了自己的“旗务”。大体包括本管内官兵任免赏罚,军事训练指挥,田土户口管理,诉讼刑狱事务等。在军队的建置上也全同于汉军。入关后,不入汉军的汉兵,均被编入绿旗,分隶于督、抚、提、镇而称营。而三王及续顺公旧部却与旗兵一样,虽不称旗兵,但组织编制仍称佐领,官员设有副都统、参领、佐领等。实际早在三王南下的顺治六年六月便设:“定南王下牛录章京十五员,靖南王下牛录章京十一员,平南王下牛录章京十二员。”顺治十三年,“兵部议复靖南王耿继茂(耿仲明子,时袭爵)、平南王尚可喜疏言:平南藩下,额设十二牛录,靖南藩下额设十一牛录,俱照八旗例。每牛录各设护军校一员、前锋一名、亲军二名、护军十一名,每前锋十名,设前锋校一员;亲军十名,设亲军校一员,俱听该藩酌量补授。从之。”顺治九年七月孔有德死,由其部将线国安统其旧部,后又以孔有德婿孙延龄统之,其制一如耿、尚二王。续顺公兵及平西王吴三桂所部亦如之。当时只将这些人的旧部按旗制编定,基本是二百兵为一佐领。其部加添的所谓“新增兵”,均设为王藩专属之绿旗,建立营制,一般分左右翼,其俸饷待遇等当然与前者迥异。这些情况说明了清统治者为了更好地利用这几股早期归降的汉人势力,对其首领礼遇优荣,对其旧部不使离散,造成了一种在八旗汉军内无法成编而又不能待之如绿旗低下的局面,于是采取了利用汉军的组织形式和待遇、翼使其成为不生异己之感而又忠心效命的一种特殊军队。然而这些人的势力和实力一旦足以独霸一方,便自然与天下大定,清政权的集权和统一相矛盾而产生新的斗争。

前面已经讲过,崇德七年,作为三王及续顺公本人是有了旗籍的,从清廷对其旧部待之如汉军的态度,或可证明这一点。另外还可以证之以其他资料。在顺治十一年十一月,尚可喜遣子之信人侍;耿继茂遣子精忠,昭忠人侍,耿精忠甚至被“授一等精奇尼哈番(一等子),尚肃亲王豪格女,封和硕额附。”在此前后,封孔有德女四贞为郡主,命适孔有德部将孙延龄(孙亦籍汉军正红旗)。这些“恩遇”,非旗人不与。

因为究竟三王及续顺公之部伍有异于汉军,所以不可能在政策上没有一点差别。顺治九年四月,定诰封职掌,“宗室觉罗等属礼部;满洲、蒙古、汉军职兼文武属吏部;平西、定南、平南、靖南四王、续顺公下各武官,不兼文职,属兵部”。这里既将三王及续顺公旧部别于绿旗而与八旗相提并论,又指出汉军与其之差别在于“职兼文武”而其诰封不同掌于一部。而且明确了这种不同仅限于三王及续顺公(包括吴三桂)其下各武官,这便是三王及续顺公隶于旗与其所部不隶旗之差别。再看下面的记载:

顺治十三年六月二十六:“允礼部议:平南王、靖南王下,考取生员各十五名,举人各三名,俱于广东应试,照汉军例编号,会试取中进士,与汉军例同。”

顺治十三年八月初十:“礼部奏言:随平西、平南、靖南、定南王,续顺公等之子在京官员,其子弟应照汉军例,一体考试入学。从之。”

顺治十四年正月二十七:“礼部奏言:八旗考试进士、举人、生员,业经奉旨停止,其平西等三藩及定南王、续顺公下属员子弟,向不分隶八旗,其应试与否,请旨定夺。得旨:著停止考试”。

到此,我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孔、耿、尚三王及续顺公沈志祥本人及亲族在崇德七年八旗汉军编定之时便已隶于汉军旗。而其旧有部属当时却不曾隶于汉军,只在编制、待遇等方面与汉军相似,其中大部分人籍隶汉军旗是在平定三藩之乱后。三王及续顺公的后代子孙最后归于汉军旗也在此时。

正因如此,在清军入关的总八旗兵力计算上,不应再计入三王及续顺公的部属。在清初的兵制中,除八旗兵和随后以明朝降兵编制的绿旗外,尚存在有三王、续顺公和吴三桂所部异姓藩王所属的特殊编制。也正是这种特殊性,使清王朝在全国平定后,终于难于统一编制管理,形成了具有相当独立性的三藩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