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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轶事:战争狂人希特勒曾获提名

诺贝尔和平奖是一项很多人视为非常荣耀的奖项,从字面上看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人才能获奖,但其实希特勒和墨索里尼都被提名过

希特勒墨索里尼都曾被提名

难以想象吧,如今被视为纳粹头子的希特勒和墨索里尼都曾被提名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

事情发生在1939年,有10个独立的提名者均提名时任英国首相张伯伦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其理由是,张伯伦在前一年促成了《慕尼黑协定》的签署,将捷克斯洛伐克部分领土割让给德国。当时,张伯伦认为这使他得以“从德国带回保持尊严的和平”。

瑞典国会成员e.g.c. brandt对此非常恼火,为了表示讽刺,他提名希特勒为候选人。虽然他在事后撤回了提名,但这一提名纪录如今仍保存在诺贝尔奖官网上。

那1939年的诺贝奖颁给谁了呢?答案是:空缺。《慕尼黑协定》签订后第6个月,德国撕毁协议,占领了捷克斯洛伐克全境,之后进攻波兰挑起二战。

墨索里尼也曾在1935年被提名过,当时身为内阁总理的他早已终止了议会制度,建立了法西斯主义独裁统治。

由谁提名?

可能和你想象的不同,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者门槛并不高。

以下身份者均可提名:议会和中央政府成员;国际法庭成员;大学校长;社会科学、历史、哲学、法学和神学等领域的教授;和平或外交政策研究机构的负责人;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现任和卸任的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成员及其前顾问等。

在这种提名机制下,很多有争议的人物“被宣称”成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之所以是“被宣称”,是因为诺奖官方要求提名至评选的全程信息须被保密50年。有些人声称自己提名了某人,但外界也只有在50年之后才能知道这是事实还是谎言。

或许连真伪本身都不重要了,因为被提名也算不得什么荣誉。想想吧,你身边的一个大学文科教授就有资格去提名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那候选人身份还有含金量吗?在这个“被宣称”的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名单上,不仅有希特勒墨索里尼,还有李登辉热比娅,还曾有一个美国杀人犯被4次提名,最终,他被依法施以死刑。

获提名不难,但要想得到诺贝尔和平奖评选委员会的认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评奖委员会在第一次开会时就会淘汰大部分人选,只留下一个30至40人的短名单,之后再逐步缩小候选人范围。

在多轮会议后,诺贝尔和平奖的名单在每年11月被公布。在一些人看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并不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