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那点事儿:蜀汉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党政不分”
刘备建立的蜀汉政权是“党政不分”的。刘备在位时,刘备作为法定的“一把手”是理所当然的执行“党政一体化”,实施的是“以党代政”的方案;在诸葛亮托管政权后,诸葛亮也自然的实行“党政一体化”,不过他执行的是“枪指挥党”,以汉丞相之职统管政权。正是在“党政一体化”的制度下,刘备集团发扬其“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点,迅速夺取荆州、西川等地,从而建立蜀汉政权;反之,刘备集团“党政不分”,因而“缺乏系统的冗余性和可靠性”,导致蜀汉政权犹如昙花一现,蜀汉集团迅速地由繁盛走向衰落和失败。
虽然“党政制度”一说是指近现代国家政权中的执政制度和行政制度,但是中国古代也是客观存在类似的“党政”制度,具体体现是:内廷与外朝、皇权与相权,其中内廷和皇权代表的是:特定的少数贵族群体在政权中的执政方式,外朝和相权代表的是:普通大众在政权中的行政方式(部分贵族也可参与到其中)。前者可以认为是“执政党”,皇帝就是“党和国家”的首脑、总执政官,后者可以认为是“政府”,丞相或宰相就是政府的总理、首席行政官。需要强调的是,古代的“党政制度”并非现代意义的民主制度,而是统治者为提高统治的有效性而采取的执政和行政的方法。
在古代中国,“党政制度”也分“党政分开”和“党政一体化”两种方式,内廷与外朝分开设立、单独行使权力就是“党政分开”方式,由皇帝亲自主持行政事务就是“党政一体化”。一般来讲,国家只要是正常的,“党政分开”方式为主,皇帝并不事事亲躬;反之,国家不正常了,出现动荡,就会出现由个人的集权(或中央集权或地方割据),实行“党政一体化”。应当说明的是,古代封建制度都有“党政一体化”的倾向,但是为了降低执政难度,各个朝代还是实施了有限的“党政分开”,以保证执政的“独断”和行政的“专业化”。但是尽管“党政有限分开”,皇帝还是通过各种手段来限制个人在行政中的地位和权力,因而个别朝代是不设相位的,而是通过“尚书房”或“军机处”以集体方式行使相权,因而古代政权中围绕“党政制度”,以个人利益为诱导就充斥了皇权与相权的争夺。一般来说,利益集团在势力上升阶段是要“党政一体化”的,集中力量夺取土地;当占领的地盘足够大时,“首领”就会称王称霸,自然的走执政与行政分开的“党政分开”道路,一方面皇帝可放手行政官员治理天下,另一方面皇帝可把主要精力用以军事和政治统一中国,进而形成新的王朝。所以就古代而言,“党政一体化”缺点是明显的:系统没有备份,权力过于集中,成功或失败往往寄托一人的命运,管理的辖区太大后个人精力往往不能适应需要;反之,党政分工的好处是:皇帝执政,宰相行政,皇帝不必天天换,宰相可以月月换,把风险前移,从而稳座江山。
由于东汉后期,军阀割据、士族林立,军阀往往与士族结合形成特定利益集团,强者自任“首领”,这就好比在中国大地出现了若干的政党,其武装力量一旦占领城池,“首领”就自封为“牧”,从而代表一个特定士族群体执政和行政一方,例如,曹操代表中原地区士族集团曾自封为冀州牧等,而刘表代表荆州士族自称荆州牧,统治自己的占领区。因此,东汉后期是地方各自为政的“党政一体化”。
刘备在赤壁之战前是没有根据地的,但他自强不息,一直在聚集力量。赤壁之战后刘备先夺荆州,后取西川,然后自领为益州牧,这个时段刘备集团是以刘备为核心的“党政一体化”,凡事刘备说了算。但是,在夺取汉中后,形势就发生了变化,刘备集团统治区域大增,此时按理,刘备集团本应走“党政分工”的道路,从而统一天下,然而刘备在自立汉中王后,仍然是党政事务一手抓(他可能忘记了汉高祖在封汉王后,就放手让萧何治理国家,以韩信对敌项羽),其结果是刘备死后,蜀汉大权就转入诸葛亮之手,而诸葛亮又再次党政一体,最后在诸葛亮死后,刘禅接过政权,也同样是党政一体,蜀汉政权终于经不起折腾了,迅速由强转弱,很快为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