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历史网 > 古代野史

古代野史

此人犯何大罪?刽子手多割一百多刀卖给那些想吃他的肉的人!

刽子手又称行刑者,是一个古老的职业,简单来说就是拿着大刀片子专门屠杀人的人。而与一般的处决不一样的是,高超的刽子手不仅仅可以杀人,更善于行使酷刑,快可以转瞬之间,慢可以慢慢将人折磨致死。

随着时代的变迁,刽子手这个砍头的行当似乎已经没有了市场,如今对待罪犯一般都是枪决,像凌迟处死这种酷刑的手艺,已经渐渐失传,凌迟最轻的为八刀,最重三千六百刀,有句成语就是形容凌迟的,叫千刀万剐。一般情况下就是在犯人的身上刮三千六百刀,一直到最后一刀捅进心脏才让犯人离开阳间。那么为什么要刮三千多刀还不让犯人死去?因为它是酷刑就在这里,凌迟的三千六百刀杀的不仅是人的性命,还斩断轮回的机会,因为这每一刀下去,都是让人灵魂俱灭。

说起刽子手的吃香时期,那就是明清时期。朱元璋喜施酷刑,当然就为刽子手的发展提供了条件。随之凌迟这一极刑也就被刑部重新重视了起来。后来,朱元璋觉得对罪大恶极之人要割3600刀才行,一刀不能多,一刀也不能少。规定如此严格,是对刽子手的一种技术考验。因此,明朝的刽子手也要钻研技术,达不到刑部要求,丢饭碗事小,丢脑袋事大。要说不干了?也是不可能的,毕竟这个职业还真不是谁想干的,大都是邢部任命的。

明朝有一个姓赵的祖传刽子手,他的技术已经娴熟到3600刀毙命。这天老赵要处理一个特殊的罪犯,说是有叛国罪。行刑之前,长官拿来一包鸦片,暗示给犯人服下。被犯人拒绝了。于是老赵对这个黑瘦的矮个子留下了印象。几乎所有的重刑犯在临刑前都要服下某种麻醉药,只有这个人例外。

那天的情形真是群情激愤啊,人声鼎沸,那么多人,争先恐后的拿银子买他的肉吃。受到现场气氛感染,老赵记得那天发挥得特别好,多割了100多刀。指甲大的一片人肉一钱银子,一只只高举着银子的手,争先恐后地从老赵手里换人肉吃。杀了那么多人,犯人什么样儿老赵基本上全忘了,只记得看客们一只只拿着银子换人肉的手以及和酒吞肉的嘴巴。

最后,被凌迟的袁蛮子只剩下骨头架上的脑袋,被枭首后挂在城楼上示众,竟然在过了一夜后不翼而飞。本来皇上准备在示众几天后拿到辽东的各个边寨去展示一下的,竟然不明不白的丢了。皇上很恼火,派刑部的名捕、东厂和锦衣卫的高手全部出动。几个月过去,脑袋终于没有找到。

后来得知,此人正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崇祯皇帝怀疑其谋反,以“通虏谋叛”被凌迟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