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以前没有御膳房 皇帝并不是天天吃山珍海味
很多人以为,皇帝的饭菜肯定是“御膳房”做的。其实,这是“清宫戏”的效果。历史上,只有清代设置御膳房,掌管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隶属内务府,位于紫禁城东路、南三所西侧。
明代没有叫“御膳房”的机构,但皇帝要吃饭这是肯定的。明朝负责给皇上做饭的机构是光禄寺,是个“副部级单位”, 因为知府只有正四品,而光禄寺卿为从三品,明显高出一级,不能等同于司局级。后期基本上都是内监部门来做。明代光禄寺,是专门供王朝中央政府膳馐的一个机构,“上至玉食、庆典、祀典,下至各官供具,四夷赏宴,小至禁卫监局廪饩,皆出于此。”光禄寺供应繁复,人员众多,涉及面广,宫中的各种大宴都由操办。经筵、日讲结束之后,赏赐大臣的酒饭也由光禄寺办理。此外,光禄寺还负责办祭品,各种祭祀仪式上献“福胙”和“福酒”,给先皇们的陵寝“陈设牲醴”等,都是光禄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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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做菜做饭,光禄寺还是一个庞大的物资采购部门:各地进贡的方物,如鱼、肉、茶及各种土特产等,也由光禄寺来收纳并处理。《明会典》:“凡岁派光禄寺牲口十万隻口:上半年五万隻口,下半年五万隻口、俱行浙江等布政司、两直隶各府派属徵解。”
谢肇淛《九杂俎·物部三》:“今大官进御饮食之属,皆无珍错殊味,不过鱼肉牲牢,以燔炙醲厚为胜耳。”珍错,就是“山珍海错”的省称。光禄寺收进来的不泛山珍海错,但做出来的又不是山珍海味,因为这是一个官办机构,跟过去国营的招待所差不多,服务质量根本就谈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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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二年(1404),郊祀结束后的庆成宴菜单:“上桌:按酒五般。果子五般。茶食五般。烧煠五般。汤三品。双下馒头。马肉饭。酒五钟。中桌:按酒四般。果子四般。汤三品。双下馒头。马猪羊肉饭。酒五钟。随驾将军、按酒一般。粉汤。双下馒头猪肉饭。酒一钟。”
都是高级领导干部,吃的也就是大鱼大肉,再高级的就没有了。更要命的,是质量不行。《万历野获编》有“京师名实相违”条目:“京师向有谚语云:翰林院文章,武库司刀枪;光禄寺茶汤,太医院药方。盖讥名实之不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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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道,光禄寺饭菜之坑爹,老百姓没吃过,但都知道。
光禄寺的饭菜这么难吃,皇帝也得吃,因为这是制度,或定点消费单位。“国营单位” 改革很难,但办法总是有的。明朝后期,光禄寺宴会照办,官员们继续在这里公费消费,但皇帝便吃到太监这里了。
刘若愚是明代宦宫,他在《酌中志》中是这样写的:“凡圣驾每日所进之膳,俱司礼监掌印、秉笔、掌东厂者二、三人轮办之。近年改由此监(尚膳监),亦节省意。至十三年,复令司礼掌印、掌厂、秉笔炤先年例挨月轮流办膳,仍遵祖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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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轮流给皇帝做饭,管东厂的也管做饭,很有意思。东厂,主要是拿人、关人、打人,但人家食堂办得一准不差。因为太监有权有钱,就是没后代,钱再多没有用,不如及时行乐。有钱有闲,太监的银子主要用在口腹之欲上,所以差不多都是美食家。《酌中志·饮食好尚纪略》:“修善念佛,亦必罗列果品,饮茶久坐,或至求精争胜,多不以箪食瓢饮为美。”
宫中的太监们,精神生活,通常是念佛;物质生活,就是弄点好吃的。除了这些,客观条件不允许。
太监们享受,皇帝也就不再清苦。明朝后期,皇帝吃太监们做的菜,是很自然的结果。当然,皇帝的饭菜并不是太监亲自做的,而是太监们的家厨,太监只是安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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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太监们承办御膳,自然比光禄寺强多了,好比一个国企,一个私企。再来一张万历皇帝的御膳菜单:“御膳:猪肉一百廿六斤;驴肉十斤;鹅五只;鸡三十三只;鹌鹑六十个;鸽子十个;薰肉五斤;鸡子五十五个;嬭子廿斤;面廿三斤;香油廿斤;白糖八斤;黑糖八两;豆粉八斤;芝麻三升;青菉豆三升;塩笋一斤;核桃十六斤;绿笋三斤八两;面觔廿个;豆腐六连;腐衣二斤;木耳四两;麻菇八两;香蕈四两;豆菜十二斤;回香四两;杏仁三两;砂仁一两五钱;花椒二两;胡椒二两;土碱三斤。”
食材丰富,厨艺又好,皇帝再不满意,那只有“出国”消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