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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野史

清末奇案刺马案 朝野震惊 举国倾注

刺马是指清末张汶祥刺杀两江总督马新贻的故事,后被人传诵,成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真是朝野震惊,举国倾注。事情发生在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马新贻校场阅兵完毕,返回督署的路上,为刺客张汶祥所杀。刺客并不逃走,高喊:“刺客是我张汶祥!”让那班怕死的卫士捉拿。

马新贻(1821年—1870年),字谷山,号燕门,又号铁舫,回族,山东菏泽人。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进士,历任安徽建平知县、合肥知县、安徽按察使、安徽布政使、浙江巡抚、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等职。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马新贻回署衙时遭刺客张汶祥行刺,次日身亡,终年49岁,成为千古奇案“刺马案”(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朝廷赐恤,赠太子太保,给与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端愍,入祀贤良祠。江宁、安庆、杭州、海塘都为他建有专祠,有地方还规定每年春秋,官为之祭。

马新贻在任期间,处理漕运、盐政和河工之弊政,取得了一定成绩,并着手减轻农民负担,解决了许多民生问题,颇受百姓爱戴。

马新贻起初被赋予的职务是闽浙总督,照规矩他得去面见慈禧“请训”,说了什么,没人知道,但是从养心殿出来以后,整个人都不好了,惊恐万状的他,大汗淋漓以至于湿透朝服,回家以后自是和家人说了缘由,慈禧让他调查天京贼库财物下落,虽然不知实数,但那绝对是一笔惊天巨款,光自家被抢的数额就多少,心里能没点数么。

赴任之前,特地叫来了两位哥哥,嘱咐他们,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千万不要告状,不要伸冤,叫冤也不许,就安生活着,别多事才能活命。

刚刚走到济宁,谕旨到了,闽浙总督没了,直接调任两江总督,事儿还挺急,连回京请训都免了,直接赴任,接掌两江总督,两淮盐务以及关防重任,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权有权,要钱有钱,要兵有兵。一时风光无二,可惜马新贻当时肯定是高兴不起来,死期将近一直是他的预感。

马新贻去官署西侧箭道校阅士兵操练射箭,结束后步行回官署。刚走到门口,有一个叫张汶祥的人从旁边突然冲出来,伪装成想要告状的样子,近身后突然抽出刀来刺向马新贻,刺中了马新贻腋下,次日,马新贻因伤重不治身亡。护督将军魁玉将此事上报朝廷,朝廷惊愕悲悼,赐恤,赠太子太保,给与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端愍。朝廷命护督将军魁玉严审张汶祥,张汶祥的供词反复变更。给事中王书瑞奏请要查清楚主使者,朝廷命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审。魁玉与张之万最后以供词上奏,大意是:“张汶祥曾经是太平军,后来又暗通海盗,马新贻任浙江巡抚时,捕杀南田海盗,张汶祥的同党大多被杀,妻子为人掳掠。马新贻到宁波阅兵时,张汶祥递呈控拆但没有被受理,因此而怀恨在心,并没有人指使他,请以大逆定罪。”朝廷又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会同新任两江总督曾国藩复审,以张汶祥暗通海盗图谋报复定案,张汶祥被凌迟处死,并杀其子。

马新贻遇刺案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虽然凶手张汶祥被凌迟处死,但是关于其作案动机却历来存在争议。